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等择日宣判了。
这是很简单的一个事情,没什么复杂的。
除了复杂的人心。
一方面村民觉瞧不起徐清江,看不上这种人。
一方面也没有一个人选择报警,来救救这个孩子。
即便是想养小芬的徐清海。
也是这次实在忍不住了,加上徐清江选择报警告他,他才这么做。
矛盾又不冲突。
无数的乡村,有无数这样的事情。
法律的武器并没有被他们举起来,甚至对这个的认知有些淡薄。
很多人更注重的是乡土情结家族关系。
这也是导致小芬和她母亲遭受了这么多苦难的原因。
不过俗话说得好,墙倒众人推,破鼓万人捶。
徐清江被抓,加上公安在村里走访调查,那发现的事就多了。
徐清江曾经有过盗窃入狱的经历,村民们说出他曾经打过他亲爹,老婆也是他打成疯子了。
并且在之后强女干过一个寡妇,并将其毒打。
但寡妇早就出门打工了,并且再未回来。
有人还有联系方式,说了此事,可寡妇并不愿意回来作证。
当事人不在,陈年往事查无可查,此事只能作罢,并不能列为判定徐清江罪名的依据。
至于说当时寡妇为什么没有选择报警,而选择了离开这个地方,村民们各有其词,众说纷坛。
人言可畏,又善恶交杂。
在张延丰看来,寡妇做出这样的选择并不奇怪。
在他小时候,也听说过很多此类的事情。
过去那个未知年代的农村,有太多超出常人想象的事情了。
把时间拉倒现在,这个法律蔓延的这片大地边边角角的时代,也依然时不时爆料出一些偏远乡村挑战人三观的事情。
虽然说这个事情和张延丰的打算有些稍微的偏差,但未尝不是一个好的结果。
这就是一个滚刀肉,你可以打他骂他,但要名正言顺在法律的限定之内来惩处他,除非张延丰选择下黑手,不然也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
也不全是,张延丰觉得可以免除一下后患,以防万一。
毕竟就算把徐清江所有的事情都往严重了说,最后宣判,也不能超出家暴的定义,最多也就是故意伤害罪。
只能是三年。
法律不会以任何人的意志更改,法官就算再同情,也不能掺杂自己的个人意愿,必须依法定罪,按律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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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不想当小芬的监护人?”
徐清海有些疑惑:“什么是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