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o年三月五日﹐广州临时政府颁布了《中华共和国临时约法》,其中规定:&ldo;中华共和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rdo;﹐&ldo;中华共和国人民一律平等&rdo;,&ldo;私人财产不可侵犯&rdo;﹐&ldo;人民享有人身﹑居住﹑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信仰等自由,和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rdo;。并且明确了在政府的组织形式上实行&ldo;三权分立&rdo;的原则。规定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统治权。
应该说,临时约法一出,不仅宣判了清王朝封建统治的死刑,而且以根本法的形式废除了中国延续两千年的封建君主制度,确立起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自此以后,在思想上,树立起帝制非法、民主共和合法的观念。临时强调中国是一个领土完整、主权独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共和国领土为二十二个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这样便能启爱国主义的民族感情,防止帝国主义侵略。当然,说是临时约法,其制定得相当完善,不说在当时的亚洲各国当中,即便在国际上,也得到了世界大多数法学专家的认可和赞扬,称之为是&ldo;一部亚洲最民主、最有影响的资产阶级民权宪章。&rdo;
《临时约法》通过之后,参议院便以令人眼花缭乱的度审议推出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其中有很多是广州军政府已经开始实施运行的,现在为其披上合法的外衣,以便开始在各地都能得以推行。
而大总统宋教仁则向参议院提出了第一批内阁成员名单,按照《政府组织大纲》,内阁由国务院、财政部、6军部、海军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农业部、工商部、教育部、卫生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内政部共十七个部门组成,其中国务院的行政负责人为国务卿,在政府各部中居席地位。由于不设外交部,国务卿便相当于外交部长,而且还是仅次于总统的高级行政官员;是总统外交事务的主要顾问,内阁会议和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席委员。同时,由于没有副总统,当有突事件生时,国务卿便是总统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然而,这个重要的职位是暂时空缺的,第一批内阁成员有6军部总长兼参谋总长兼财政总长:肖志华;海军部总长:黄钟瑛,次长:汤芗铭;司法部总长:伍廷芳,次长:王宠惠;铁道部总长:孙中山,次长:张静江;工商部总长:张謇,次长:虞洽卿;财政部次长:沈缦云;教育部总长:蔡元培,次长:马君武;交通运输部总长:汤寿潜,次长:于右任;水利部总长:廖仲恺,次长:暂空缺;民政部总长:秋瑾,次长:暂空缺;公安部总长:徐锡麟,次长:6荣廷;国家安全部总长:暂空缺,次长:陈国雄;监察部总长:岑春煊,次长:刘揆一;总统府秘书长:胡汉民;总统幕缭长:蒋作宾。
第七十八章调解战争
排排座,分果果,政治就是这样,妥协和让步是必须的,但原则不容更改。第一批内阁名单的分赃意味非常明显,同盟会、立宪派各有所得,但最重要的部门却由复兴会牢牢把持。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国务卿职位,外间猜测必然由肖志华担任,而且财政总长也似乎找不到能过他的人选,待局势平稳,其6军部总长的职务或将由复兴会重要人物黄兴担任。
当然,猜测归猜测,人不能贪得无厌,既然都得到了比较理想的结果,对不属于自己的就不要乱伸手,反正伸手也没有。
随着第一批内阁成员名单顺利获得参议院批准,大总统开始行使权力,任命了一批省级行政长官,陶成章为浙江省省长,汤化龙为广西省省长,龚宝铨为云南省省长,李烈钧为安徽省省长……这批被任命的省份都是复兴会所控制或基本控制的,其余省份都以大都督总揽军政,复兴会不想搞出动乱,起码现在不想。但复兴会还是对各省出了大总统令,限期他们在一个月内改组地方政府,实行省长与卫戍司令军政分开的体制,并由临时政府派出了监督员。军政分开后,省长及卫戍司令由当地军政府选出,须至临时政府述职报到,接受总统任命状。而临时政府将直接任命委派各省的司法厅厅长,监察厅厅长,以禀承司法独立、监察独立的原则。
这是临时政府开始行使中央权力而又部分承认各地既成事实的灵活手段,合情合法,但却大大削弱了各省都督的实权,换句话说,临时政府只承认省长及卫戍司令,不承认什么大都督这个官职。
每个新政府成立之初,都要加强对地方的控制,这也无可厚非。而且临时政府的措施并不是很急迫,很严厉,起码中央威权在表面上要树立起来,而且各地军政府都电表示遵从。至于在其中如何搞鬼,那便是下一步要解决的问题了。
如果说新政府成立初期,哪个部门最忙碌,就要数临时参议院了,密集的法律法规被审议颁布,各个部门都要有行为规范和准则,法律法规制定得越完善,工作越好开展。第二忙碌的就是工商部,随着南方数省社会越来越稳定,且在新的优惠政策的吸引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审批放了上百家工厂企业的营业执照。
崭新而富有活力的新政府形象令世人瞠目,上至部长,下至办事员,每个人都忙得脚打后脑勺,但也给人一种漏点和充实的感觉,更给人一种强烈的自信心。如此高效率的政府,如此完备的展计划,如此雄厚的资金实力,如此疯狂的工作精神,如果还没有前途,那真是没天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