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不回去了,明天写封辞职信,」我说:「回去收拾收拾,回家来了。」
他没有什么惊异,「找到女孩子了?是的,年纪也差不多了,是该结婚了。」
「是的,她是一个不错的女孩子。」我微笑,可是原因不只那么一点点吧?
「你放心好了,大不列颠王国没有你,没有什么关系,」教授笑,「回家是好的。」
可不是?本来就是。
我在路上踢着石子。一对新皮鞋也顾不得了。
我笑着。
明天我会去找她的,或者会得把庄子的蝴蝶梦好好的告诉她。或者会把名字说给她听。
我是决定留下来了。一张照片一个炎热的下午。
我刚刚拖干净浴室的地板,透一口气,倒了杯冰水喝,看着钟,预备去接小明回来。小明上幼稚园,迟了去接他,他就哭。
我坐在椅子上,看着露台的竹帘幌动,一阵好风。
我们住在这里已经有三年了。家明是公务员,在政府机关做事。好处是有的,像这层配给房子,如果在外头租,还不知道是什么价钱呢,但是生活太稳定了,家明不但有点壮志消沉,而且也懒了下来,不到一、两年间,腰间就长了一圈肉,最近连肚子都凸出来了。
我笑他财未发,身体先发。
先一阵子女佣人又要求加薪水,我想一想,就咬牙把她辞掉了。一个月一千多块钱,连洗衣机洗碗机都买了给她,小明出生那年开始做的,好几年的宾主,说走就走,一点情义都没有,也只好随她去。
现在凡事自己做,倒也无所谓,空的时候还可以去喝一顿下午茶,太忙了就把小明往外婆或是祖母家里塞,反正她们都疼他。
一天又一天的就此过了,没有小明,我再也不想到日子过得这么快。小明长得飞快,一下子裤子又要换松的,皮鞋不够大了。没有他,我还以为时光是停留不动的。日子乏味得很,天天是一模一样的工作。我奇怪的想:这就是做人吧?想到当初中学毕了业还巴巴的读了三年大学,如今也不过是刷地板。家明是大学里的同学,虽然说大学间接也是婚姻介绍所,到底别的地方也找得到丈夫,做女明星就很好,捞得风调雨顺,最后总还可以嫁得个金龟婿。何必去读大学!女人可走的路多得很。
我不大想得明白。
我叹了一口气,腰实在有点酸,不想去接小明了。我打了电话给母亲。
「妈妈,麻烦你去接小明一次。」
「小明有两个礼拜没来了,你爸想他想得紧,我把他接了来,索性吃了晚饭,才把他送回来好不好?」
「有什么不好的?如果他听话,就玩久一点,你们吃不消,就把他轰走。」
「你不出去?」
「不出去了。」
「腰酸好一点没有?」
「人到中年百事哀,妈妈,别提了。」我说。
「啊,你算是中年,我们岂非成了老不死?」妈妈笑。
「妈妈,我三十岁了。」
「人生刚开始呢,好好的捱吧。」她还是笑。
「再见。」我说。
母亲也挂上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