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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第2页)

主:作者正要我们笑它。&ot;丁01≈&ot;;

客:(想起了一件事。)哦,对了!喜欢引用旧句旧词的这种作风,的

确不仅是因为读了旧书而已〔自言自语似的),唔,如果这仅仅只是因为

读多了旧书的话,那么三家村老学究和写&ot;哓岭&ot;的作者,也都是该读多

了旧书,可是一写出来,态度各不相同:一种是把那些旧句的词当作正

派的角色上台,一种可是把它当做歹角和丑角上台。不错,鲁迅喜欢引用旧句旧词的这种作风,他的这种引用法,正是出于他的思想和情感,出

于他那是非善恶的判断:这正表现了他对未庄文化的批评态度。主:我认为这一点比读多了旧书那个原因还重要得多:这一点,是

构成这种作风的更主要因素(稍停〕。我认为我们要是把一个词儿,一句话,一个举动的描写等等,全都孤零地单独提出来看,那就无所谓作风不

作风。我们一定要看看这作者用起这些东西来,是怎样一个态度,他把它用在什么地方,怎样用法等等,这才看得到他的作风。

张氏这一段话,说得很好,他自己也是爱用讽刺的格调的!

不过笔者以为鲁迅所说:&ot;没有相宜的白话,宁可引古语,希望总有人会

懂&ot;那句话,也不一定如张某所说的只是一种&ot;反语&ot;(他的引申,也只有他那

一半的道理),那一时期,他们的确有吸收、溶化、运用古今中外各种语汇的尝

试。&ot;古语&ot;并不一定不可用的,只要我们能消化,使读者看了能懂就可以。

在他们以前,黄公度就曾主张:&ot;其取材也,自群经三史逮于周秦诸子之书,许

郑诸家之注。凡事名物名切于今者,皆采取而假借之。其述事也,举今日之官书会典方言俗谚,以及古人未有之物,未辟之境,耳目所历皆革而书之。&ot;钱

玄同〈鲁迅的友人)也曾主张:&ot;古语跟今语,官话跟土话,圣贤垂训跟泼妇骂街,典谟训话跟淫词艳曲,中国字跟外国字,汉字跟注音字母,袭旧跟杜撰,欧

化跟民众化,信手拈来,信笔写去。&ot;新文学运动,因为针对着当时的复古空气,所以高喊白话文,趋向于&ot;俗化&ot;。当时的作家,曾有融会古今的意向,他们比较熟习古语的运用,他们知道流行于口头的古语,其达意的程度,和白话并不同的(不一定如《阿0正传》中那些怪腔怪调的酸腐成语:)。即如鲁迅记爱罗先珂在北平诉苦说寂寞,道:&ot;这应该是真实的;但在我却未曾感得;我住得久了,&39;人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只以为很是嚷嚷罢了,然而我之所

谓嚷嚷,或者也就是他所谓寂寞罢。&ot;这一段中的&ot;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ot;,便是引用古语。又如《野草》的墓碣文,&ot;我梦见自己正和墓碣对立,读着上面的刻录。那墓碣似是砂石所制,剥落很多,又有苔藓丛生,仅存有限的文句!&39;于浩歌狂热之际中寒;于天上看见深渊。于一切眼中看见无所有;于无所希望中得救。〃有一游魂,化为长蛇,口有毒牙。不以咬人,自咬其身,终以殒颠。,我绕到碣后,才见孤坟,上无草木,且已颓坏。即从大阙日中,窥见死尸,胸脑俱破,中无心肝。而脸上却绝不显哀乐之状,但濛濛如烟然。&ot;他都在运用古语,有如一篇汉魏的小赋,然而很流利,很动人。他是一个身体康健的人,什么都能消化,能够化腐朽为神奇的。

鲁迅的风格,一方面可以说纯东方的,他有着&ot;绍兴师爷&ot;的冷隽、精密、

尖刻的气氛;一方面可以说是纯西方的,他有着安特列夫、斯微夫脱的辛辣讽刺气息,再加上了尼采的深邃;朱自清氏说,鲁迅的杂感,这种诗的结晶,在《野草》里达到了那高峰。他在题辞中说:&39;过去的生命已经死亡。我对于这死亡有大欢喜,因为我借此知道它曾存活。死亡的生命已经朽腐。我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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