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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第2页)

两个营地离得近,不少人在交换物资,包括买或卖枪。樊宇就是干这个的,他有时会骑马去比较靠南的地方,用新鲜食物和哨兵们换装备。

这些都是学枪的时候,少年听樊宇说的,樊宇还告诉他,哨兵们会吃罐头,但罐头吃久了会反胃,所以他们会偷偷出来找食物。

两个营地间的流民也会移动,如果觉得这个领头人不好,也可以去另外一个营地居住,换另外一个领头。

宋捡听出人声逐渐多了,不免紧张,他见过的人太少,对外面的世界难免好奇又警惕。“哥,是不是到了?人好多啊。”

“咱们到了。”少年行走在人群里,紧紧抓着宋捡的绳子。人比他想象中多多了,他不断闻着周围的气味辨别,各种各样,皮子、金属、枪粉,还有……食物。

他没闻过的食物的气味。

“好香啊。”宋捡也没闻过,他背着一个包,鼓鼓囊囊塞满了攒下来的物资,和自己做的手工活儿,“你看见什么了?是吃的不?”

“是吃的。”少年循着香味过去,停在一个帐篷边上,里面的人好像在烤肉。

一边烤肉,一边往上刷东西。

少年不懂,他们从来不吃这个,原来人类吃肉还有这么多花样。

“哥,吃不?你饿了不?”宋捡的馋虫都要出来了,小嘴巴咂砸,仿佛已经吃到,“小狼哥我没吃过这个。”

少年不饿,狼不饿的时候不进食。但是小狗饿了,他就想从背包里往外拿东西来换。

“等等!”宋捡把背包抱住,那年,小狼哥为了摘崖蜜被割伤腿,他还记得人有多坏。要是让这些不认识的大人,看到他们的背包,一定会被抢走的。

说不定,再用刀子划伤他们。

“咱俩不能把蜜一次都拿光,咱俩得慢慢拿。”宋捡扒着小狼哥的肩膀说,“人坏,他们大,会欺负咱俩小。”

少年笑了笑。“你十四岁了,不小。”

“我小。”宋捡往前凑凑。

“十四岁,相当于狼快长大,快交配的年龄。”少年很直白地说,眼睛里没有邪念。他是被狼养大的,已经知道自己其实是人了,但仍旧不想当人。

庞大的狼群唯一天敌,其实是人类。但是狼群对幼崽非常爱护,母狼甚至会将猎物撕咬成碎片,吃下去,回到幼狼身边再吐出来反哺。

公狼不会反哺,但也会带回食物。

母狼生产时会集中在一起,躲在他们的帐篷里,将幼崽集中养育,轮流照顾,不知疲倦。正是这种母性族群观念极强的野兽,把他当作一只外貌不同的幼崽,养大了。

一听到交配,宋捡更好奇了。他没见过,更不懂是什么意思,小狼哥只说公狼把母狼摁住了,可是在他听来,只是狼群跑来跑去,嗷嗷叫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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