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雁在做梦。
其实说做梦好像也不太准确,严格说来,他梦到许多以前的事。
那是一个平平无奇的夜晚,黑乎乎的天上下着冰冷的秋雨,廖雁百无聊赖的杀掉一个自以为是的对手,蹲在淅淅沥沥的屋檐下洗刀。
雨水混着血水淌下来,将下面那一条小水沟都冲成淡红色。
没意思透了,他想。
全都是蠢才,既没有天分,又没有脑子,只知道打打杀杀,被人一撩拨就一蹦三尺高。
那些白痴,不知道跳的越高,摔的越惨吗?
廖雁骂骂咧咧的把刀插回去,结果一起身,就见雨幕中走过来一个小姑娘。
她浑身都被淋湿了,却好像浑然不在意,仍旧一脚一脚走得稳当。
泥泞的地面又湿又滑,稍不留神就会陷下去,但走了这么久,这个女孩子的靴子竟然还很干净,两条裤腿更是一点泥巴都没有。
她的功夫一定很好,廖雁舔了舔嘴唇,刚平静不久的手忽然又开始发痒。
他讨厌下雨,因为雨水会弄湿头发和衣服,粘糊糊冷冰冰,让人想到冷掉的血。
这样令人讨厌的阴雨天,找人打一架什么的,简直就是最愉快的消遣啦。
那个小姑娘很快走近,廖雁忽然把刀横在人家面前,嚣张道:“喂,我们打一架吧!”
小丫头片子还是个卷毛,被打湿后全都湿漉漉贴在头皮上,弯弯曲曲的。多余的雨水顺着发梢吧嗒吧嗒往下滴,像一只淋了雨的小狗。
然后下一刻,小狗抬起头来,廖雁就低低的呀了一声:
他发现了世间最美丽的宝石!
她竟然有一只漂亮的蓝眼睛啊!
多么好看!
纵然雨雾迷蒙,廖雁仿佛也看到蓝眼睛里射出来的光。
好看!
想要!
廖雁忽然激动得浑身发痒,呼吸急促,他改主意了!
“臭丫头,”说这话的时候,他好像完全忽视了自己也只是个臭小子的现实,“把你的眼睛留下来就滚吧!”
臭丫头歪着脸看了他一会儿,忽然抬手,呼啸着一拳打来……
“唔……”
廖雁醒了,头很晕很疼,好像谁把刀子插进脑壳里使劲搅了一通,然后把里面的东西全部挖走了一样。
“该死的白星……不过眼睛还是待在脸上好看……”
他嘟囔着,手捂额头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却是全然陌生的房梁。
这是哪儿?
他本能地吸了吸鼻子,确定也是全然陌生的味道:他一定从没来过这里。
头还很晕,视线也在疯狂晃动,根本没有办法轻易对焦,廖雁一边龇牙咧嘴的转动脑袋,一边摸着身边柔软的被褥,努力思考到底是什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