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定唐淡淡道:“你家老太爷还活着的时候也管不好他,即便在世,他年高老迈,又能奈何?小时候觉得他是独子,难免更宠爱一些,哪怕犯了一些小错,也都可以容忍,久而久之,小错变成大错,容忍度也跟着升高,最终误人误己。”
袁秉道不算什么好人,他在四川的时候,也从未为四川百姓做过一件好事,反倒是利用手中权力,搜刮了不少地方财富,就连这笔从天而降的黄金,他也没有想过拿出来行善,除了分给手下的一小部分,其余全都中饱私囊,如此落得今日下场,袁家家破人亡,也算应有之报。
只不过这些未竟之言,在面对老管家的时候,岳定唐没有再说出来。
管家自己心里也明白,只是不愿意承认,面对现实罢了。
两人相对无言之际,凌枢打破了沉默。
“你们夫人最后一次带阿兰出去,是什么时候,你可还记得?”
管家苦思冥想,不确定道:“仿佛是二十三号。”
凌枢:“别仿佛,你再好好想想。”
管家:“我想起来了,的确是二十三号,因为那天阿兰来找我,说想趁着跟夫人出去,顺便给自己买点过年的东西,所以跟我告个假,晚回来一些。她这么多年来,过年也没说给自己买点什么,我瞅着她挺可怜的,就答应了。”
一月二十三日,大年三十的前两天。
那天是凌枢和杜蕴宁最后一次见面。
但他并没有看见阿兰。
也许那时候阿兰已经告假离开了,也许是杜蕴宁不想她在一旁,借口把她支开。
这世上巧合的事情很多,如果所有的事情正好全部巧合,那就不是偶然,而是必然的。
说话间,沈人杰回来了。
他将一把花口撸子递给岳定唐。
这是时下最常用的警用手枪,正式名称是勃朗宁1910,虽然体积比掌心雷大一些,但也比掌心雷更加实用。
“里面子弹都是装满的,刚试过,您放心!我已经叫了另外两个弟兄一起过去,让他们在袁公馆外边守着,一旦有什么动静,咱们在里头大喊一声,他们立马就会赶过去。”
沈人杰很贴心,什么都设想好了。
岳定唐点点头,把枪连同枪套往大衣下面一放。
凌枢似笑非笑:“老岳,你一个教书的,装枪动作也这么熟练,一点都不含糊啊!”
岳定唐奇怪反问:“你不也是这么放的吗?”
凌枢:“我是警察。”
岳定唐点头:“天才的学习能力,总比混吃等死的警察要强,你说对吧?”
凌枢:……
岳定唐拍拍他的肩膀:“别嫉妒,你要是想学到我这么潇洒,回来我可以传授你秘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