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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2页)

一个人,首先要长得好看。长得不好看就算了,但要有才能。没有才能也行,但怎么也要有个惊世骇俗的名字。我非常羡慕那个名字有十五个字的哥们,我曾幻想我叫王惊天或是王动地,最不济也要叫个王羲之。

当我第一百零一遍表达我这个愿望之后,我下铺的兄弟不耐烦地告诉我:「王守宁,你可别把你自己当根糙,你就是电视剧里走过路过的群众演员。你见过演员表里路人甲有名字吗?」

他这个论调我好像听过,但我没有鄙视他故作高深,我沉默。

于是我再也不提名字的事了……我只在心里偷偷想而已。

可是即使我有平凡的名字,平凡的长相,但我也有不平凡的地方。

我是一个gay。

我在这里使用英文,而不是说我是个同志,是觉得这样会使我看起来高级点,至少很多年前我是这么想的。当年我混迹网路的时候,一不小心钓上一小,这是多么神奇的事情。可惜那时我不懂好好珍惜,在她向我表达倾慕之情的时候,我敲了那句话过去,她立刻回我一句。

变态。

……多好啊,变态就是指异于常人,也就是天赋异禀,我终于跳脱出普通路人甲的框框,升级为变态的路人甲。

我很早就出柜了。我在大学一年级的时候就向家里坦诚男人会使我心跳加速,而女人不行。按照我先前找的同志出柜攻略,那个时候,应该是父亲暴跳如雷打断我的狗腿,母亲哭哭啼啼。

但是,那时,父亲在一边猛地叹气,母亲冲进厨房拿出菜刀,大喝一声:「我把你下面砍了!就当我生了一个女儿!」

我吓得夺门而出,从此走上了出柜结局大众版之独自生活的道路。

现在,我二十六岁,在一家很有名的it行业公司工作。很不错吧,我可是在总部。

具体是在总务部当行政助理,再具体一点,就是中午订餐非我不可,断水断电找我抱怨的重要职位。

虽然双亲经过这么多年,已经半放弃似的接纳了我,但我还是一个人在外面买了间小公寓。当然,是分期付款,现在还没付完。

我是个gay,但我从没去过gay吧,也没有在网路上钓人419。好几次我有放纵的冲动,但是在最后关头放弃了。

我真的不是胆小,我是担心得怪病。

但是,我喜欢看帅哥。我的电脑里收藏了有1g多大小的图片,都是帅哥。各式各样,有码无码都有。高清晰度,大尺寸‐‐我真的是在指图片的大小。

那些长相光鲜华丽的帅哥才是做男主角的料,而男主角就是用来给人yy的。

最近我在公司的bbs上,穿了个名叫「粉红女生」的马甲,用游戏点卡从总经理助理的手里买下我们公司总经理的照片。

不过不要紧,其实那些点卡都是我用公司的电话偷偷买的。

总经理助理说,这些照片是她利用职权偷偷照的。

照片上的总经理或严肃或放松,张张适合做杂志封面。

我选了一张他垂着眼的侧面照当我电脑的桌面,要是总经理知道一个gay把他的照片当桌面,并且对着电脑流口水,他一定会崩溃。

不过不要紧,反正他不会知道,因为我只是个路人甲。

第一章一个黑头发,一个黄头发

我有星期一综合症。我不想起,我宁愿趴在床上哼哼。但我非要起来,否则我的房贷永远还不完。虽然我每次都会后悔为什么要多睡那五分钟,多五分钟少五分钟也没有什么区别,但我仍然不到最后一刻爬不起来。

匆匆忙忙地洗漱之后,我跟一群脚踩高跟鞋的女性们抢公共汽车。事实证明,西服是永远比不过高跟鞋的,因为脚与高跟鞋亲吻比与西服亲吻要难忘得多。

所以,我遵从绅士原则,ladyfirst,于是我只能最后像一张照片一样贴在车门上。

下了公车就到了我的公司,因为我下车的那一站就是用公司大厦命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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