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如同“凌大公子”给人的印象一样。清冷高华,飘逸若仙。
但在凌奚月眼中,大哥空有一身好皮囊,内里不过是一个高配版的齐新蕾。至多比她更阴险一些,懂得拐弯抹角地羞辱人,用一条狗来提醒他眉眼高低。
白色的狼,黑色的狗,泾渭分明,高下立辨。
凌奚月知道自己势弱,在露出獠牙之前,他只能做一个温顺的、与世无争的弟弟,安静地等待时机。
大哥让他养狗,他就乖乖地养。
幸好狗很可爱,他看着也有几分喜欢,觉得比人顺眼多了。
养着养着,狗就成了他唯一的朋友。
如果说凌奚月有八斗真心,在他遇见姜若水之前,其中七斗可能都喂了狗。
“阿玄,你别紧张。”
凌奚月伸手撸了把狗头,眼角弯弯,依旧是一脸无可挑剔的温柔笑意,“你瞧,我这不是好好的么?崆峒老儿没有为难我——他再也为难不了我,也为难不了任何人了。这么多年来,我的心情从来没有这样畅快过,只可惜动手的不是我自己。”
“???”
博美歪着小脑袋,一双亮晶晶的眼睛好像两粒黑葡萄,直勾勾盯着他瞧。
凌奚月:“……”
沃日,好可爱。
凌奚月沉迷夺嫡,无心风月,视美人如红粉骷髅,看一条狗倒是眉清目秀。
如果换在平时,他这会儿就该在内心感慨“不如撸狗,搞事情不如撸狗”了。但这一次,他却意外地踌躇一瞬,提了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话题:
“我这次去往青城,原本是想打探清楚‘穷奇’一事,日后将消息送给大哥的仇人,也好给他添些麻烦。只是,我没想到……”
回想起方才齐家那一幕,凌奚月一手按着眉心,抿出个半带无奈的苦笑:“没想到,我这边还没问完,那边苦主就杀上了门,好生厉害,当场把齐三和崆峒老儿都给废了。若是我跑得不够快,下一个被废的就是我了。”
“这么厉害呀。”
博美一吐舌头,“废了也好,老色狼一直看不起你,偏心着呢!他也不想想,要不是大少爷故意害你,让你流落黑市,被人剥去了身上的鹓雏血,你又怎么会比不过大少爷。以后要是你们相争,他肯定帮着……”
“嘘。”
凌奚月伸手按住狗嘴,“说什么呢。我怎会与大哥相争?只不过,如果他自己绊了一跤,跌出个好歹来,凌霄城不可一日无主,鹓雏后裔不可一日无君,我取而代之也是自然。”
他还不至于像齐雨薇一样,做那种亲自下手的蠢事。
只不过事成以后,要怎样慢慢料理那位大哥,就是另一桩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