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唐浩初让他们失望了。待在家里养病的这些年,他并没有伤仲永,反而获得了更难以想象的成就。
——既然无法出去认识更多的人以寻找上个世界的唐锋南,唐浩初决定让更多的人知道和认识他。这个世界他本来就不打算刻意掩饰或遮盖什么,所以为了达到被更多人知道的目的,他不仅着手办了一个报社,还建了一个工厂。
其实唐浩初本来只打算办报社,工厂完全是意外产物。春末的时候,唐立明开始亲自教儿子枪法,在学习的过程中,唐浩初发现当下的手|枪并不好用,一把枪最多只能装六发子弹,而且换子弹的速度很慢,射程也不能满足他的要求。五阶脑域异能者的‘精神探测’能在一定范围内精准地探测到自己想找的人和物,这个范围最大可扩散到两三千米,手|枪的射程却只有短短的几十米,就算是狙击步|枪也只有一千多米,远远不够。
所以他想造一把专属于自己的枪,一把耐用好用,并且能发挥出更大威力的枪。
发明和创造对脑域异能者来说都是非常简单的事,再结合曾经看过的军事书籍,唐浩初很快画出了详细的枪械图纸,然后一头扎进北州目前唯一的一所仅有十几个工人的小型军工厂里。他增加了枪管的坚固程度,洛氏硬度和布氏硬度的标准均超过了测量上限,枪管长度和口径也做了调整,连枪托和扳机这种零件都用最好的材料精心特制,并和技师和工匠反复探讨和改进,最终制出了非常满意的成品。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晚上就更下一章,下一章攻就出来啦
第118章病弱的小恶魔
成品静静地躺在工作台上,流畅的枪身,乌黑的枪管,玛瑙般润泽的枪托,每道工序都经历了精心的打磨,这何止是一把枪,简直就像一件完美的艺术品。唐立明原本只是过来看儿子一眼,并没对小孩造枪的事上心,也不曾对死气沉沉的军工厂报过期望,却因这把枪愣住了。
那是他见过的最漂亮的手|枪,何况懂枪的人光凭外表就能看出门道。唐立明甚至忍不住拿起来试用了一下,为它的射程和威力感到十分惊讶,并立即想到了自己的军队。
——北州军队目前使用的枪支弹药几乎全是从国外购入的,如果能自主生产枪支,绝对是将来扩张和保卫地盘的最大筹码。但军队用的都是步炝,手炝只是随身携带着自保的,唐立明下意识问了句:“浩浩会不会改装军用步|枪?”
唐浩初还不曾见过这个世界的军用步炝,犹豫了一下,表示要等唐立明从军队拿一支枪过来看看再说。
唐立明没从军队拿枪回来,而是直接带儿子去了军队。
这几年唐浩初的哮喘稳定多了,虽然还是不能在柳絮纷飞的日子出门,但没再引发像之前那样严重的急性气喘。何况现在是秋季,空气十分清爽舒适,唐浩初早上起来,照例在镜子前嫌弃了一把自己还未长成的依然带着婴儿肥的小嫩脸,然后被仆人伺候着穿好衣服下楼吃早饭。待吃完早饭,便跟着唐立明一起坐上了开往军部的车。
车一直开进军部大门,下车的时候,唐立明把手递给儿子,示意他握住自己的手。
唐浩初眨了眨眼睛,将小手放在了父亲宽大有力的手掌上。
十岁的小大佬的小包子脸依旧稚嫩,但个头窜得很快,被父亲紧紧牵着,笔直挺立地以一种亲密又平等的方式站在父亲身边,以及所有将士面前。
房间里的将士都是唐立明信任的亲信,也几乎都在唐浩初五岁的生日宴见过他,所以看着他的目光除了有对‘太子爷’的尊敬,又不自觉地带了些长辈的慈爱。尤其是当年曾经抱过唐浩初的络腮胡将领郑力,还忍不住感叹了一句:“一转眼小少爷都长那么高啦,真帅气真好看。”
军队统一用的步|枪也是郑力交给唐浩初的,脑域异能者过人的分析能力发挥了作用,郑力只简单讲了一遍枪体构造和射程范围,就惊讶地发现唐浩初已经动手拆起枪来。
拆装的动作越来越快,一把步炝在唐浩初手中魔术似的拆开又装,装了又拆,最后在一帮将士殷切的目光中开口道:“能改。”
要改进容弹量和射程,弹道和枪管都得跟着改,图纸对唐浩初来说不难画,但真正制作起来还是会遇到很多意想不到的困难,花了足足大半年时间才调试出满意的成品。
投入生产的话,面临的困难就更多了,只造几支枪还可以,大规模的批量生产却要受很多限制,除了需要工人和设备,还需要大量材料和资金。
唐浩初很快意识到钱是个大问题。
在太平盛世,他可以通过赌博的方式赚钱,但这乱世,每一分钱背后都承载着老百姓的血和汗。他办的报社就是非盈利性质的,——在精神和物质文明双双匮乏的时代,写文章办报社是济世救民的方式之一,但办工厂比其更实际。
唐浩初由此而决定办工厂。
他有很多东西可以做,比如化工行业不可或缺的‘三酸两碱’,以及被大家称之为洋火的全靠进口的火柴。不是各个联邦州想买进口,而是他们连这些简单的技术都没有,但在唐浩初这里根本不是问题。他有不知优化了多少倍的火柴配方,能用最便宜的原料做出质量最好的火柴、纯碱和硫酸铵,除此之外还有造船业,——第一个世界里霍家就是做轮船的,他还曾在霍彪的公司实习过一段时间,很清楚轮船公司该如何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