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佛教对因果、业报、轮回的看法,常被误以为佛教是定命论或宿命论,是消极的宗教。
其实不然,佛教阐明因果、业报、;化回的必然性,但它是站在一个因缘的基础。
因缘是什么呢?
佛教讲缘起、讲十二因缘,十二因缘就是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人生三世(包括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就是十二因缘的循环。
我现在用一个简单的图表来说明:
无明(过去世的烦恼)过去所受的因
行(过去世的善恶行为)
识(依过去世的因入胎之一念)
名色(在胎中生诸要形)
六入(胎中所成的六根)现人所受的果
触(出胎时的触境)
受(领受现前坐境)
爱(贪爱)
取(取着)现在所依的因
有(顺因爱取感生的后有之业)
生(依现在业报而受生)未来当受的果
老死(未来身必老死)
人的生生死死不是如此,因为过去的烦恼与业报而投胎到应生的地方,出生以后一方面领受以前的因所生的果,一方面造新的因埋下未来的果,因果循环,无穷无已。
这里面,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是前定的,无法更改了,就像我们幸而生为人,幸而六根具足,然后出生什么家庭环境决定的我们的前半生,都是我们自己没有能力做主的。
但是,从爱、取、有、到生、老死,则是我们可以依心念做改变泊,一念不贪爱、一念取着,就改变了我们的来生,或者改变了今生未受的果报。举例而言,例如谷种(无明、行的业种),如果不遇到雨露(爱、取、有的因缘)的滋润,也无法发芽成长(生、老死的感果)。
这才是人生因缘的实相,一切法虽由因缘的和合而生,因是本来就有的,如果缺缘,果就永远不能显现,宿命论者只看到了因果之必然,而忽略了因缘的偶然,就像只见到苹果的种子可以长苹果树,而不知道苹果若种在非洲则必然调零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