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的婚纱,黑色的西装。
新娘手中捧着红色的鲜花,新浪颈中系着红色的领带。
三月的沈阳,有百花盛开,有新人欢笑。我想这个冷面冷艳的大总裁选在这个日子举行婚礼,也算富贵得不俗,怕是他做过最不符合自己的事情了。毕竟这鲜花绿草,是很有可能会被他冻死的。
白色小礼服勒出了纤细杨柳腰,生平第一次做伴娘,我看不出这包臀裙与旗袍有何区别,同样的收腹,同样的要屏息行走。
不过,这腮红和粉底倒是个好东西,可以遮盖我经历一整个冬天的蜡黄肤色,可以给我一个强行愉悦的资本,一副没心没肺的嘴脸。
“我好紧张,怎么办?待会儿我走台阶要是被着婚纱绊倒该怎么办?哎呀,我的腿一直在抖!”方诺雨皱着眉头,指着腿,示意我看。
我看到的是一个满面桃花,待嫁女郎。
原本就富含满满胶原蛋白的脸蛋,被胭脂衬得更加白里透红、细嫩光滑,剪水双瞳似一池春水,碧绿透彻,好像无论多少世事成灰都落不进去。
我眼前一亮,好一只不谙世事,懵懂无知却足以勾得男人七魂少了六魄的小狐狸。
现在,我终于明白严大总裁为什么在万众之中独独选择她了。
情,这东西谁能说的准?旁人都说这是形式婚姻,可或许就连当事人都不清楚自己是不是动了这感情。
“你怕什么呀?待会儿让他扶着你点儿不就行了嘛,再说他无父无母的,你连给公婆奉茶都省了,日后除了他谁还能欺负得了你啊。再说,你们也同居了大半年,都算得上‘老夫老妻’了,还有什么好羞涩紧张的。”我边分析边调笑道。
“你说什么呢!我们虽然同居,但并没有同过床……最多就接吻……摸……摸”羞红色绕过方诺雨巴掌大的脸一路攀爬到耳后根。
“我的天!同居没碰你?总裁文里可都是见面先扑倒吃掉的啊,难道我看了假小说?”一个晴天霹雳,把我的情感观炸的破碎琉璃。
“让你少看点那些乱七八糟的,你不听,现实和戏剧能一样嘛!”
“谁借你的胆子,都开始凶气我来啦!”
“让你不帮我忙,尽在这里瞎说。”方诺雨急红了脸,恨得直跺脚,一下倒是忘记了刚才的紧张担忧。
“好啦好啦,待会儿我扶着您到大厅,再誓死一路帮您挡酒,您可还满意?”我又接着连哄带骗,“今天新娘可不能生气哦,不然会变成老巫婆,连新郎都认不出你来。”
唉,遇到喜事,大人变成了小孩,小孩都缩进了娘胎,二十几年的大脑瞬间被挖走了一半。
“你又胡说,看我不打你。”方诺雨做出假装要打我的姿势,我配合着四下躲闪。
咔嚓,照像师忍不住按下快门,拍下的是一张七彩环绕的相片。
相片开了花,绽放的极尽欢笑,又似泉水叮咚,小溪哗啦。越来越远,漂浮间,变成了快要幻灭的气泡,缓缓上升,最终在阳光下渐渐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