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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第2页)

交换婚戒的时候,用的就是我送给他们的那对儿,洁白的念珠安稳地躺在铂金上,那样怪异的搭配却被张蒙加工成了最合适的模样,看起来很是动人。

传说只有喇嘛的眉伦骨与小指骨才能被做成念珠。那一刻,我请求神佛睁眼,能看一看这善良的人,他们正在遭受苦难。

可直到最后余之轩也没有收到神佛的祝福,她在次年六月失去了年轻的生命。

赵耳朵的情绪非常稳定,他握住余之轩的手,只是深情地看着她,一句话都没说。

余之轩笑了笑,对着赵耳朵眨眨眼。她已经没有力气了,只能用这个动作示意赵耳朵向前。赵耳朵吻了吻她的唇角,把耳朵侧了过去。

余之轩用那种气流发出的声音对他说:

&ldo;嵘绽,你知道吗?&rdo;

&ldo;‐‐我骗你的。&rdo;

&ldo;这辈子,我只喜欢过你一个人。&rdo;

葬礼那天赵耳朵没有哭。这一年他流了太多眼泪,似乎已经认命了,早就在等待这一天的来临。对他来说,和余之轩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上天的恩赐,除此之外,并不要太过贪婪。

日后赵耳朵读研究生,读博士生,然后是博士后,成为本科生教授,博士生导师……

都没有再结过婚。他的婚姻状况那一栏永远都是未婚,那是因为当年他结婚的时候年龄不够,还没有领证。

他兢兢业业,不要命一般钻研,每当别人让他休息,他就会说。

来不及了。

没人会等你长大‐‐如果你不争取。

孟天在七个月前被枪决,他的妻子带着女儿回了一趟老家。之后就来到孟穹的店打工,做做收银和监督的工作,倒是不累,孟穹开的工资也不低,足够她们娘俩生活了。因为有一层特殊的关系,孟穹对她们两个很是放心,也给孟天做了交代。

孟穹的生意越做越大,后来开的两家连锁店都开始回本,慢慢赚了不少钱。

我研究生二年级毕业那天,孟穹提议说要请我吃肯德基。我很惊讶地看着他,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带我吃这种垃圾食品。

可孟穹执意要带我去,这一年孟穹也拿到了执照,开车带着我向郊外走。慢慢接近目的地,我终于知道他为什么要带我来这里了。

他带我来到了城外的一家游乐园。这家游乐园就是上次他要把我送到东北前带我来的那家,明明才过了几年,再次来到这里,我却有种仿若隔世的错觉。这里地势偏远,在这样的非高峰期里面几乎没有游客。售票的是一位年轻的女人,她正歪着头和别人聊天,半天才把票盖了戳,让我们进去。

由于游客少,园子里非常安静。我们两个不约而同地往一个地方走。

我们来到了那个充满阳光的草坪上,坐在了那两个老人曾经坐过的地方。我闭上眼睛,躺在孟穹的腿上,他就用手摸我的头发,低头在我脸上抚摸。

到午饭的时候,孟穹就拉着我往肯德基走。肯德基里面人还挺多,只剩下一个两人桌。孟穹让我坐在那里,他自己去买。我看到他端着一个盘子,上面是一份套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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