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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序章 同意了(第1页)

第九十六章序章同意了

陈飞雁的话让一圈人全体静默,林夕和金牛转头,彼此对望,接着金牛又看向说话的女学生,“你……说什么?”

“我能不能跟着你们。”陈飞雁一脸认真,大大的眼睛带着严肃,就像七八十年代的入党宣誓一样。

林夕的表情很无辜,看着她,又瞅了瞅荣萱,说道:“为什么有这个想法?我觉得你应该回家,或者想办法到国统区去,你能打仗吗?或者说,你不怕看到死人?”

“别看不起人,我可是用,拿来,”陈飞雁对荣萱说了一句,接着大家就看到荣萱把一支鬼子用的王八盒子递给她,大家看着她得意洋洋的亮了亮手里的武器,“可是用它杀了人的,别小看我。而且荣萱也用过它的,怎么?不相信?”

“相信。”林夕直接说,如果记忆没出错,这把手枪是自己送给荣萱的,鬼子的王八盒子太差劲,完全不能和驳壳枪以及毛瑟手枪相提并论。那时他已经有了驳壳枪,对王八盒子看不上眼,对于用王八盒子送人,林夕觉得它是件不错的武器,特别是使用对象是荣萱这样的女子。

驳壳枪是种介于步枪和手枪之间的武器,和步枪比,它的威力过小;和手枪比,它的体积太大,虽然火力很猛,却处于十分尴尬的地位。

陈飞雁盯着他,说道:“既然相信,该带上我们吧。”

林夕不给其他人说话的机会,而是问道:“你跟着我们干什么?附近有游击队,还有其他的抗日武装,我!我这里你也看到了,就四个人,而且没几天就要走了,跟着我们,恐怕实现不了你巾帼女英雄的梦。”

陈飞雁依旧倔强的看着他,哼了声,道:“我倒是奇怪了,为什么我们想要加入,你却这么排斥我们,看不起我们。可他们呢?诶,你们要加入吗?”

“当然,林哥要是同意,我们乐意至极。”李亚东、赵之靖连连点头,看的林夕心中叹气不已,他如何看不出陈飞雁在队伍中的强势,唯独林峰这人似个独行侠般。

林夕叹了口气,对他们说:“随便吧。要加入就加入,我是怕你们被我连累,咱们可是有九条命的,连他都觉得跟着我慎得慌,你们嘛……”

金牛心底苦笑,别说刚刚加入进来那会儿,就是才认识的时候他就觉得林夕胆大包天,如今只是适应了林夕的作为和思想而已。如果让他去做那些事,绝不会鲁莽。他知道林夕是在吓不经事的学生娃子,可他却清楚,要是吓那种只在山沟沟里的娃儿估计顶事,这些家伙嘛——恐怕适得其反。

果然,听了他的话后,陈飞雁大咧咧的拍胸脯说:“放心吧。我们早有这个觉悟了。”

那语气,那豪情,真是——关键是她拍胸脯的时候,林夕明显看到她的胸脯一抖一颤,啧啧,这弹性,连手都弹的发麻吧。甩开不健康的思想,林夕心底苦笑,随后想了想,点头说:“好的。你们各自选一把枪,明天呢,让金牛大哥教你们枪法,先每人打个两百发子弹找感觉。没点准头,我可不敢让你们跟在身边。”

其他人听后咂舌,特别是林峰,两百发子弹用来练手,老天,这是怎样的败家子呀!

陈飞雁等人在林峰的腥风寨里待的那些天,对枪支子弹也有了了解,山寨普通的喽喽,随身只携带十发子弹,每个月按时领取,如果自己在闲暇时刻用掉了,哪怕遇到战事也不会得到补充,如此一来,除了山寨里的高层,其他人根本没机会也不忍心用掉宝贵的子弹。再说一个月只有十发进账,就算要练也得不到多大效果。

营养跟不上,除非真的有天赋,否则,只能沦为平庸。如同后世那种依靠喜爱与毅力成就的狙击手是不可能出现在这个时代的。

“你没说错,还是我们一起用两百发子弹?”问话的是李亚东,他的表情讷讷,像是个没按时完成家庭作业而被老师批评的小学生。

“没听错,放心吧。在我这里,弹药管够,吃喝管够,等到了大城市,日子只会更舒坦。”林夕说。

荣萱蹙眉,直着眼珠子看着他:“瞧你说的,好像我们就是混日子一样。”

林夕拿了片烤熟的鱼肉,加了些佐料,“打仗消耗的不仅仅是体力,还有精神。我们现在打仗,靠的就是憋在肚子里的一口气,可你有没有想过,当有一天这股气没了呢?”不等荣萱开口他就继续,“溃军不如寇,流兵既为贼,没了那口气,再勇猛的悍卒,也只是个祸害老百姓的货色而已。深层次的原因有很多,都是上到国家下到黎民的道理,这里就不多谈,我只简单说一下我的规矩。有任务,加入进来的人只需要听命就可以,禁止私底下讨论命令的正确与否,因为士兵就是杀人的工具——我现在也一样,只是指挥我的是我自己,你们可以跟着,会有一段适应期,觉得不合适的,咱们好聚好散,我呢,会朝自己的目的地出发,你们,该回哪儿回哪儿。”

“看来你还是没把我们当成队伍里的人。”陈飞雁狠狠地道。

林夕吃了口鱼肉,对她说:“一起打仗的人,是可以把生命托付给对方的,你们么,不是我看不起你们,现在的你们除了添乱让我们操心,真的没有其他有利的地方。当然,你们的作用也有,而且很大,但目前不适合我——”他摊开双手,摆出一副“我也没办法”的姿态。

“你们平日里在干吗?”荣萱忽然问,她对林夕平日里会做的事很好奇,以前看到他的时候,对方只是独行侠,来去无踪,不了解对方在哪里又会干什么。没想到才这些日子没见,他身边就聚集了三个人,从刚才金牛救他们时的枪法看,那个叫金牛的大哥实力也很强,比林峰这个自称从小就玩枪的人还厉害。

林夕说:“看情况而定,不过大多数时间是到外面找鬼子麻烦,小东洋的国土面积小,所以才侵略我们,杀我们的国人抢占我们的土地,虽然占据东三省这么多年,可总人口也才几千万,只要我们多杀些人,就能把他们的战争潜力消耗。不管武器有多先进,工业有多发达,打仗打到最后,依靠的还是人。”

他想到了后世的战斗,那种战斗可不是用人数去堆的,可同样的,若非有大量懂得高科技的知识人才,又怎么可能玩转高科技呢。

不管是小鬼子还是美国,亦或者苏联朝鲜,林夕都没好感。但不得不承认,纵观历史,小鬼子能后起而上绝对称的上黑马。前世他曾与许多人一样恨小鬼子,这种恨是超过美国、菲律宾等国的,但后来这股恨意慢慢消失。

如同社会上一直宣扬的“弱肉强食”,既然大家都认同,既然将丛林法则搬到人类社会里,小鬼子实力强大,中华实力弱小,对方过来进行吞并之举还有什么可说的。要说真的恨,恨的应该是自己的老祖宗,恨的是堂堂五千年的国度居然会被东瀛小国如此欺凌,自己不争气还怨得了别人爬到自己头上用脚踩着自己?

但林夕是不赞同“弱肉强食”的,所以他看到那些口口声称领会这一理论的人在遇到失败后又漫天叫嚷的怨天尤人尤为可笑。

“不过……算啦,这些事不是你们考虑的,只要记住以上的话就成。”

“什么嘛,居然说到一半就不说了,说呀,不过什么?”荣萱不乐意了,她很想听林夕“不过”后面的话。

林夕看了其他人一眼,连金牛都露出好奇的神色,于是说:“只要看过历史的武器进化史就不难发现,武器的进化速度在逐渐加快。战国时的才车阵,之后的重装步兵,而后的重骑兵再然后的轻骑兵等等,随着热武器时代的到来,我们可以选择的武器变的越来越多,而真正的杀人利器已经不是普通人可以掌握的,训练一个骑兵必须要有两年时间。而训练一名坦克手却需要一定的文化基础,文化基础却不是两年时间可以完成,还有海军、飞行员等等,操控这些大家伙已经不像古代那样,只要给足时间就能训练出来。所以我说你们最大的作用不是在战场上,是在教室里,将来我们若把小鬼子赶出去,建立了自己的坦克部队,自己的飞行部队以及海军,就需要大批从学校里走出的骄子,而一切,需要的便是你们的努力。”

他的话越说越慢,似乎在试图让所有人理解,但林夕不能保证有人能记在心中,他只希望可以埋下一个种子,等适合的时机让它生根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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