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什么?”
“好得一塌糊涂。”
“这是什么词呀?”
原崴一边在薛群施的办公司里转悠,一边厚脸皮地说:“不亏是我原崴曾经的恋人薛群施呀,有个性,有霸气,一点都没有给我丢脸呀。”
“说我有个性,有霸气,我倒是很乐意听,不过说我是你的恋人,这未免太离谱了吧!我们纯属是一对陌路人,何必说什么曾经呢!曾经的曾经,那是没有曾经,那只是年少无知,未经世事罢了。”
“这话有点意思。”原崴转过身一边拍着掌,一边又感叹地说:“既然这样说,那我真要把这一份工作交给你了,我之前还考虑再三呢!周六下午,你去一趟机场,去接一下刚要从英国飞回来的彭顶顶小姐,这就是我的女!朋!友!”
“金园里面人很多,这为什么要我去呢,这些事不是一般交给原逊原经理的吗?”
原崴上前把双手支撑在薛群施的办公桌上,头部探上前地说:“这是命令,你难道想不执行命令吗?更何况我现在不需要别人,别人去接我不放心,我就要你,就要你,要你。”
薛群施也毫不输阵地双手撑在办公桌上,探首在原崴的耳边,耳语:“你就不怕我把你的女朋友给做了吗?”
“我相信你不会这样做,因为我知道你是一个识大体的女人。”原崴语重心长地回了一句:“希望你能服从我的命令。”
“我不服从又能怎么样?”
“不服从就证明你对我有意思,还在乎我,不想硬碰硬!”
“你……”
言罢,原崴大笑几声,便头也不回地扬长而出了。
办公室内只留下薛群施呆呆地双手撑在办公桌上,望着原崴那扬长而去地背影,便又自言自语:这不是在挑衅我的心里极限吗?让前女朋友去接现任女朋友,这种奇葩情节只有在电视上才会出现。好呀,你既然敢这样做,我为何不去接受地去做呢?不去反而令人觉得我懦弱,害怕了。
薛群施一屁股蹲坐在椅子上,静静地望着洁白的天花板。
次日,晴朗天气,和风悠悠,最适合打扫卫生,洗衣晒袄。
“这种生活我服了,日夜不停歇地工作,白天要去电子厂上班,晚上又要去酒吧坐台,还加带照顾一个的病人,累得不行了。”潘胜美一边在楼顶上顶着大太阳晒着被子,一边还不忘继续吐槽:“以前呀!都是别人侍候着我,现在倒好,要自力更生了,这难道是命吗?不过我可不相信命运。”
潘胜美好不容易把刚洗好的被单晾上了一条竹竿上,她却看见薛群嫣站在竹竿的另一头,手还握着竹竿在憨憨傻笑。
“嫣嫣你的手别动。”潘胜美立即胆战心惊地命令道:“会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