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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考虑选择(第1页)

第三十二章考虑选择

陈飞雁几人从同学那里回来,比林夕要早三个小时,上海虽然是大都市,可几个人心里知道,在这乱世,姑娘家身边没人照顾,黑灯瞎火下总难免惹上麻烦。

上海游玩的人累了一天,回来后洗了澡,背了些单词后就匆匆睡下。林夕两人回来时,正好看到金牛穿着睡衣把自己的衣服拿到外面的篮子里——这家酒店本是没有这个服务的,可因为林夕使钱的原因,酒店老板专门安排了员工,给林夕这层楼的人浆洗衣物。

为了避免底层员工怠慢,林夕不但给老板一笔钱使,还对为他们浆洗衣物的人归功一笔赏钱,所以,一行十几人的衣物虽然麻烦,酒店被分配到这个任务的职员甘之若素。

“林少,没啥事吧?”今天不是郑城值夜班,可他还是守在这层楼的入口,刚刚觉得茶的味道淡了,去重泡杯茶,哪想到这么会儿功夫林夕就回来了,撇下放了茶叶的杯子赶忙跑过去。

正要和金牛打招呼的林夕对突然冒出来的郑城轻笑道:“放心吧。我是什么人啊你不知道?上前个鬼子和我照面,也只能在屁股后边吃土,行啦没事的。”

将衣服放到篮子里的金牛走近,说:“听郑城说你去找上海的帮会了?要做大事,可不是靠勇武行事的。以后这种事就吩咐我们吧,你在背后调度就成,哪里能碰到危险的事都由你出面处理。”

郑城听到这话羞愧不已,遇到林夕之前他就是做手下的,叶弘和吴建豪为人粗鲁,可待人真心不错,比之前由混混痞子爬上来的皇协军要好,这些年,不说没看到,连听都没听说林夕这种形式做派。

手下专门负责传递消息,遇到危险的时候,手下靠边站,由老大上去解决。

“对对对,金大哥说的对,林少,以后这些事就交给弟兄们吧。咱们实力确实比不上您和林哥,可咱们的实力怎么也不是小混混招惹的起的。”

“行了行了。你们背英文单词了吗?今天加快速度行动,就是为了在上海找个落脚点,好快些去美国,到时候这里就留几个负责人,你们可不要拖后腿,到了美国后还要找专门的翻译认路。”

林夕的话比什么都好使,不管是金牛还是郑城,脸顷刻垮下。金牛还算好,记住的单词比较多,只是说出来的英语是中国式英语,说给外国人听要愣神一会儿才能明白。至于郑城,那就更惨了,这小子和绝大多数人一样,对英文单词没感冒的。

林夕是过来人,就业后才知道掌握知识的重要,和在学校时要老师强制灌输不同,就业压力大的社会环境中,强制性的给自己充电。郑城一行人的年纪和自己当初在大学差不多,心里很希望他们可以用心。

不过最终,林夕动用的是林义的高压棒。

林义恰在此时开口:“明天早上默写单词,成绩最差的四人留在酒店看家,成绩最好的四人可以支取两百大洋。”

林夕这会儿补充道:“陈飞雁她们你们想通知也好,不通知也好,无所谓,如果想得到奖励,今天晚上就努力吧。”

金牛对银钱之类的事没多大反应,可郑城还有在门口守夜的沈斌黄圆就不一样了,大洋对他们有莫大的吸引力。

一块大洋用新世纪的物价计算足有上百之多,将这笔钱放在上海,大多数人一辈子也没聚集到这么多钱。

在林夕和林义离开后,郑城瞅着金牛,他的目光让后者难受,蹙眉问道:“有什么事?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呵呵,是这样的,金哥——你瞧吧。陈小姐她们都睡了,咱们是不是不要吵醒她们。那啥,林少不是说了么,睡眠是女人、女人……”

黄圆小跑到他身边,一肘子推开他,“真没记性,缺少睡眠是女人最大的敌人。嘿嘿,金哥,您看……”

金牛算是知道他们的意思了,想了想,陈飞雁、荣萱还有白月冰三人本就是学生,学习能力在他们中是最高的,这点哪怕同为学生的李亚东也比不了,颔首道:“随便。反正我有事情做,有钱也没机会花,行,我先回去了。”

郑城、黄圆还有刚刚走过来的沈斌听后呵呵乐着,少了陈飞雁三女还有李亚东,三人觉得通过一晚上努力,应该有机会获取前四的宝座——第一是不敢想,可三四名的位置不是没有可能。

第二天一早,林义果然如林夕说的那样让众人默写单词——面对这个问题时,陈飞雁提出过意见,因为林夕不再他们之中,只是林夕给自己定了赦免权,硬是将她的意见压下去。

结果就是三个复习了一晚上的人,只有沈斌获得了第三名,第四名被金牛得到,这让没有拿到钱的第五名郑城暗地里腹诽,至于第七名的黄圆自然不可能有怨言,他的名次太靠后。第一名和第二名是荣萱和李亚东。

虽然昨天说是名次最末的人在酒店看守,事实上,一切依照原来的安排。

林夕坐在酒店一楼的雅间,对着盘子里的牛排用刀将它切成大小一样的均匀形状。

大家在外面忙活,昨天夜里,用人机一体沟通步枪最大射程,他看到了小刀会和鳄鱼帮交战的外围。所以担心陈飞雁三女,特别安排林义跟着保护,把事情放到了金牛、李亚东、叶弘和吴建豪身上。

几人刚来上海,虽然说要忙,但因为事情实在不多,不管怎么忙也有限,比如要买地,就得拜访形形色色的人,这些事急不来,只能干等。

这会儿林夕犹豫的是金色格子中的钢铁侠盔甲,到底是将它的大小设定成多大才好。林义作为终结者,设定的时候,林夕自然以越强壮越好来设计,因此,别看林义的体格不大,事实上堪比一米九的大汉。

而他自己,还不到二十岁,将来一定会长高,也就是说,林夕考虑的是钢铁侠盔甲应该以什么尺寸设定。根据林义检测,自己将来的身高应该在一米八三到一米九之间,这是个让他心动的数据。

可如今,林夕的身高不过一米六九,由于营养跟上,短短几个月就长了一厘米。如果将盔甲设定为一米八到一米九的制式,意味着将来他能穿上这件战斗盔甲,而现在也可以让林义穿着这身衣服保护自己。

但是,随着资源的积累,林夕有理由相信,将来不会再将自己处于危险境地中,而此时却是最危险的时刻。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只有安稳快速的完成资源积累,才有将来的辉煌,可是让他用金色格子造出一米七身高大小的盔甲,又实在不甘心。

虽然金色格子的来源清楚,但每个格子一千人的规模绝对不小,昨天夜里就收集到不少冤魂,但这是乱世,随着将来世界格局稳定,再难拥有这样滥杀的机会,每个金色格子都异常重要;另外,不管这里死掉多少人都不能改变一件事实,死去的都是华夏人,从横安一路来到上海,林夕发觉死在他手里的小鬼子连两百都不到,这不得不让他沮丧。

“到底是考虑现在还是放眼将来?”

给林义披上钢铁侠的盔甲,实力是增加了,可怎么看怎么觉得多余,对方本就是近乎于不死的家伙,再配上这玩意儿算什么。反而是自身,虽然有异能,却仍旧是血肉之躯,挨上一颗子弹就得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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