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丰山下,庆和村,万和客栈。
李峰摸着羊毫毛笔,觉得很不适应。
前世写作业,都是用圆珠笔,哪里练习过毛笔。
毛笔笔尖扩散面大,墨水消耗快,很不好掌控。
看着因为冲动买来的笔墨纸砚,摸着空空荡荡的口袋,李峰叹了口气。
“包下食住一个月,再加上笔墨纸砚,十两银子已全部花完,这《斗破苍穹》要是卖不出去,我就完了。”
选择《斗破苍穹》做第一本小说,李峰也是经过深思熟虑。
这里到底是玄幻世界,与《斗破苍穹》的世界并无太大差别,更容易增加普通人的代入感,符合人们的三观。
如果突然拿出都市背景的小说,那他们不是一脸懵逼。
所以稳妥起见,《斗破苍穹》最适合。
深吸一口气,李峰继续将‘斗之气,三段’后面内容接下去。
由于这本小说,他前世翻过无数遍,视为经典中的经典,因此每一个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
不过现在,李峰只打算写到药老出现的章节,就停笔。
这叫吊胃口……好吧,其实是李峰太懒,真让他写这么长的篇章,光是时间就要耗去一年。
虽然只是根据记忆照本记录,但那也需要体力和精力。
最重要的是,这世界没印刷术啊,全靠手动,能把人累死。
幸好李峰现在这具身体,比前世的宅男要强多了,只写十章要不了多久,再加上是重复劳作,所以效率越来越快,不过字迹实在不敢恭维。
二十天时间,一晃而过。
在李峰面前,堆积的是一百本《斗破苍穹》十章节版,以及一本《斗破苍穹》三章节版本。
二十天的劳动,终于要到创收的时候了。
李峰满意笑了下,目光朝窗外投去。
根据消息,那个人也该到了。
果然,不过片刻,集市中突然涌进一伙人,敲锣打鼓。
咚咚咚!
热闹的情况,让村民纷纷围观。
“这是什么情况?”
“好像是说书人林先生来了。”
“太好了!又有新故事听!”
来了!
李峰眼中精芒一闪,将《斗破苍穹》打包,下楼而去。
在这个世界,娱乐方面的东西,非常贫瘠,庆和村村民,最大的娱乐活动,就是每月一次,听说书人说故事。
这些说书人更像是前世的新闻记着,四处游走,将新奇有趣的事情,记载在书中,然后到各个村中进行说书。
听书者大部分都会给个打赏钱,以盼说书人下一次还能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