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岳梓童更适合做贤妻良母,早在喝酒之前便吩咐了下人多煮些解酒的汤水,当作下饭的汤食,反正这些男人只管喝酒,根本也不在乎碗里吃得到底是什么东西。
男人们继续着他们的阳奉阴违,话中有话,相比之下,两个女人则成了摆设。然而这摆设也并没那么好当,每个眼神,每个动作,都是受酒桌上话题影响的,想知道什么样的女人是最得体的,只要往白卿对面看就知道了。岳梓童一句话都没说过,单是靠眼神、笑容,以及细微的动作就能纠正丈夫一些不得体的话语。
看她,成了白卿这一晚唯一的乐趣。
酒过三巡之后,解酒的浓汤端了上来,岳梓童给丈夫的碗里盛了一勺,随即看了看白卿,因为李伯仲也喝得很多。
但白卿并没有动手。
到是一旁的侍女见李伯仲的汤碗是空的,顺手盛了一勺,反到被白卿不动声色的挪到了一边,这汤他不能喝!
岳梓童见她如此,不免浅笑,兴许是觉得她小家子气,别的女人准备的汤水,她偏不愿意让自己男人喝。
这就是普通女人跟大家闺秀之间的区别吧,她们不懂得在厅堂上该收敛女儿家的小私心。
一顿饭后,也许岳梓童该偷笑的,因为很明显,白卿的木然举止证明了李伯仲的眼光实在不怎么样。
月圆中天,两对夫妇才各自回了房间,男人都喝得酩酊状,不过实际情况是——两人都不过是半醺而已,看来这些男人还是有些小聪明的,知道喝酒要留量。
李伯仲半倚在被褥上,望着正关门的白卿,双眸中带着些笑意,也许是因为她刚才酒桌上那个小动作吧,他把那解读为醋意。
白卿却只是看着他的眼睛淡笑一下,随即转身进了耳房,从耳房出来时,手上多了一条干净的绸布,来到床前,淡声问道:“你自己来,还是让雷拓他们来?”
李伯仲眉头微蹙,看着她手上的绸布半天才问道:“能看得出来?”
“不仔细看不出来,不过如果你继续让它流下去的话,也许明天那位吴世子就能看出来。”手指轻挑开他的外衫一角,左腹的浅灰色内衫上血渍氤氲。
整个晚上,尽管他面色正常,谈笑风生,更是把酒当水饮,可毕竟身上有伤,再怎么硬撑,还是会有细微的差别,伤势加上饮酒,如果再加上岳梓童那碗通血的汤水,就算不当场昏倒,估计也不会好看到哪儿去。
李伯仲呼出一口气,头仰在被褥上,“怕不怕见血?不怕就你来吧。”这伤是在西平时遭刺的,岳峙那老东西死而不僵,想做最后一搏,这次是下了血本,非要治他于死地不可,他毕竟是岳锵的左膀右臂,他死了,岳锵在东南一代就少了助力,因为汉北军是他李伯仲撑起来的,李伯仲一死,李家的其他子孙没这么大胆子敢跟实力雄厚的东周为敌,换句话说,岳东一代的局势,是他李伯仲的精锐在拼死撑着,是他只身一人在打头阵。
岳梓童夫妇从京城到汉西,再从汉西到汉北,这一圈绕来做什么?不过就是岳峙与东周打算联合汉西合围汉北,一旦汉北手脚被绑,京城里的势力当然也会跟着天旋地转。
所以此刻他不但不能死,连受伤都不行,士气是需要领袖来带动的,汉北军的士气正盛,他可不想被这点小伤影响到,所以他来了这里,而且还是跟他的对手一路来的。
在她这儿,很多事情都变得简单了,也容易让他平静下来,西平的那座王府反倒是个是非之地。
一层层拨开衣衫,看着伤口,白卿皱眉,因为那伤口还很新鲜,加之他的动作大,又喝了那么多酒,此刻正往外渗血,“还是让雷拓他们来吧。”这么重的伤,说真话,她不敢碰。
“没事,只要包一下就行,不是大伤口,死不了人。”太晚了,兴师动众反而让人怀疑。
虽然他这么说了,可她还是无处下手,看了半天才动手,毕竟是个大活人,没晕没昏的,两只眼睛还那么直勾勾地看着你,不害怕也会心急,他还不会喊疼,所以根本不知道手重了还是轻了,包到了半夜,一身血腥的反到是她,望着双手上的血,白卿终于是松了一口气。
跟他在一起,还真是什么事都能遇上,这男人身边的事情总是那么多,而且每次都不带重复的,
“你做得?”白卿刚清洗完手上的血渍,进到屋里就见他手上捏了一块月饼。
“佟嫂让带回来的。”要不是他回来,她今晚估计还会在佟嫂那儿住下。顺手拿过布巾擦了擦手,并顺手往香炉里多添了两把香料,这屋里到处都是血腥味,引得她很想把晚上吃得东西全吐出来。
没想到转过身,正见他嚼着月饼,而且不只吃了一块,把纸包里所有的月饼都吃完了——胃口真好,不知道佟嫂知道了会不会乐不可支。
因为他有伤在身,所以白卿和衣躺到了屏风外的软榻上,等了好久,她以为他睡了,因为灯灭了,可一睁眼,他就在眼前。
拒绝是不可能成形的,只会激起他的逆反心理,所以只能让出一大块地方给他——这人占便宜占习惯了。
月光从窗格子里透射而来,正好打在开满芍药花的屏风上,白晃晃的。
他半举起她的右手,一大一小的手影投在白晃晃的屏风上,像一对双飞雀儿,他将一个亮闪闪的东西套进了她的尾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