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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序章 换装 步枪(第1页)

第一百零三章序章换装步枪

追杀敌人的过程中,林夕与林义以及零散开枪的金牛等人一共杀死了两百多人。

战休之后,大家汇合,随即哈哈大笑,不需要一丝言语,看着漫山遍野都是敌人的尸体,每个人的心里像淌了蜜一样开心。

接着,林义作为警卫站在高地,其他人开始在尸体上搜寻战利品,三个女学生是没参与的,她们跟在林义身边,不停的拆卸三八式步枪然后重新装起来,林夕对她们的要求很低,毕竟是学生,而且还是女人。

林夕在考虑是不是继续使用zh-29,虽然半自动能力很吸引人,可是,像这样的战斗,每次要开几百枪,以zh-29的娇贵程度,很容易在打到一半的时候给他带来影响。但半自动步枪的好处显而易见,林夕也不准备就此把它丢弃。

而且他觉得,陈飞雁三人很适合用这种步枪,虽然对保养要求很高,可女孩子心细,反复强调,可以避免保养不当的情况。

半自动步枪不需要拉栓上膛可以节省时间,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在战斗中拥有快速反击能力的,有了zh-29,对这些女子来说是不小的帮助。而对其他人,他们如果想用毛瑟就用毛瑟,想用zh-29就用zh-29,两样都想用的话,不无不可,便如林夕和林义这样,一人双枪。

搜缴了战利品后,林夕和林义带着枪械和子弹离开了几个小时,在天黑前回来,然后,那些三八式、老套筒、汉阳造等都变成了毛瑟k98与捷克造zh-29,六点五毫米子弹也变成了七点九二毫米口径能用的子弹以及弹匣。

金牛林峰等人都觉得奇怪,询问是不是有人接头,林夕神秘的表示有,但是人得等到去了沿海城市才能瞧见。

林夕其实很想用元素重组制造一个林义出来,可是,制造终结者需要的材料有些多,如果不能收集到充足的材料,哪怕有元素重组,恐怕只能得到一个瘦弱的外壳。

由于习惯了林夕的神秘感,金牛首先不再追究枪械和子弹的来源,他拿了一停林夕有些眼熟的机枪,这机枪一看就知道比鬼子的歪把子强了不止一倍。

金牛拍了拍机枪枪身,对林夕说:“捷克造轻机枪,日本人的歪把子跟它比就是孙子。好用的狠呢。你能不能从你那些个兄弟手里弄些过来?!”

有询问,也有期待,这种机枪口径比鬼子的大,而且用的也不是歪把子的弹漏斗,而是二十发甚至三十发的弹匣。

林义也在旁开口:“这是捷克斯洛伐克布尔诺国营兵工厂制造的轻机枪,全枪长一千一百六十一毫米,重九点六公斤,枪管长六百七十二毫米,子弹初速八百三十米每秒,表尺射程一千五百米,五百发一分钟,气冷式,弹匣分二十发的和三十发的,这个用的是三十发弹匣,这种弹匣还可以用到zh-29上。子弹用的和毛瑟枪一样,7。92x57毫米枪弹。”

林义从习惯了他学识渊博的金牛手里接过机枪,一手握在枪管上的固定环上,接着向上一转,然枪管脱离闭锁的凹槽,把枪管向前脱出。他在人前将枪管合上又卸下,拆卸两次后才说:“这就是更换枪管的步骤,它的精度比较高,使用它时,一般是一名射手和一名携带弹药的副射手,熟练的射手在副射手的帮助下,更换枪管整个步骤只需要不到十秒钟的时间。另外,它的速射虽然一分钟五百发,但是,一般射击两百发子弹就得更换枪管,如果射击频率慢,可以延长到两百五十发。”

白天攻击敌人时,林义用了好几把步枪,他没有林夕的人机一体,可以有效避免射击时,发射药对枪管的热侵蚀。否则别说林夕的射击频率,即便林义的射速也会让枪支在一场战斗后报废。

天黑后,众人依旧兴奋,哪怕金牛也没参与过这么大的阵仗——虽然他经过的战场比这大多了,可是,像今天这样,以十人之力硬撼千余人马是从来没有遇到过的,那可是百倍之敌,这虽然是山林,却并非险要地势,而且日军还出动了战机,在此之前,他从未想过战斗能打到这个程度。

以往战场上,一旦遇到日军飞机,所有人必须躲入防空洞,避免火力点暴露被日军战机消灭。

每个人在吃了美味的食物后都在倒弄自己的枪支,林夕和林义带回来的不但有武器子弹,还有机油和保养枪械时会用的工具。此时,趁着一场大胜带来的激情,他们对手里的武器充满了激情。在林夕的队伍里,他们不需要为枪械考虑,不需要为食物考虑也不需要为弹药考虑,他们唯一剩下的顾虑,只有如何做才能跟上林夕和林义的节奏,如何才能真正帮到他们。

林夕准备明天早上和林义一起离开一趟,把身边收集到的三八式和数量更多的子弹用元素重组变成捷克造轻机枪,虽然上部设置弹匣会挡住射手视线,可是,在没有比这枪更好选择的情况下,它的火力优势是必备条件。

而且经过林夕试用,捷克造轻机枪的精度确实不俗,拿着它,自己可以在五百米的距离上很容易找到目标并将对方射杀,虽然不能拿它当狙击枪用,可集中了火力和弹药充足的优点,林夕决定随身携带五把武器。

金牛把一枚枚子弹按到zh-29的弹匣中,突然抬头瞧见林夕,一脸的平淡瞬间化为错愕。

此时的林夕背上斜挎着两支步枪,一支毛瑟k98,一支zh-29,手里端着的是zh-26捷克造轻机枪,腰的两侧还带了两把大镜面盒子,加上后腰上带着的手榴弹以及塞满子弹与弹匣的身体,整个人胖了一圈不说,怎么瞧都觉得别扭。

他看着林夕愁眉苦脸的捣弄着身上的武器位置,总算瞧出了对方的打算:“林夕,你不会是要穿成这样打鬼子吧?”

金牛的脸上不禁有错愕,还有忍俊不禁的哭笑不得,他的话也让埋头把子弹塞入弹匣的人回过神来,抬头看到林夕的装束也是错愕。

饶是林夕自我感觉不错也被一行人看的后背发痒,“怎么了怎么了?不成么?”

林峰摇着脑袋,带着哭笑不得的神色瞥了眼金牛,然后开口:“不是不行。就是……你这样连行动都困难,何况要打鬼子。虽然你打的是远距离狙击,可既然这样,腰上的驳壳枪又算什么事儿啊?而且两支步枪一把轻机枪,既然有了机枪可以保证火力,我觉得你可以把捷克造步枪放下,林义大哥也说了,这枪娇贵,你和林义大哥开枪速度又这么快,倒不如用毛瑟枪更合适。”

李亚东也说道:“我对这些是不了解,只是你这模样吧。”他露出了个便秘的表情,“看着挺难受的。”

林夕转头盯着他看,然后说道:“不是挺难受,而是真的很难受。”

确实,这么多武器带在身上,他又没有后世特质的衣服,后背上的步枪硌在肉上,走动时,不断在身上摩擦,还有后腰上的手榴弹,也把腰弄的生痛。

“还是听你们的吧。”最终,林夕把大半的武器解了下来,由于准备随身带着捷克造轻机枪,所以林夕没再带捷克造步枪,只选择毛瑟步枪和轻机枪。用过歪把子的人对捷克造轻机枪很看重,可也只有羡慕的份,他们并不知道,等到明天,自己就不需要羡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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