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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天尊授令地尊现世(第1页)

义门陈的骑兵,全是精挑细选的佼佼者,在族中训练多年。他们不但精于单打独斗,还擅长联合协同作战。

其阵法极其精妙,朝廷很多军队都及不上他们。幸好义门陈的兵员相对较少,且数百年来皆以保境安民为己任,从不仗势欺人。要不然朝廷肯定不会容许他们存在。

他们所骑乘的战马也俱是膘肥体壮的良驹,更令敌人气的吐血的是,他们的马头上覆有精甲!

打仗时一味陷阵死冲,也不怕敌军用箭射马头。义门陈的武士长枪、短刃、弓箭皆精。

远程用箭射,撤退时还在射,包围时亦在射。

骑兵对战步兵,其碾压优势,本来就跟作弊似的。

敌军人多,绝大多数都是步兵,船队运不来太多骑兵。

而义门陈的第一拨冲杀,叛军的骑兵基本上就报废了十之八九。

剩下的时间,就只能是群狼进入羊群疯狂宰杀了。

义门陈的现任家主,名叫陈枫。此人武艺绝伦,品德出众,在地方名望极高。其善行善举非但不在史斌父子之下,甚至还远远胜出。

这个时间正是饭点,叛军早就算计好了,吃饭时间,正是守军最懈怠的时候。

事实也果然如此,防备松懈,更兼里外夹击,码头很快就丢了。

但叛军怎么也没想到,人家陈枫竟然有着枵腹从公的情怀!

不吃饭了!

见到守夜令,第一时间判断出消息是真的,以快如闪电的速度集结军队,一刻不停,疯狂奔袭到码头!

项羽见他们杀的这么狠,毫性大发,大喊道:“义门陈,给我一匹马!”

陈枫挥剑斩死一名敌军骑兵,听见喊声,循声望去,见好一条大汉,往那一站有霸王之威,于是高叫道:“好汉,这匹马给你!”

说罢伸剑一指。

项羽大叫道:“谢了!”

疯霸王得了马,如虎添翼,彻底杀疯了。

挑飞、踩踏、刺杀、旋击……

霸王所向披靡,所过之处,“寸草不生”。

孟获受到鼓舞,也大叫喊:“姓陈的!也给我搞一匹马!”

陈枫三十来岁年纪,相貌堂堂,外表看起来不怒自威,但性子却特别随和,涵养更是好的出众。一族之长,被人这么无礼的称呼,也不在意,笑道:“好说,壮士!”

他纵马飞奔,拉弓射杀一名骑兵,拉着马缰来到孟获面前:“给你!”

孟获觉得还是得做一个有文化的人,不然会丢了主人的脸,于是很客气地道谢:“谢谢姓陈的!”

这疯子杀的也挺狠,项羽疯起来像个神,他疯起来像个鬼。所以敌军见到他,比见到项羽还害怕。

师师倚在史斌身边,问:“哥哥,你要不要弄个马骑?”

史斌眼观四路,耳听八边,回答:“不要,目标太大,把你放在马背上,万一被人射死,可就毁了。”

师师见他如此闲庭信步,逗他:“你的手下都骑马,你这天尊者却没马骑,说出去不怕人笑话吗?哈哈。”

其实师师是在缓解内心的紧张。

初次上战场的男子都会紧张,何况这么柔弱的女孩儿?

说实话,第一次上战场,史斌也紧张,毕竟这是正常人的正常反应。

以前在图书馆闲来无事翻《明史》,看到纨绔子弟李景隆看到自己统帅的五十万大军与敌人疯狂厮杀的惨状,当场吓蔫了,就丢下军队跑了。

其实任何一个没有军旅经验的人,第一次亲临战场的表现都未必会比李景隆好太多。

史斌第一次亲临战场,之所以没出糗,一是这场战斗的规模远远没达到数十万大军绞肉机一般疯狂厮杀的程度。二是义门陈一来,局面已经一边倒。

他站在义门陈的骑兵后面,就等于立于不败之地,因为敌兵一个也过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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