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恩走的很果断,并不是因为他输了棋而心里不爽,觉得丢人什么的。
那不是平了么。
只是在朝阳初升的时候,戈登的一句低声的感慨,让林恩想起了一些别的重要事情。
戈登看见阳光破开阴影迷雾时,他说:“幸好光明永生,它永远不会死去,永远!”
一些漫不经心的说话~将我疑惑~揭开~~
好像柯南破案成功时一样,一道横向的闪电从林恩的脑后劈过。
对啊!
那些利爪,那些又死又活半死不活死了又活的家伙们,它们凭什么拥有这么bug的能力?!
因为特码的酒神因子!!
哥谭市的地下迷宫深处,有一个酒神泉水,最纯的那种!
不同于忍者大师在世界各地建造的贫穷乞丐版,那些盗版货只会让人在永生中痛苦,长生,但不是不老。
这边这个可是真的正品货!
猫头鹰法庭那些蠢材正是用酒神泉水才制造出了那些利爪杀手,让它们能在十几楼的高度摔落在石头上之后还能站起来给人开瓢。
这种东西落在他们手里,那不是纯纯的暴殄天物么!
像这种极品的天才地宝,还是得放在林恩这样的疯子手中才能发挥最大的价值。
按照林恩的记忆,原来的话……好像本来这汪泉水最后的确是落在了一个疯子手中。
他染着绿色的头发,穿着紫色的西服,血染嘴唇,白牙利齿。
他们叫他小丑。
作为哥谭毫无疑问并且当之无愧的犯罪之王,小丑能在人才辈出,钟灵毓秀的哥谭市摘下犯罪之王的称号,他的疯狂与混乱占一部分原因。酒神因子这种奇妙的东西也占了一部分原因。
蝙蝠侠并不是正义的化身,他是黑暗的一部分,代表着哥谭的秩序。
小丑也并不绝对邪恶,他甚至没有为恶的概念。并不因结果去作恶,也不是为作恶而作恶,他是混乱的,矛盾的,无序的。
他本身就是混乱,是哥谭的另一面。
也正因如此,一直试图把哥谭拉入正轨,重新塑造秩序的蝙蝠侠,才会被小丑视为唯一的敌人。
他们本就是一体双面。
在与蝙蝠侠这个十项全能选手,八百个项目的奥运冠军对抗的过程中,酒神因子支撑着小丑纯粹的物理意义上的战斗力。
这可真是好东西,既然已经发现了它的线索,林恩是绝对不可能放弃它的。
于是,林恩从哥谭警局出来之后,直接就往建材市场去,买了一大堆的空桶,直奔哥谭地下迷宫的入口。
在简单的勘察之后,林恩确定,在自己离开之后,没有人来过这里。虽然只不过走了一个晚上而已,但小心总是没错的。
一边随手撒下各种植物的种子,一边按照记忆不断地探索整个地下迷宫。
不得不说,猫头鹰法庭那帮蠢货也真是挺有毅力的。
好几代人的时间,各个有钱有势的干点什么不好,偏偏要修什么迷宫,一修就是几百年,把个地下迷宫修的快有哥谭市区面积大了。
也就是林恩会点超能力,播种能力强,不然一般人想来这里找点什么东西,先不说迷路不迷路的事儿吧,就这个面积,也是真够受的。
林恩路过蝙蝠侠被困的那间屋子,看着蝙蝠侠的那些照片,别说,抓拍的还挺有艺术水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