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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第1页)

一直这样无限循环着。

不过其实也不算每天都是千篇一律,有些时候,我们所有人都会醉的像滩烂泥一样,倒在人家小酒吧的吧台上、地板上横七竖八地就开始睡,睡着睡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突然被老板和他小舅子搬出门扔在大街上,我们往往都没什么反应,哼唧几声骂几句继续睡。

睡着睡着,如果是冬天的话就很幸运地被冻醒在半夜的寒风中,头晕晕的,冷的打个哆嗦,还很良心地叫小伙伴们起床,要不然就要被冻死在大街上了。一堆人一边哆嗦着,冷的上下牙都打架,缩成一个小团团地各回各家各找各……我们都是独居。然后一回到家,又是倒在玄关睡上整个白天。

如果是春、夏、秋季的话,就没有冻醒这么一回事,在大街上一觉睡到天明,大清早的一堆人横七竖八地占了整个街道,就被扫大街的拿扫把打到墙角继续睡,下午的时候一堆人陆陆续续地醒来,一般情况都是随便跑到谁家去&ldo;啊哈哈哈&rdo;一会,可是有些时候钱包会被某些无良的路人摸走,这个时候我们就会被第一个起来的人的惨叫声惊醒,大家一起抱怨着这个月东拼西凑出来的生活费又赤字了。我就很爽快地喊:&ldo;最近几天我都请了!&rdo;

然后就是他们一阵吹捧的尖叫声……

这样子颓废了三年。

除了学会俄语并且酒力见长越发千杯不醉之外,陪了三年青春,好像就换来三年连梦都不做的安睡

‐‐俄罗斯真是个治疗失眠的好地方。

于是,三年过后,那年我22岁,却完全变成了一个头发乱刺、胡子拉碴、蓬头垢面还树袋熊眼的大叔了。

那年5月,在那种大叔一般的状态下接到了boss的电话,他问我还过得好吗?别忘了最近几天回去看看他,又有久违的新任务要派给我了。最后的几天,和狐朋狗友们把酒言欢,一堆老男人在五月还微凉的夜风中鬼哭狼嚎,最后我还是坐上了回国的航班,告别了曾在人生最失意的时候的一起等天亮的小伙伴们。

这样我才摆脱了那三年的颓废,于是很快就遇见了癫痫,摆脱了最失意的时段,不知道远在冰天雪地的他们最近怎么样了?希望也过得很好。

下了飞机就是东北,待遇很好,boss还专门派人来接我,顺便搬运了那没几件的行李,一路上顺风顺水地到了总部,一路上看着曾经与张昊冉晃悠过的街道,放空着头脑努力什么也不想‐‐倒也真的没什么感觉了。

看来这三年的堕落完全把我变得麻木。

boss这三年来还是一点都没变,窝在本部过得悠悠哉哉,一看见我就像电视剧里面那种忙着催婚的老妈一样套着近乎,说我瘦了、最近几年过得好不好啊?有没有什么不如意的事情?以后在外面不要报喜报不忧。你看你这么几年都长老了三十岁,年纪也不小了吧抓紧时间成家立业,要是遇见一个适合的千万别放跑了,我有你这么大的时候都认识你爸了……

没错,还是老套路,他说着说着就入戏了。

什么认识我爸……

然后又眉飞色舞地东拉西扯了好久,才扯到和这次任务有关的话题上,他说总体来看并不是很困难,但是有点花时间,至少也得三四个月吧……让我听当地那些张部喽啰的通知行事,通知之前先寄住在石部某个精英的父母身边,可以自由地到处跑着玩。

&ldo;怎么样,不错吧。&rdo;

&ldo;嗯。&rdo;

&ldo;不过有一点可能不太好……这次任务,是在江南执行。&rdo;

&ldo;嗯。&rdo;当时麻木地放空着自己,一时间也没反应过来他到底是说了些什么,之后到了江南,恰好和上次一样,是那种不冷不热最舒服的季节,又看见那细细密密的蒙蒙烟雨,雨幕后被洗净、却反而显得更加模糊的景物,呼吸着潮气逼人的空气,又不得不穿上了防水帆布鞋,那时候才明白了boss真正的用意。

‐‐这在心理学上貌似还有专门的名称,叫做刺激疗法,也就是说逼迫患者面对他不想面对的事实,以此麻木他、然后达到治疗的目的。

就如同我现在,感受着独属于江南的一切,情难自禁地回想起张昊冉,回想起他的离去,却不得不麻木自己、不得不强迫着从那时候解脱出来‐‐明明自觉不可能。

我很清楚,人如果闲得无聊的话就会本能地无中生有弄出些不必要的麻烦或者是困扰,只为了让自己能够有些事情干。所以情难自禁地想着张昊冉的事情,也可以通过给自己找些事情干来避免。

那时候是安徽的五月,已经是初夏时节,一个小城市烟雨蒙蒙也没有什么太多可去的地方,如果还是喝酒的话就总感觉回国好像没什么意义了呢……于是我无所事事地纠结着到底要做些什么打发无聊的时间,莫名其妙就蹉跎了好几日的光阴,那几天也照样能够睡得很死,死的连梦都不会做‐‐看来这三年以来麻木自己的技能也有所提升呢。

最后总算还是决定了,我打算大部分时间用来泡在ktv里面唱歌,等到中学生下午放学的时候到某所身处小巷子的深处,交通十分混乱的学校门口坐着,准备观看一场又一场、或大或小的车祸。

是什么时候自己开始有了幸灾乐祸的癖好呢?好像从很久之前开始,好像是最近才发展起来的。

白天唱ktv比晚上要便宜得多,如果是用迷你包的话一小时才12元,反正也这么便宜,白痴才不唱。于是那段时间真的,整个白天天天都泡在那里,每天都把喉咙唱的哑到说不出话,然后傍晚的时候就&ldo;嗖嗖&rdo;地冒着蒙蒙细雨跑上差不多5公里,来到传说中本市校服最好看的那座中学门口,等着出车祸。

我对那座中学的印象还满深的,是一座不怎么大的完中,听说有50年的历史,名字很没创意叫&ldo;市八中&rdo;,本来是有三栋教学楼的,其中一栋是危房最近刚刚推掉,于是高中的学弟学妹们就没地方上课了,只好在初中楼里面将就着,弄得初中的各位都挤得半死不活(其实这就是作者的中学,真希望中考能考走,不用在初中楼呆六年)。

校服虽然是传说中最好看的校服,但是却只不过是黑白相间的运动装而已,看起来像是奥利奥味圣代,实际上还是很丑。白色的外套,每天傍晚放学的时候,在半亮不亮的光线下看见的就是白压压的一片,很有气势。不知道是不是太有气势的原因,汽车经过这里都本能地避让着,我经常是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地坐在那里,消磨整个傍晚,可是却看不见一场车祸。

能够在烟雨蒙蒙中一坐就坐一个傍晚,当然还是因为学校对面有一家小商店,人家在店门口摆了一套塑料桌椅,支了一把伞,还卖热乎乎的关东煮吃。那个时候我经常是坐在桌旁,一边吃着关东煮,一边读一些《生化危机》、《行尸走肉》的同人小说,实在闲来无事,就一脸淡定地刷几篇s文。

中学生们来来往往,也没人跟我搭讪,好像我本来就应该坐在这里一样。奇怪了,明明自己回国之后过着正常作息的生活,气色突然好了很多,像是突然年轻了30岁一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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