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ldo;嗖&rdo;一下,墙上就一个人都不见了。
所有的人都掉在了墙里面,唯独一个掉到了墙外面。便是六年级三班的麦大麦。
警察一阵紧张,都以为是被打下来的。有人大喊:美国佬打下来一个学生。
老外举着枪说:不是我开的枪。
局长一擦汗,质问:谁开的枪?
手下说:没枪声。
局长说:快给我望远镜。
手下给拿了一个。局长说:我离的太远,看不清楚,给我一个倍数大一点的。
手下说:局长,就这个了。
局长说:那快问冲在最前面的同志,歹徒手里拿的是什么枪。有没有装消声器。
手下说:根据报告,没有。那个掉下来的是个学生。本来计划要掉在院子里的,但是没掉好,掉到外面去了,人没事。
局长说:好。他的枪的射程是多远?
手下说:有效射程五百米。
局长说:我们离开他们多远?
手下说:大概八百米。
局长说:好,狙击呢?特警有没有调过来?
手下说:还有十分钟就到了。
大麦掉下来以后,马上躲到一棵树上面。从那棵树上,可以看见持枪的老外和对峙的警察。三分钟后,大麦看见英语老师在两个警察的护送下走出了校门。不一会,只听见英语老师熟悉的试喇叭的声音:喂,喂喂。
紧接着,英语老师颤抖着说了一句:见到你很高兴,请你不要冲动,放轻松。
大麦觉得这就是自己以前学的一个课文,没想到原来是用来说服歹徒的。
老外大喊:不要打我,我要和我的律师对话。
英语老师翻译给旁边的警察:别打俺,俺要和律师说话。
警察马上传话给地面指挥,说:歹徒说,别打俺,俺要跟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说话。
地面指挥马上传话给局长的助手,说:歹徒说了,敢打俺,俺就跟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说话。
助手立马报告局长,说:歹徒说,敢打俺,俺就打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局长想半天,说:击毙。
一声枪响,老外倒地。同时,大麦吓了一跳,从树上掉了下来。
局长问:击毙没有?
助手说:现在还在确定情况,说击毙了两个。
局长说:什么情况,只有一声枪响,怎么能击毙两个?快去现场。
很快,负责此次行动的远方指挥到了现场。老外前面围了一堆医务人员。按理说用普通狙击步枪就可以,但可能是处于人道主义的考虑,用美国枪把美国人送去西天,所以用了把美国的反器材狙击。因为口径太大,所以现场的老外都打散了,局长发话道:把人体的各个部位都捡起来啊。还有一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