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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第1页)

庄淑芬想起她最先给杨韵她们做过一双鞋,杨韵在武汉买得到鞋最先有点瞧不起,庄淑芬没提自己是全厂第一巧手,只是一笑任由事态发展。杨韵棉拖鞋收下了但没怎么穿,直到冬天有一天翻出来,一穿,发现好暖和,越穿越觉得好。

杨韵连忙给家人朋友说。

“我那弟媳的手绝了,做的棉拖鞋比外面卖得还要好!”

“冬天穿,几暖和!”

“我几傻,以前不晓得穿。”

庄淑芬不动声色地证明了自己的能干,杨韵也从此对庄淑芬刮目相看,两个大美人越看越对上眼了。

王姐小陈听了暗暗称赞。

“哎!”王姐一击掌,想起一件事,她问向庄淑芬,“杨毅哥给你买戒指了没?”

崇城很多下放知青,家人亲戚都不在崇城,多是单身一人在此。崇城人举行婚礼也不如外面隆重正式,但随着在崇城举行婚礼的人越来越多,婚礼仪式也变得越来越慎重起来。

厂里不知哪里流传起来的,说国外婚礼要戒指的,厂里结婚也应该有。

很多人不兴那玩意照样结了。

但是时髦一点的姑娘们自然会想方设法让自己的婚礼更美更好。

小陈跟碱厂男结婚时戴了一个,是碱厂男奶奶给他们的,碱厂男他奶奶是地主阶级,当时没收财产时留了些首饰。

王姐拉过小陈的手,递给庄淑芬看。

“你看看,结婚带一个,是不是很漂亮。”

“要带无名指呢。”

戒指在小陈无名指上闪着光泽。

小陈伸出手,她的手指细细的,戒指有点大,她在戒指上缠上了几圈细绳,带上才不容易脱落。她还是很自豪,这是碱厂男求婚时送给她的。女人最享受男人求婚时的用心了。

庄淑芬一看。

是挺好看的。

王姐小陈怂恿道:“让杨毅哥给你买一个金戒指。”

作者有话要说:

新文预收:《黑月光她复活了》接档新文

嘉照露是上个世纪港圈影坛末班车的风情天才少女。

乌黑秀发,红唇金饰,纤细秀白锁骨,港风黑暗风一枝独秀,豪门大亨都想邀请她出席酒会

但嘉照露只爱一个木讷又阴狠的科研少年。

世人皆对男方说,嘉照露是要嫁豪门的,对你只是玩玩而已,

少年红了眼眶。

嘉照露死去第一年,少年愈发沉默阴冷

嘉照露死去第二年,少年创业成功

嘉照露死去第四年,青年公司上市成功

嘉照露死去第七年,青年公司变成全球帝国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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