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舔,羞辱,哈,不存在的。
在旷野中,她纵声尖叫。
阳顶天相信,他这一辈子,都忘不了这个女人,忘不了这一天。
孙红枫本来只想在山谷中躲七八天,但实际上,躲了一个月,整整三十天。
这是孙红枫的决定。
虽然仅仅两三天时间,孙红枫觉得就彻底摸清了阳顶天的性格,这人,并不是她以前认为的城府深沉的人,甚至而有些天真,有些莫名的傻气。
她相信,以她的手段,已经完全拢络住阳顶天了。
然而,她还是担心,万一碰上野象族的人,面临生死关头时,阳顶天会不会丢下她呢。
人心如水,说变就变,她实在不敢冒险。
所以每每说第二天走了,结果起来了,孙红枫又不想走了,多等一天,多等两天,让野象族的人也再放松一点。
就这么一拖二拖,就拖了一个月。
还有一个原因,日子不难过,不但不难过,甚至有一种梦幻般的开心。
这些年来,孙红枫以极高的智商情商,游走于一个个圈子,在每一个圈子里,她都如鱼得水,逍遥自在。
但其实那只是表面的风光,暗地里,她还是觉得很累。
然而跟阳顶天在一起,在这荒山野岭中,以往所有的手腕手段提防算计,全都不需要,统统都可以抛开。
这种仿佛回到少女时代的心境,让孙红枫非常的开心。
然后,另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就是性。
对成熟的男女来说,这一点是极其重要的。
而阳顶天的强壮,是孙红枫从来没有经历过,甚或是想都想象不到的。
这个一餐可以吃掉一只五斤的兔子加一条四斤的鱼再加一听罐头的男人,固然胃大如牛,同样也力大如牛。
再然后,他还有一些古怪的花样,一些非常奇怪的技巧,让孙红枫即害怕,又亨受,简直是迷醉其中,不可自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