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中午一过,办公室的人就三两成群地出去逛街,只剩下我一人,我说趴桌子上睡会觉,可刚眯瞪儿着,就被人力资源主管拍醒,他说工作时间不能打瞌睡,我说我用别人逛街的时间睡会儿觉不可以吗,他说别人逛街他没看见,只看见我睡觉了,他就要管。什么他妈事儿!
人力资源主管姓牛,上班的第二天,我将他错称为朱主管,从此便被他怀恨在心,显然,他对我将他的姓氏记成了一种动物,而且是一种不很理想的动物很有成见。
我的工作用不着忙里偷闲,却可以让我学会闲里偷忙,没事找事,自娱自乐。每天多喝两口水,多去几趟厕所,多抽几根烟,时间就过去了,离下班不远了。
办公室经常出现众人无所事事的景象,到了这时候干什么的都有,磕瓜子,织毛衣,拿扑克牌算命,剪指甲,不仅手指甲,还脱了袜子剪脚趾甲,完事儿后还染了趾甲油问旁人好不好看。
一般这个时候珍妮玛莎就蹲着屁股削铅笔,然后拿出一本庞中华,开始练字,顺便说一句,别看她岁数不小,字迹却同小学生相差无几,还得说是小学生里写字差的那种,除了横不平竖不直,她还倒差笔,经常是自下而上,由里及表。
这种现象只发生在老板不在的时候,一旦他出现在众人面前,大家保准乖乖地装出忙碌的样子,一副焦头烂额状。
我认为自己是一爷们儿,没必要和某些人那样,对头儿阿谀奉承,故意拿胸脯往人身上蹭,我不会吮痈舐痔,我只管做好自己的工作,至于其它的,我管他妈的呢。
每天珍妮玛莎进办公室的第一件事儿就是问我,老板来了吗。对她而言,老板不来便可随心所欲,但对我来讲,她一来,我暗无天日的生活就开始了。
12
一次,珍妮玛莎拿着一页稿纸问我打字快吗,我问有多少,她说不多,七八百字,我说行,放这儿吧,下月中旬给你。珍妮玛莎一听,说那不麻烦你了,然后自己一边拼着&ldo;zhchsh&rdo;,一边低头寻找着键盘上的abc。
我故意隐瞒了打字速度,但凡上网聊天的人,哪有打字慢的,可我凭什么让她坐享其成,都是劳动人民。再说了,就算她是地主婆、三座大山,早晚有一天我也要把她推翻。
我不给珍妮玛莎打字的另一原因是,正在网上和茶杯里的叶子调情,哪儿有功夫搭理她。我可以尽情地使用oicq,我想即使让珍妮玛莎看见,她也不会知道我在干什么,或许她根本不清楚网络还能聊天。
自打上次和茶杯里的叶子过了招,我便对她念念不忘,除了几个狐朋狗友,能跟我在网上胡呲的人越来越少,她便是其中之一,今天终于再次相见。
我:还认识我吗。
她:你化成灰我也认识。
我:我干什么了,这么让你过目不忘。
她:上回跟你聊完我电脑就中毒了。
我:冤枉呀,尽管我上次有点儿感冒咳嗽,可你的电脑决不是我传染的。
她:我用瑞星2000杀了3遍,现在没事儿了。
我:甘糙片我吃了3瓶,无济于事。
我突然想起,女孩给我留过电话,何不打给她,直接语言沟通。
我拨了她的电话,却被挂断。
她:你打的电话?
我:干嘛不接?
她:为什么要接,我又不认识你。
我:难道我们只能通过冰冷的asca码交流?
她:网络和现实不要混为一谈。
我:那你干嘛留电话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