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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1页)

第二次是1914年7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巴顿获悉这个消息后欣喜若狂,马上给索米尔的法国朋友去信,请求他们帮他在法国军队中安排一个职务,然后申请离职一年到欧洲作战,他征求原陆军参谋长、现任东部军区司令伍德将军的意见。这位老朋友首先赞扬了他几句,但最后回答说:&ldo;我们不要像你这佯的年轻人在外国军队中浪费生命。&rdo;巴顿又只好作罢。就在这时,比又怀孕了,巴顿把她送回加利福尼亚,与巴顿父母生活在一起。他们的第二个孩子又是个女孩,巴顿开玩笑似地给她取名叫比阿特丽丝第二,但比根据孩子外婆和奶奶的名字给她取名叫鲁斯&iddot;艾伦。1915年6月,巴顿从赖利堡骑兵兵种学校毕业了,获得参加晋级考试的资格,各科成绩合格,被教官们公认是一个&ldo;具有魄力和前程远大的军人&rdo;。但令他不满的是,他又被分配到以前所在的团队。这个团很快要开赴菲律宾执行任务,但巴顿不愿到那个平安无事的岛国去,于是请假到华盛顿去另谋出路。但在华盛顿,只有大都市俱乐部的守门人认识他,这使他既伤心又愤愤不平:&ldo;没有其他人认识我。但将来总有一天我要让他们所有的人都认识我。&rdo;经过一番努力和利用关系,他总算谋到了一项新的任职,被调往得克萨斯州布利斯堡的第8骑兵团。巴顿之所以要调到这个偏僻的地区,是因为该地与墨西哥接壤,美墨之间的矛盾当时非常尖锐,很有可能演变为一场公开的冲突。

1914年美国妄图扑灭墨西哥革命的阴谋破产,并不甘心失败。次年又借口墨西哥农民起义军袭扰美国边民,派兵进驻美墨边境,企图入侵墨西哥。其中有一支部队是约翰&iddot;潘兴将军指挥的一个旅,准备从旧金山调往布利斯堡。潘兴于1860年9月13日生于密苏里州拉克利德附近,家境一般。自幼聪明过人,十几岁就开始在一乡村小学任教。后以优异成绩考人西点军校,1886年毕业后参加骑兵部队,先后参与镇压新墨西哥和亚利桑那州的阿巴契印第安人、南达科他州的西努克斯印第安人。任内布拉斯加大学军事教官期间,他于1s93年自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1897年任西点军校战术教官,次年参加美西战争,因作战勇敢荣获银质勋章。1901‐1903年,他在菲律宾任职,残酷镇压当地土人,受到西奥多&iddot;罗斯福总统的赏识;1904‐1905年赴中国东北任日俄战争观察员;1906年被破格从上尉提升到准将,越过了800多名军官,引起不少军官的反对。

1916年潘兴奉命率部前往美墨边境&ldo;追击和摧毁比利亚匪帮&rdo;。他本来打算把全家都带去,但一场灾难性的火灾毁灭了他幸福的一家,他的妻子和三个女儿都死于人灾,只有小儿子沃伦幸免于难。

需要指出的是,所谓&ldo;比利亚匪帮&rdo;实际上是对墨西哥农民起义军的蔑称。潘乔&iddot;比利亚原名多罗特奥&iddot;阿兰戈,债务农奴出身,1910‐1917年墨西哥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农民起义军领袖。1910年在奇瓦瓦州发动农民起义,支持以卡兰萨力首的宪政主义运动。但1914年7月卡兰萨掌握政权后,拒绝满足广大农民的要求,比利亚被迫转而反对卡兰萨。同年12月,他与另一位农民起义军领导人萨帕塔率联军进入首都墨西哥城,但次年4月在塞拉亚之战中损失惨重。美国威尔逊政府宣布承认卡兰萨政权,并允许他使用美国人的铁路调动军队以镇压农民起义军,这实际上是公开干涉墨西哥内政,激起墨西哥人民的义愤。

1916年3月,比利亚起义军袭击了哥伦布城,美国以此为借口调兵入侵墨西哥。

巴顿抵达布利斯堡后,发现无事可做,原来他所在的骑兵团还没有到位,而他却由于急于参战而提前到达了。于是,巴顿利用这段时间加紧准备晋级考试,为了使考试能顺利通过,除了温习各门课程之外,巴顿设法利用各种关系。他曾主动帮晋级委员会主席驯养小马,以取得他的好感。碰巧,原来的老上司马歇尔(已升为少校)到布刊斯堡访问,与晋级委员会的第二号人物住在一起。巴顿立即拜访了他们,并趁机游说,马歇尔少校也替他大吹了一番。结果,巴顿轻松过关,获得了晋升的资格。

骑兵团到位后,巴顿谒见了身材肥胖、和蔼可亲的团长。由于连队的上尉、中尉军官都空缺,就由他临时指挥一个连。他教士兵们如何正确地洗马和喂马,还教他们骑术和剑术。他高兴地看到:团队使用的军刀全是他设计的&ldo;巴顿剑&rdo;,这使他激动得热泪盈眶。但更令他兴奋不已的则是战斗的召唤。

不久,两个骑兵连(包括巴顿的连队)出发了。他们跋山涉水,经过几个礼拜的艰苦行军到达了他们的目的地‐‐高山密林中一个叫谢拉布兰卡的小镇,他们的任务是保护一个个孤零零的牧场,使其免遭墨西哥人的袭击;更重要的是保卫从附近通过的南太平洋铁路主干线。为此,他们要定期到30英里以外的地方巡逻。

这是一个被世界快要遗忘了的角落。小镇上只有20户人家。居民们人入脚套长靴,带有刺马钉,手持武器。小镇的法警是全镇最有势力的人物,长着一头白发,笑容满面,还是一个著名的枪手。他有7个兄弟,虽然衣衫不整,却非常富裕,拥有大片的不动产,他们还专门雇请了一名枪手。巴顿结识了镇上的不少人,但对他们怎么也捉摸不透。镇上唯一的社交娱乐场所是一个小酒店,那里又脏又烂,整天酒气熏天,令外来人不敢驻足。这里是一片未经开发的荒野,方圆几十英里的土地野草丛生,危机四伏。野生动物俯视皆是,尤以鹤钨、野鸭和野兔为多。在外出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喜欢打猎的巴顿经常能够轻松地打到猎物,给大家带回美味,他也因此获得了&ldo;枪手&rdo;的美名。他经常带领战士们骑马在高山峻岭上奔驰,从一个哨所赶到另一个哨所;有时整天不得休息,还得随时提防墨西哥人的伏击。但他非常喜欢这项工作,认为这里的生活很像&ldo;当年外公在大西部度过的拓荒生活&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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