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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第1页)

建人还说了一段极有意义的话。他说:鲁迅有时候,曾把一件事特别强调起来,或者故意说着玩,例如他所写的关于反对他的兄弟糊风箏和放风箏二的文章就是这样。实际上,他没有那么反对得厉害,他自己的确不放风箏,可;是并不严厉地反对别人放风箏,这是写关于鲁迅的事情的作者应当知道的。七

鲁迅小说,有一篇题名《在酒楼中》的,那是笔者所最喜欢的。他所写的

吕绎甫就活跃在我们的眼前。这是很明显的范爱农的影子。可是,我们这么141想,以为其中所写的故事,乃是范爱农的,那就错误了(很多谈鲁迅的,都有这

一类的错误〉。据周作人的追记,小说中的&ot;小兄弟&ot;,乃是鲁迅自己;吕纬甫家

虽以范爱农为蓝本,骨干却是鲁迅自己的,连吕纬甫的意识形态,也是鲁迅自族

己的写照。这件事,倒可以放到鲁迅的家族中来叙说的。

周作人说:吕纬甫所讲的两件事情,第一件是回乡来给小兄弟迁葬。本

文中说他有一个小兄弟,是三岁上死掉的,就葬在乡下,今年本家来信说他的

坟边已经浸了水,不久恐怕要陷人河里去了。他因此预备了一口小棺材,带、矛

着棉絮和被褥,雇了土工,前去把坟掘了开来。待到掘着圹穴,过去看时,棺木巳经快要烂尽了,只剩下一堆木丝和小木片,把这些拨开了,想要看一看小兄弟,可是出于意外,被褥、衣服、骨骼,什么都没有。那么听说最难烂的头

发,也许还有吧,便伏下去,在该是枕头所在的泥土里仔仔细细的看,也没有,踪影全无。他仍然铺好被褥,用棉花裹了些先前的身体所在的地方的泥土,包起来,装在新棺材里,运到他父亲埋着的坟地上,在他坟旁埋掉了。他这样箅完结了一件事,说是足够去骗骗他的母亲,使她安心些了。周氏说:这所说迁葬,乃是鲁迅自己的经历,所写的情形,可能都是些事实,所不同的是,只是死者的年龄,以及坟的地位,都是小节,也是为了叙述的必要而加以变易的。关于迁葬的情形,他不曾告诉过人,别人也不曾问过他,大家都怕说起来难过。我们从这些描写,可以了解鲁迅是一个多么富有人情味的人〈另外一件,是替他母亲带绒花给长富女儿阿顺的故事,也是富有人情味的;)。

关于他们小兄弟的正面材料,周作人也说得很详尽。那是鲁迅的四弟,小名春,书名椿寿,是祖父介孚公所给取的,生于清光绪癸巳六月十三日,死

于戊戌十一月初八日,所以该是六岁了。小说中说是三岁,这或者是为的说坟里什么都没有了的便利,但也或者故意与幼殇的妹子混在一起,也未可知。她小名端,生于光绪丁亥,月日忘记了,大概不到一周岁,即以出天花殇。她最为他们的父亲伯宜公所爱,葬在南门外龟山,立有小石碑,上写&ot;周端姑之墓&ot;。即是他父亲的亲笔。椿寿也葬在那里,大概是为了这个缘故。椿寿的坟前,竖有一块较大的石碑,上刻&ot;亡弟荫轩处士之墓&ot;,下款是&ot;兄樟寿立&ot;。写的是颜字。那做坟和立碑的事都是我经手的,所以我至今记得很清楚。(移坟的事,那是鲁迅于一九一九年末次回乡时所办的〉。在小说中,鲁迅说及他的小兄弟,&ot;连他的模样都记不清楚了,但听母亲说,是一个很可爱念的孩子,和我也很相投,至今她提起来,还似乎要落泪。&ot;周作人说:&ot;这话说得很简单,可是也是有根据的。小兄弟死的时候,他正在家,但是过了三天,却在十二就回南京学堂去了。这以后的事情是我在旁边知道得最清楚。母亲永

远忘记不了这小人儿,她叫我去找画神像的人给他凭空画一个小照;说得出的,只是白白胖胖,很可爱的样子;顶上留着三仙发,感谢画师叶雨香,他居然画了这样的一个。母亲看了非常喜欢,虽然老实说我是不能说这像不像。

这画画得很特别,是一张小中堂。挂在她的房里匸后来在北京是房外板壁上)

足足有四十五年。&ot;要说温情主义,这当然是很温情的了。

林辰先生所作的《鲁迅事迹考》,对于鲁迅的婚姻生活,已经整理出一点头绪来了。据许寿裳《鲁迅年谱》载

民国前六年(光绪三十三年,丙午,一九〇六年)二十六岁

六月回家,与山阴朱女士结婚。同月,复赴日本

那时,鲁迅正在日本留学,不知怎地,他的家乡,忽然传说,他已在日本结婚,并已生了孩子,有人曾亲眼看见他带着日籍夫人和孩子在神田散步。他原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皁就与山阴朱女士订了婚的,所以这消息,使得他

家中十分惶急,于是便不断地写信去催促他回家,说是他母亲病了。但当鲁

迅回到家里,才知道是受了骗,家中已经为他准备好了结婚的一切。对于这

种不合理的旧式的婚姻,自然为当时已受新学洗礼,且在维新后的日本,曾受过四年科学教育的鲁迅所反对。但他为了不愿拂逆母亲的意思,免她伤心,

只好牺牲自己,默默地下了决心,不惟没有反抗,而且一任家庭的摆布,举行了那繁琐的旧式婚仪。但他自然是不会屈服到底的,一到婚礼巳成,母亲的心愿巳了,再没有可使她伤心的事故以后,他便按着自己心里的暗定计划,婚后第三日,就从家中出走,又到日本去了。

迅在这样的情形下,与朱女士结婚的,自然不会有什么情感可言。自结婚以至接眷北上为止,前后十余年中(一九〇六一一九一九、鲁迅在东京整整住了三年,在杭州、南京、北京等地,又住了九年之久,经年在外,不常回家,与朱女士连见面的机会也很少。到了民国八年(一九一九)买了北平八道

十七

湾的房屋,才将老太太和朱女士接到北京去,同住一地。表面上算是一道生活了,但夫妇各住一屋,每天连话也少谈。夫妇的感情既是这样,自然不会孕育。鲁迅对于朱女士,认为只负有一种贍养的义务,他常常慨叹地对他的老朋友许寿裳说:&ot;这是一件母亲送给我的礼物,我只得好好地供养她。&ot;由这沉痛的话,我们也可以想见鲁迅精神上的痛苦了。

他的家族

一九一九年,鲁迅曾接到一位少年写来的一首新诗,题名《爱情》,里面有

这样的句子:&ot;我是一个可怜的中国人,爱情,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我年十九,父母给我讨老婆。可是,这婚姻,是全凭别人主张,别人撮合。仿佛两个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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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评传

口,听着主人的命令:&39;咄,你们好好的住在一块儿罢!,&ot;鲁迅看了以后说&ot;对于我有意义&ot;,认为这是血的蒸气,醒过来的人的真声音。并因此写了一篇《随感录》,刊在当年的《新青年》六卷一号上,里面除了指明无爱情结婚的恶

果以外,并有一节说:&ot;在女性一方面,本来也没有罪,现在是做了旧习惯的牺牲。我们既然自觉着人类的道德,良心上不肯把他们少的老的怪罪,又不能责备异性,也只好陪着做一世牺牲,完结了四十年的旧账。&ot;1由此不但可以推知鲁迅对于旧式婚姻和朱女士的态度,而且可以看出&ot;无爱情结婚&ot;所给予他心灵上的创痛之深,否则他决不会为了一位不相识的少年的诗,竟激动得说是&ot;这对于我有意义&ot;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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