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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第1页)

当然过了那段时间整个人也就平静下来了,平静下来了也就空虚下来了。那个少事之秋真的都快把我闲出虱子来了。

还好,没过多久,boss就给我们找了件事干,还是件大事。

第112章悔意

之前还没看出来,其实boss也是那种特别作闲的没事就爱挑事的类型,他最近又看别人不爽了,想出动追杀部和反追杀部及各地精英把伦家端了。

这并没有什么奇怪的,从我14岁时来到这里如今已经过了5年还多,他也端过了不少别人的老窝,把人家弄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听说张昊冉和张未冉也是端了一个器官贩卖组织,然后挖墙脚挖来的。而张昊冉是那种没有任何光环,甚至本篇小说猪脚都没见过的苦13角色,可见他们到底端别人端的有多频繁啊……

所以至于这件事为什么是大事?那是因为boss本来只和东三省的同道们过不去,要不然就是那些在俄罗斯被他霸霸得罪了的人来找他茬,这个样子他才会出动追杀部反追杀部和各地精英来个一锅端,太远的地方没必要一般都不作死。

结果这次,我们的目标是在江南富甲一方威震一方的家族。可是却没有什么历史背景,算是后起之秀,他们的家主是十几岁从街边小流氓做起,到三十多就闯出一片天地,之后又不知道是得了什么宝,十年内平步青云雄踞江南,笼络了当地几乎所有生意,还是贿赂的好手,于是保得一家平安‐‐这样的一个人精,听说他还有三个女儿。

手上严格来说九个斗,如果普通来说的话十个斗‐‐这样一只松鼠精。于是听说,听说而已,他们的家族重文不重武,贪财不抑商,一副宋朝的派头。

这也是boss决定远征江南的理由‐‐他们又不能打还怕啥呀?况且要是打赢了,他们家那么多线,那么多客源,那么多小弟那么多地盘都是我们的了

开发江南在此一举。于是boss心一横,就准备下血本也得端了人家。

听说他们的老窝在南京‐‐那个热死人的地方,所以boss原定于8月份的一锅端计划又推迟到了10月,把我真的闲出虱子来了才接到通知,这次的行动有我和张昊冉的份,要我们收拾好行李在哪天之前到南京去找谁谁谁。

因为时间实在是太赶来不及坐火车慢慢悠悠的晃过去,高铁的话往窗外一看就会很想吐,所以还是无视了飞机起飞时那穿孔一般的耳鸣在网上订了两张机票。很幸运的是航班没晚点也没取消,一路上顺顺利利地到了大火炉里。

更幸运的是张未冉没有跟过来。

最幸运的是张昊冉那个时候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通了,两个人坐在飞机上并排着,肩几乎都挨着肩,百无聊赖安安静静地坐了好一会,我脑海里乱七八糟地不知道娇羞地翻滚着些什么东西,而且还都不敢转头去看他一眼。

这样子过了好长时间,少说也有一个小时,我突然感到肩头一重,本能地以为是张昊冉睡着了靠在上面,吓得我轻颤了一下,就像猫炸毛的时候差不多的样子。又纠结了好几分钟才鼓起勇气回头去看,确实是他靠在那里,可是却很违和地睁着眼睛,明明前面几十厘米处就是椅背,可是他还是能做出一副极目远眺的样子。

我盯着他看无法移开视线,这个时候才反应过来我可能已经差不多一年没有这样好好看过他了,于是就更加全神贯注。他没多久就意识到了让人不自在的视线,抬起头看了看我,勾起嘴角很普通地笑了笑,就继续靠在肩头,手也挽住了我的胳膊。

然后我们两个就这样一路呆愣愣地坐到了南京。去找这次的任务主管内个谁的时候也昏昏沉沉的,脑子里面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看着江南秋季细细密密还没有多少寒意的雨幕,雨幕之后被模糊了的城市,不由得感叹这真是好景致。南方就是春秋的时候最好。

看着这幅景色,突然就想起了故乡,才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忘记了这个时候故乡应该是怎样的景象。果然也是脱离太久了,我已经五年多没有家了……

我和张昊冉貌似还来早了,攻略计划几天之后才会开展,于是我们这几天也只能闲着。奔赴战场的前几天,我还是比较有经验的,绝对不能闲下来‐‐因为只要一闲下来就止不住的胡思乱想。想到至今经历过的那些命悬一线的场景,又开始感叹这几天或许就是我的生命倒计时,然后整个人就情难自禁地悲观起来,悲观之后还会把负能量带给身边的好战友。

‐‐而在张昊冉离开之前最值得回忆的就是那几天。

从飞机上开始就不计前嫌,这也是我不曾后悔的一件事情,因为张昊冉的屈尊,我们的得以在南京的街道上闲逛着,跑跑跳跳然后有时候溅起街边某个小坑里面的水花,就突然把鞋子打湿。每天半夜玩够了回去的时候总是一脚水,我们两个还互相&ldo;五十步笑百步&rdo;地嘲笑着对方的鞋子,那个时候才明白了网上买的帆布鞋为什么会有防水款的。

走在南京的街道上,我不知不觉地就开始怀念起我国大冰箱的街道,我和张昊冉一年前还很小情侣地并肩走在那个地方。我是怀念着,张昊冉或许也是一样的吧。这里和大冰箱乍一看都是一样的城市,但是实际上却完全不同‐‐感觉不同,这是最重要的,但是却太抽象,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如果一定要说什么不一样的话,南京现在才是一副初秋的景象,忽冷忽热的,我这种不怕冷的人时不时的还可以穿短袖;而大冰箱里已经开始下雪了,一副初冬的景象到处积着一层薄雪,去年这个时候,或者再稍微早一些?我和张昊冉还踩着区区两三厘米厚的小雪,脚下&ldo;嘎吱嘎吱&rdo;地走在街道上,两个人还&ldo;啊哈哈哈&rdo;地傻笑着。

现在自己已经成年,什么时候闲的没事还去考了驾照,所以那几天还带着张昊冉满街飙车去了一些比较远的地方玩‐‐比如说在安徽的小山上露营。一路上车开的很快,故意想让张昊冉害怕我撞到别的东西,但是很遗憾他没什么反应。这是全部都是以前我们两个从来没有的经历。

现在想起以前的事情,不再像前段时间闹掰的时候那么悲伤了,觉得一定回不到过去;而是很欣慰的样子,越想越愉悦,看见张昊冉,还有眼前又是熟悉可是却又没有多么相似的景象,就更加愉悦了。总感觉只要有时间,我们肯定还能像以前一样,或者比以前更好一些。

还记得那是出征前的最后一天晚上,我和张昊冉又在街上逛来逛去,实在是闲得无聊就随便跑进了一个建筑物,我年少轻狂砸了人家天台上的锁,带着张昊冉满天台地乱窜,看着周围楼连着楼一望无际,窗连着窗万家灯火,不知道为什么就那么的感动。真是印证了&ldo;白痴就喜欢高的地方&rdo;这句话……

之后我们又顺着钉在墙上那一根一根的铁条爬上了一个小房子,坐在小房子的边缘那低矮的围墙上‐‐现在我们是处于这栋建筑物的顶端了。居高临下地看着同样的景象反而越发的感动,虽然我不是那种随便就会乱吼乱叫的人,但是这个时候为了应景还是抻开胳膊&ldo;啊‐‐&rdo;了一声。再把手放回原位的时候,就十分自然地压到了张昊冉的指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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