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一般朋友,走吧!你一个人在这儿多无聊啊。”
丁厌想着时间还早,嗯,玩玩也行!
他这一玩,就玩到了凌晨四点,从johnny的派对换场到一家夜店,嘈杂的音乐声震碎脑髓。
要让丁厌来讲这类娱乐场所有什么好玩的,他说不出所以然;他只是喜欢闹哄哄的气氛,人多有安全感,而且他嘴笨,就乐意看脑子快、巧舌如簧的人玩游戏。
或许他是标准的社会性群居动物,身处群体之中自然而然会到欢乐,是基因所致。
十点半楚瀛给他打过电话,太吵了他没接到,不过十一点前他发了短信说自己会很晚到家,让楚瀛先睡不用等他。
今晚他运气好,输得少,没被灌很多酒,圆满遵守了法则第一条;算着时间,他也该走了,丁厌和马凌峰及其朋友告别,单独打车回家。
过去一个人住习惯了,凌晨归家从不在乎动静大小;如今和人同居,他进门尽量轻悄,不吵醒楚瀛的美梦。
只开玄关的那顶小灯,钥匙放到收纳盘,脱掉高跟鞋……头发和胸针缠上了,解了半天。
待他蹑手蹑脚地走进客厅,一开灯,沙发上竟坐着一个大活人!
“——哇啊!”丁厌吓得魂飞魄散,惊魂未定道,“你、你不睡觉……在这儿坐着干什么……”
楚瀛不适应突如其来的强光,凝眸朝墙上的挂钟看去,慢悠悠地说;“我只是做个实验,看不催你的话,你最迟几点到家。”
“今天是有点晚……”丁厌心里发虚,去厨房给自己倒了一杯水,还加了冰块。他喝完大半杯,纾解了酒意,说道:“你不要生气啊,一年才这一次,我比起以前已经很收敛了……”
“嗯,早点睡。”楚瀛从他身边路过,去了卧室。
丁厌卸妆、洗脸、洗澡、吹头发……等等琐碎小事做完,窗外天已快亮了。
卧室亮着一盏壁灯,楚瀛靠在床头看书,不知是真看还是假看。丁厌摸上床,盖被子,再缓缓靠近。
先碰手,没反应……再碰腰,还是没反应。
丁厌放心大胆地展开两条胳膊,圈住楚瀛的腰,把自己当作抱枕,送到人怀里。
“你是个小气鬼我知道,但你不要跟我冷战……我受不了别人跟我冷战,因为我可喜欢讲废话了,你要是不理我,我就一直讲。”
书籍翻页的响声在宁静的房间内格外清晰。楚瀛目不斜视地盯着书页上排版密集的小字,灯光将颜色偏浅的眼眸映得像清透的琥珀,微敛的眼睫毛不时扑闪,宛如一尊动静相宜的雕塑。
丁厌口无遮拦地絮叨起来,“我下午泡澡看了一部超级难看的偶像剧,只看了一集,但难看到想把编剧的脑子挖出来,考察他写这些情节的时候在想什么。结果啊,我晚上就见到了男主角的演员,他演的是面瘫霸道,但本人脑子缺根筋,我不小心撞洒了他的酒,他就认为我是故意设计接近他。你说,他这得看了多少狗血烂片,才能脑补出我是故意的?
“不过这个演员本身还好,他的朋友才叫奇葩。今晚不是化妆舞会吗?其实就是个变装party啦,现场有个男的,他可能有2米左右,好高啊……他穿了身《异形大战铁血战士》里异形的衣服,你看过吗?就是头颅长长的……像根米肠,后背还插了管子的那种怪物。这个温度他敢全副武装穿那么厚的衣服,我好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