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朝抬眼,青年修长的脖颈上,留着两点触目惊心的血痂。
他忘了,人类的伤口好得很慢。
叶朝想要伸手去碰那处肌肤,但又生怕自己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手颤了一下,没抬起来:“留着呗,身正不怕影子斜。”
书从灵凉飕飕道:“说得轻巧,又不是留在你身上的。”
他都能想到,要是带着这俩血疤回学校,他一天能接到多少调侃的目光。
叶朝说:“你可以咬回来。”
书从灵气道:“我们两个是世界上最后一对吸血鬼,需要互相喝血保持生命吗?”
如果放在平时,叶朝可能会被这句话逗笑。但现在想着自己好不容易留下的标记在书从灵眼里比蚊子包还不如,叶朝就想把他按在沙发上再啃个十分钟。
——至少留到明天早上。
这种自私的想法,在碰上青年坚持的眼神后,就烟消云散了。
叶朝烦躁道:“我帮你把它搞掉行了吧。”
书从灵开心了:“真的?”
叶朝叹了口气:“真的。”
他伸手,拇指不舍地摩挲着那两点微微凸起的血痂,注入了一点灵气。
书从灵只感觉被他碰到的地方很烫,好像在烧,没过多久,他听见叶朝说:“好了。”
这么快?
书从灵狐疑地摸了摸自己的脖颈,触及一片光洁。
他趿拉着拖鞋去浴室确认,手抹开那面蒙了雾的镜子,对准镜子检查伤口。
没了。那两个堪比守宫砂的玩意儿消失得无影无踪。
书从灵感叹道:“神奇。”
叶朝靠在门框处,舌尖抵了抵尖牙。
仿佛还能回忆起咬破他脖颈肌肤时那种掌控一切的征服欲。
……
屋子里只有一张单人床,睡两个人,似乎有些太挤了。
叶朝很大方地把床让了出来,让书从灵去睡。
书从灵没有推辞,爬上了那张床。
他压了压床垫,是硬床板,铺了有弹性的海绵垫,不至于太硌人。
叶朝见他猫踩奶似的,问:“床太硬了?”
书从灵摇了摇头:“不会啊,你是不知道我们宿舍的木板床有多硬。”
他铺了两床厚棉被,骨头都还硌得慌,邱秋还说他是豌豆公主。
——豌豆公主睡的要是宿舍这床,她撑不到第二天早上就冒雨逃跑了!
叶朝又和他聊了两句,看书从灵眼皮子打架了,便关了灯。
书从灵躺在床上,闭眼睡了一会儿,就被憋醒了。他放完水回来,看见叶朝挤在那张狭窄的沙发上,腿都搁在外面,像练瑜伽似的,有些于心不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