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玫瑰园的路上,孟听雨一度担心自己面对年轻的男生无法产生异性的好感。
这实在正常。
毕竟她无法忽视自己是从三十六岁回到十八岁。
十八岁的男生面对三十六岁的成熟女人,嘴甜的会喊姐姐,情商没那么高的可能会喊阿姨。
孟听雨捂上胸口,该不会真的要老牛吃嫩草吧?
等来到玫瑰园,看到年轻的男生们冲她笑,她瞬间毫无心理负担了。大概是现在的身体跟味蕾都是十八岁,连带着跟这群阳光少年们,她非常迅速地融入、把自己当成了同龄女生。
有男友的朱思雯是来欣赏玫瑰的,另外三人则完全陷入了男生散发的荷尔蒙里。
摄影社团里相貌最出色的男生便是盛韬。
大家都自发的将看起来最登对的盛韬跟孟听雨组成一队。
原本阳光外向声音清朗、笑起来露出整齐洁白牙齿的盛韬,在孟听雨赞赏的目光中,颧骨微红,眼神闪躲。
……还是有些区别的。
孟听雨不合时宜的想起了徐朝宗。
严格来说,徐朝宗并不是她的初恋,但她跟他在一起时,才是真正的恋爱。刚在一起时她很害羞,呆在徐朝宗身旁,不敢抬头看他,更别说吃饭时随心所欲,那时候她总是不敢吃太多,怕自己吃相不好看,矜持着夹一筷子菜细嚼慢咽,在他面前连啃鸡翅都有负担。
她会担心自己不够好,担心他没那么喜欢她。
明明很想他,“矜持”的属性却在作祟,绝不主动给他发信息打电话。
她会细细品味他的每一句话后的含义。
比起“我喜欢”,她更在乎的是“他喜欢”。
也许是年纪阅历关系。
孟听雨看着盛韬,更自在的舒展自己。她会直直的、目不转睛的看他,会在听到某句好笑的话时放声大笑,会主动大方地跟盛韬交换联系方式、让他将今天拍的照片发给她。
现在的孟听雨,有着十八岁含苞待放的清纯甜美,但一举一动也有着成熟女人的从容自信。
盛韬这样的男生根本无法抵挡。
孟听雨现在更在乎的是自己的感受。
她想看他就看,想跟他说话就说话。
晚饭中途去洗手间时,钱静佩服地说:“你怎么做到啊,居然主动跟盛韬要联系方式。”
孟听雨在嘴唇上补了一层薄薄的唇膏,头也没回,“……他拍的照片挺好的,我让他传给我啊。”
钱静嘟囔,“可之前你不是说,不能主动吗?”
孟听雨扑哧笑了起来,镜子里的她眼睛清澈,吃过火锅后被热气冲着脸颊染上了粉色,格外的生动明丽。
“无所谓了。”孟听雨说,“我开心就好。”
十八年。
她从女生成长为女人,学到的最深刻的一件事就是取悦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