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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到达英国(第1页)

就在洛克菲勒在北美杀气腾腾的向着妄图成为他们的竞争对手的家伙举起屠刀的时候,在皇家海军的“危险”号快巡洋舰的护航下,“快”号接近了欧洲,这一天的下午,一群海鸥飞到了“快”号的上空,还围着“快”号和“危险”号打起了转。

在海上航行了十多天的乘客们纷纷从船舱里出来,朝着那些海鸥招手。因为海鸥的出现,意味着6地不远了。到了傍晚,就在夕阳将大海和天空熔融成一整块火红的宝石的时候,一座灯塔出现在船头的方向上。

“哥哥!史高治哥哥!你们看是灯塔耶!我们就要上岸了!”多萝西娅的笑声随着海风四处飘荡。

“嗯,那边就是英国了。”史高治说,“不过我们今天还上不了岸,因为船还要沿着英国的海岸走上一段,才能抵达伦敦港呢。”

“而且那个灯塔看着近,其实距离还远着呢。我问过水手了,他们说,明天上午,我们才能上岸。”罗伊也这样对多萝西娅说。

“这样呀,可是穿就不能快一点吗?多萝西娅已经很想上岸去看看了。”小萝莉皱起了眉头,好像很不开心的样子。

“多萝西娅,船已经很快了,要知道,以前太爷爷离开英国到北美来的时候,在海上可是走了整整两个月,期间还遭遇了风暴呢。我们只花了十多天就跨越了大西洋,这已经是奇迹般的度了。说真的,我倒是希望在海上的时间能更久一点呢。”说到这里,罗伊笑了笑,轻轻的摇了摇头。

“哥哥为什么不想下船?”小萝莉问道,接着她突然看了史高治一眼,然后笑着说,“我知道了,哥哥是怕下了船就再也找不到像史高治哥哥这样能教你做数学题的人了。”

“那你呢?你会不会想史高治哥哥?”这个时候,史高治和罗伊兄妹已经非常熟悉了,所以也可以说出更亲近一点的话了。

“嗯……”小萝莉歪着头,很认真的想了一会儿,然后很肯定的说:“也许会有一点想,就一点点!”

……

第二天的清晨,太阳还没来得及跃出海面,只刚刚将东边的海面和天空映红,快号就接近了多佛。多佛的白崖是著名的奇观,尤其是在早晨太阳刚刚升起的时候,绯红的阳光会把绵延的白崖映照得通红,非常地壮观。所以,一大早,几乎所有的乘客都来到了甲板上,好目睹这样的奇观。只是小萝莉多萝西娅的兴致似乎一直都不太高,即使是面对着蔚为壮观的多佛那绵延数十公里的白崖,小丫头也只是抬起眼睛瞟了一眼,然后轻轻地“哦”了一声。

快号绕过了多佛,中午时分,大家刚用过了午饭,快号就接近了伦敦港的码头,在码头上,已经有好几辆豪华的四轮马车等在这里了。领头的一辆马车更是格外的显眼:那是一辆纯白色的马车,这种色调的马车总是格外的少见,因为白色的油漆极难打理,先不谈伦敦著名的雾霾,仅仅只是日晒风吹,就很容易让白色的油漆不断地变黄,变得越来越难看。所以,打理一辆白色的马车,所需要花费的成本可是数倍于一般的黑色马车。

不过让这辆马车显得如此的显眼的还不是它罕见的纯白色,甚至也不是用来拉马车的那四匹白色的骏马——虽然能用四匹这样的马来拉车在那个时代拉风的程度绝对不亚于在现代开着一辆劳斯莱斯幻影之类的玩意儿。真正让这辆马车身价倍增的是围绕在马车周围的一群身穿着大红色的军装,头上戴着厚厚的黑色熊皮帽的卫队,以及在马车上悬挂着的标志。这些都在向人们说明,这辆马车的主人与众不同的地位。

“哥哥,那些人现在穿成这个样子,不热吗?”多萝西娅指着那些士兵问罗伊。

“那是英国王家卫队。他们一年四季都穿成这样子。自从他们击败拿破仑皇帝之后,就一直如此。这是他们的传统。”罗伊向多萝西娅解释说。

“哦。”出身自重视传统的南方的多萝西娅对于尊重传统这一点还是很习惯的。不过小萝莉想了想,还是说:“但我还是觉得他们的这个传统有够傻的。”

罗伊并没有回应妹妹的话,他只是远远地望着那些戴着熊皮帽子的王家卫队,心里想着:“他们来这里,一定是来迎接某个重要人物的吧。这个人物该不会是史高治?麦克唐纳先生吧?”

船在码头上停稳了,史高治带着他的随从们第一个下了船。一位穿着礼服的绅士走到他们跟前,在问明了他们的身份,确定了眼前这位就是进来名动欧洲的史高治?麦克唐纳先生之后。他就微微的弯下身体,非常优雅的向史高治致意,然后他宣称,他代表英国王室,代表维多利亚女王和阿尔伯特亲王欢迎他的到来。

这位名叫劳伦斯的皇家骑士最后告诉史高治,他们已经为他准备好了下榻的宾馆,他可以在那里好好休息一下,洗去一路上的征尘。明天上午,阿尔伯特亲王将在温莎堡接见他。

“多谢亲王殿下的盛情!”史高治说。

“亲王殿下说,他不但是英国的亲王,更是以剑桥大学的校监,对于在自然科学方面做出了伟大贡献的人,他总是心怀敬意的。亲王殿下表示,本来他应该亲自来迎接您,不过殿下的身体不是很好,加上事务又非常繁忙,所以就只能让我们赶着他的马车前来迎接您了。”

一边说,劳伦斯骑士还一边将史高治往那辆纯白色的马车上请。

“这不会太过僭越了吧?”史高治很是担心。毕竟上辈子史高治是个中国人,嗯,在中国,主人家做出的某些表示,客人如果当了真,有时候,就会闹出乱子来的。

不过英国人似乎没这样的习惯,他们的态度倒是十分的真诚。于是最后,史高治还是坐上了那辆纯白色的马车,在一群戴着熊皮帽的骑兵的护卫下,离开了码头。

看着史高治坐上英国王室马车离开,刚刚走下跳板的罗伊有些茫然若失。这时候,一只柔软的小手握住了他的手。

“哥哥,您只要好好努力,将来即使赶不上史高治哥哥,但也一定可以接近他所在的层次的。嗯,哥哥是最棒的!而且,其实我们应该还有很多机会见到史高治哥哥的。比如说,史高治哥哥可能也要到剑桥去讲学的哟。”多萝西娅说。

“谢谢你,多萝西娅。我虽然成不了麦克唐纳先生那样的划时代的科学家,但我也会尽我的努力,力图能够望得到他的背影的。”罗伊握紧了拳头。

“嗯!这才是我的最棒最棒的哥哥!”

“哦,多萝西娅,这些话真的是你要和我说的吗?是爸爸教你说的吧?”罗伊突然问。

“咦,你怎么知道的?”多萝西娅睁大了眼睛,然后似乎明白上了当,“你又欺负我!你是个坏哥哥!”

“唉,多萝西娅,别这样……是我不好,那肯定是多萝西娅自己说的……”

……

躺在宾馆柔软的大床上,史高治却一直没有睡着。他一直在想着明天谒见阿尔伯特亲王的事情。

阿尔伯特亲王是英国历史上最著名的女王——维多利亚女王表弟和丈夫,(欧洲王室之间近亲结婚是一种常态。各国王室之间透过通婚来达成政治妥协是自中世纪以来的传统。这样的传统几百年的延续下来之后,就造成了这样的一个现实,那就是:欧洲所有的王室成员彼此之间都是亲戚。他们的婚姻,全都是不符合优生原则的近亲结婚。结果,维多利亚女王有血友病,三代之后,整个欧洲几乎所有的王子公主都得上了这种“王室病”。)

在维多利亚女王的时代,虽然早就有了大宪章什么的玩意儿,但是王室对于政治的影响力仍然不可低估,那个时候的英国国王(女王)可绝不是今天这样的真正的统而不治的角色。维多利亚女王则是英国历史上的第一号雄主。在她的治下,英国彻底的吞下了印度,让她的王冠变成了皇冠;在她的治下,大英帝国的声威达到了顶峰,成就了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真正的全球帝国。

但是事实上,至少在阿尔伯特亲王还活着的时候,他才是这个国家的无冕之王。维多利亚女王的种种决定,其实都是阿尔伯特亲王的做出的。这在英国,早就不是秘密了。史高治知道,阿尔伯特亲王酷爱科学,在他还是一位年轻的王子的时候,他就以爱研究数学过爱跳舞爱打猎而闻名。而到了英国后,这位德国王子虽然国事繁忙,但仍然担任了剑桥大学的校监(校长),而且,和历史上那些只是挂个名字,对学校的事务其实根本不管,将一切事务都推给副校监(在大多数时候,包括今天,坐在这个位置上的人才是真正在管理剑桥大学的校长,我们今天说起剑桥大学的校长,其实多数时候指的都是副校监)的校监不同,阿尔伯特亲王是真正的承担起来校监的职责,许多的欧洲大6的大学的新的理念,新的管理制度都是由阿尔伯特亲王引入到剑桥的。

这位亲王殿下对于自然科学的热爱是毋庸置疑的,可是他这样礼遇自己,真的就只是为了自然科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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