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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1页)

水晶笑着,她始终是我见过最美的美人,她侧侧头,「是吗-还有人愿意骗我吗?我都感激他,一个女人要是等到没人骗的那一天,那才惨呢。」她挤挤眼。

这是水晶,没有人知道她的真实故事,因为她从来不说,因为她聪明,她知道这世界上的人忙,没有空来同情他人。是的在剑桥我认识他,在剑桥。

是的,就是那个剑桥,剑桥大学,英国的剑桥,徐志摩的剑桥。

事实上他是英国人,在伦敦出世的。

在英国不与英国人说话似乎是不合情理的事,不过我很少与英国男孩子来往。我不大喜欢外国人。但是我撞到了他,我说撞,是真的撞。

事情是这样的,请听:

剑桥大学很大,分开好几个学院,当时我从丘吉尔学院走到达尔文学院去,手上捧着一大堆书。我为什么会在剑桥呢?因为我在剑桥渡假,我同学哥哥是丘吉尔学院的学生,所以我捧着他的书,替他做苦工。

我好好的在河边走着,走着。

因为这条河太出名了,而我是乡下佬进城,第一次看见这条所谓「康河」,少不免多瞧几眼,人之常情,怪不得我。

就在这个时候,我听见有一个人大叫,「让开!让开!」同时是一阵铃声,「血淋淋的地狱!让开!」

但是我回头,已经太迟了。

一辆脚踏车撞了上来,骑车的人手中也捧著书,我被撞得一半身子掉在河里,一只手抓着了柳树枝,整个糙地都是书,这个人滚在玫瑰丛里,脚踏车两轮朝天,还在转动着。

我把自己的腿从河里捞出来,牛仔裤全脏了湿了,一手青苔,撞得七荤八素,身上无处不痛,但是我第一件事是站稳,第二件事是撑着腰,第三件事是大声尖叫:「你他xx的有种就站出来!没有死就爬起来!让我看清楚你那鬼样蠢相!你会骑脚踏车不会?你这笨佬!」

他爬了出来。

我看到他那样子,气就消了一半。

可怜哪。

玫瑰丛。玫瑰有刺,他手臂上钩得都是血,当然不会死人,但是衬衫破了,又淌血,看上去就很可怕。他跌跌撞撞的爬出来,坐在糙地上,然后问:「我的眼镜呢?」

我在书堆里找,眼镜、眼镜。找到了,一副金丝边的眼镜!玻璃居然还健全完整,我递给他。

他戴上了,抬起头来,看着我。不,瞪着我。

我也瞪回他。

中国人在外国要争气,不能吃亏。我干吗要怕他?

他的头发不长,但是很卷,清秀的脸,上唇蓄着胡髭,下巴很漂亮,不算是一等一好看,但也不难看,即使蓄着胡髭,也还看得出年纪很轻。廿五岁?

我不理他,开始把书自糙地上一本本拣起来。

他也不起身,指着我说:「有人教过你走路没有?有人教过你看路牌没有?这条小径是脚踏车专用的,我没有必要避人,而且小姐,你也许没有注意到,我衬衫上红色的液体是血,人的血!」

我转过头去,「先生,我的情况也不太好,这是我唯一的裤子,先生,我差点整个人掉到河里去了。」

「今天真倒霉!」他朝天空说:「老天,为什么?为什么?」

「因为你不会骑脚踏车,而且你应该感谢上帝,第一:你的眼镜没破,第二:我没浸死——我不会游泳。」

「我的天!你是一个厉害的女孩子!」

我低头继续拣书,然后我呆住了。地下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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