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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力小说网>写娘子 作者闫灵 > 第12章(第1页)

第12章(第1页)

“放不了,人已经死了。”这声音是李伯仲的。

“什……你知不知道他是什么人,他是你爷爷生死之交的独子,你——”

“他犯了军法。”

“他就是犯了天条,你也不能杀他,我看你小子犯混犯到脑子不清楚了。”一向斯文有礼的李锺,发起脾气来,到也颇有气势。

“他犯不犯天条我不管,但他把巨丽山拱手送给了汉西王——”最后那“送给汉西王”这句抬的音很高,他真是怒了。

李锺也觉得这次丢弃巨丽山很不应该,他理解侄子的心情,本来正在东军筹备针对东周的攻势,却想不到后背被人捅了一刀,而且这一刀还捅得是要害,那巨丽山是汉北西边的一道重要关卡,丢了它,再想捡起来,付出的代价可不只一两倍那么简单,深叹一口气,拍拍侄子的肩膀,“行了,这事我来跟你爷爷说,你还是——还是先去安排那些女眷们的住处吧。”说罢,转身要走。

“三叔,告诉祖父,以后军机上的事,我不会再跟他妥协,修竞哥再这么继续闹下去的话——”嘴角微翘。

李锺默默点头,“我知道了。”

听着脚步声渐渐远去,白卿才敢呼出压在舌头底下的那口气,原来这次与汉西之争不是和,是输了。

手指轻轻抵在身后的墙壁上,起身,转头,推开破旧的木门,迎面站着一个男人……

“听完了?”李伯仲居高临下,看着一身男仆打扮的白卿。

脱去女子妖冶的装备,她看起来很是娇小。

“听完了,一个字都不差,要灭口吗?”抬脚跨上台阶,笑着仰视他严肃的面孔,看来是余怒未消啊,“夫君是舍不得妾身吧?所以这么快就忍不住回来了。”他说得,可能要一辈子才回来,可这才刚过了几个月。

伸手握住他一根手指,表示亲昵,女人讨好男人不就是这样嘛。

李伯仲看着她光洁的额头,半天没什么表示,没甩开她的亲昵,也没回握,“出去了?”他的眼睛一向好使,尽管只是一眼,他还是看到了她,以及那个壮实的男人。

“是啊,您说一辈子不回来嘛,妾身也得要考虑下半辈子怎么活。”显然他是看见了,她也没必要再狡辩,跟别的男人在一起被抓个正着,百口莫辩,主动承认比解释好多了,“好在您又回来了,妾身也不必将就那些普通男人了。”

最后还是抽去了手指,不过没有用甩的,看来怒气是消了不少。

李伯仲转身走上游廊,白卿跟在一旁。

远远的,在游廊尽头,彩缎翩跹,是一群华丽的女人,她注意到了他眉头的变化,微蹙,然后平静,看来是认识的人。

这是一群可以瞬间让普通女人化成灰烬的高贵女人,白卿有点庆幸自己身上穿的是这身干净的青衣男装,如果她穿得是她那些廉价彩衣,脸上画得是眉飞色舞,此刻一定已经变成了灰烬。

白卿几乎可以肯定,那位着紫裳的美貌女子一定就是李伯仲的未婚妻,瞧她的眼神,瞥过他的眼,然后扫过她的唇,接着是淡淡的放空,像是什么都不在乎,这是有心胸的女人的表现,似乎能目空一切。

而她想知道他的这位正主是不是真有那么心胸开阔,于是轻轻伸手握住了他一角衣袖,闪半步,躲在了他的身后,这是没见过世面的女人该有的模样,胆怯,但却与她身前的男人形成了一种莫名的亲昵。

不出所料,她的“胆怯”让他的未婚妻多看了一眼过来。

白卿低下眼,长长的睫毛掩住了眸子里的笑意,原来——这未来主母也没那么目空一切。

“舅母。”李伯仲微微垂目,向为首的一位中年妇人施礼,这妇人是汉西赵家的儿媳,与李伯仲的母亲同辈,同时也是皇族出身,这次来西平说是因为去京城路过的,不过显然没那么巧合,从汉西去京城,想路过西平那还真是不容易。主要原因还是因为李伯仲未婚纳妾,让他的老丈人不开心了,这位舅母就是来做和事老的。

瞧,她不是还带上了李伯仲的未婚妻?大老远的,从京城到汉西,再从汉西去京城,然后又这么凑巧路过西平,为的是什么?当然是让李家人看看这位仪态万方,贵气逼人的郡主,皇室的女儿,可不会轻易跟人分享男人。

这不只是面子问题,还牵扯着君与臣的尊卑。

“伯仲啊,正好碰上你,你先带梓童去歇息,一路上颠簸的很,她身上还带着病,熬不起,我得先去拜见姑姑她老人家。”这妇人口中的姑姑即指李伯仲的祖母,诸侯各家虽然为了争地盘的事,你我撕咬,可私下里,也是盘根错节的带着血缘关系,乱七八糟的。

李伯仲微微点头,随即侧脸看一眼在他身后装胆怯的女人。

是要她给主母让道了?白卿回视他,并默默松开手。

凄凉啊,就这么被丢弃在了空旷的游廊里,侯门似海,贫贱女子终还是要遭人丢弃的。

白卿回过头,她的月舂苑在西,跟他们的方向正好相反。

抬腿走了几步,一偏头,两三个孩子正躲在廊外的毛竹后,背后像是藏着什么东西,其中一个孩子是李季冬,就是那个用竹剑砍伤她,却把自己给吓坏的男孩。

白卿看着几个孩子半天,突然生笑,伸手指了指他们背后露出一角的剑鞘——男孩子总是对利器有莫名的喜爱,似乎天生爱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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