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什么时候,阿静已走了过来,在我跟前蹲下,从破被子里拽出发黑的棉絮,揉成两颗棉球,塞进了我的耳朵里。我仰起头,对她说了声谢谢。虽然将棉球填充到我的耳朵里并不管用。来帅欢技。
她说,我也要走了。
我问,你去哪里。
她说,去我该去的地方。
我说,能让我看看你的样子么。
她说,不能。
我没有再说话。
她又说,我不晓得该如何安慰你,但我希望你能好好地活下去。
我还是没有说话。
然后,她就走了。
过去了很长时间。一直到我快要被饿死的时候。邋遢人和阿静再也没有回来。倒是那只久未谋面的穿山甲突然闯了进来。它现在的身躯比以前增大了一倍有余。它的嘴里衔着一张纸。上面写着:球裂之日,重生之时,万物引力,为你所开。
署名是二桃。
待我读完之后,穿山甲把纸条给吃了,盯着我瞧了一会儿,眼神有些复杂。扭转过身,慢慢地朝洞口爬去。它的肚子好像一下子变大了很多。显得格外沉重的样子。刚走到洞口,就翻身歪倒了,抽搐了一阵,便七窍流血而死去。
今天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可我却痛苦不堪。我觉得自己熬不过去今天了。可麦秸垛被人拆了。是一位老农民。他发现了我。把我装在板车上给拉家走。喂我吃喂我喝。我又慢慢地恢复了精神。
有一天这老农民问我:&ldo;你家是哪儿的啊?&rdo;
我回答说:&ldo;靳村乡东王庄的!&rdo;
他哦了一声,点了一根卷烟叼在里,抽了一大口,嘘嘘地喷出一股浓浓的烟雾,又问我:&ldo;去过大城市吗?&rdo;
我摇摇头说,没有。他说,那你想不想去。我又摇摇头,说不想去。他有些诧异,问我想干什么。我说就在这儿坐着,有吃有喝就行。他气恼不已,说你还坐,裤子都让你坐烂了,腚下面有一尺厚的屎疙痂,让虱子把你身上咬得连一块指甲大的好地方地没了。我干脆闭上了眼睛,说反正哪儿也不想去。他说,妈个巴子的,合着是想让我天天养着你呢,搁这儿白吃白喝的。
然后他就抱住我,把我从床上给扔到了院子里。刺目的阳光让我受不了,泪涕俱下,还头疼如裂。但我没有吭声,只是紧紧地闭着眼睛。气息倒是很均匀。我不觉得自己是在忍受。而是在享受,享受痛苦的过程。
到了下午,那农民带着一对男女过来了。将我好好打量一番。再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以二百元的价格将我给卖了。那对男女也问我想不想去大城市里闯荡。我说无谓想不想,到哪里都无所谓,有吃喝的就行。他们笑了,笑得很开心,并且夸赞道:&ldo;你有这种心态很好,肯定能在同一个地方坐上很长时间。&rdo;
我告诉他们,我在一个屁大点儿的地方能坐上一年。他们先是一愣,然后又嘎嘎地笑了,笑得更加开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