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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三十二章 人鱼钟丽堤(第1页)

“理性上我没这样想,但他跟我大儿子同年,都属猴,相貌也的确有点像,潜意识上不知不觉有亲近的感觉,可能有。”

从报纸上看到金镛回答记者的问话,徐存不禁摇摇头!

于平海已经将他手上《明报》的股权卖给徐存了,不过双方都还没公开此事,而且于平海还在《明报》集团担任执行董事。

徐存和于平海如此是有原因的:

首先,虽然在此之前于平海已经是《明报》的最大股东,但目前阶段金镛还是《明报》集团的总事会主席,手上还有不少《明报》集团的股权,最重要的是《明报》集团上上下下都以金镛马首是瞻示金镛为精神领袖,在这种情况下,徐存如果硬要夺下《明报》,弄不好就会跟金镛鱼死网破——金镛已经要带着一大笔资金退休了,可以说是无欲无求,而且金镛还有偌大的名声,真就不怕跟徐存翻脸,徐存也真拿金镛没办法(有办法,徐存早就从金镛手上夺下《明报》了。)。

其次,目前阶段金镛还极为相信于平海,只要于平海肯继续装下去,最多一两年时间,金镛就会跟上一世一样将他手上的大部分甚至是全部《明报》的股权卖给于平海,然后于平海再将这些股份全都卖给徐存,与此同时,黎粢可以利用于平海在这一年多时间完全掌控《明报》,进而让《明报》完全属于梦工厂报业集团,而且,与上一世于平海不能完全掌控《明报》不同的是,黎粢背后有徐存支持,有偌大的梦工厂报业集团支持,没有不断烧钱的一大堆不良投资,也没有那段黑历史,完全不存在无法彻底掌控《明报》的可能。

再次,于平海还想保留自己的颜面,至少别在现在这个关键阶段就将他丑陋的一面暴露出来。

再其次,于平海也想通过《明报》跟徐存有长久的联系,进而跟徐存去内地喝点汤。

上一世,很多人都不耻于平海的所作所为,认为于平海是一个小人,厌恶他。

徐存则不然,徐存承认于平海是个小人,但并不讨厌他——在徐存看来,于平海只不过就是一个商人,一个很有手段的商人,谈不上有多好,也谈不上有多坏。

而且,公平点来说,于平海上一世卖掉《明报》也是逼不得已,套用金镛晚年的一段原话:“我觉得这也不是他的过失,他经营生意不成功,我觉得很可惜。如果他很成功,他完全可以根据我们订的合同,把我的股票全买去,我们双方都很满意了。但现在不是他故意来对我反悔,或者故意欺骗我,不是的,因为他自己做生意没成功,所以他没有力量完成这个合约,我可以原谅的。”

最为重要的是,虽说于平海这个人的人品一般,但在于平海和金镛金大侠两个人中,于平海才是那个向左也就是向内地的人。

所以,为了能彻底得到《明报》,进而近乎完全掌握香江的舆论,当然更为重要的是也为了不给自己的信誉抹黑,徐存不打算违约给于平海一个去内地赚钱的机会。

(就算徐存不带于平海去,于平海自己也会去,上一世,于平海后来接盘橙天嘉禾旗下全部内地影城,也算是成了嘉禾最后的主人。)

但话又说回来,收于平海这样懂得讨好主子的人当狗腿子,也不是一点好处都没有——跟于平海见面的第三天,于平海就给徐存带来了一个让徐存意想不到的女人。

梦工厂大酒店。

至尊VIP包间内。

见徐存一直在打量自己带来的性感美女,于平海心下一笑,“人只要是有弱点就好办,金镛好看戏、好食大闸蟹、好下棋,徐存好美女,哦,对了,是好美初女……”

虽说想是这么想,可于平海嘴上却用一脸拜托的语气道:“徐先生,钟小姐出生于加拿大蒙特利尔,中越混血,毕业于加拿大魁北克大学工商市场系,虽说学的是企业管理,但钟小姐对演戏也很有兴趣,我认识的人中只有您最有可能让钟小姐成为名星,您一定要看在我的面子上帮帮钟小姐!”

钟小姐,也就是钟丽堤,此刻也是面带哀求之色!

钟丽堤没想到于平海这个她才认识了仅六天的家伙还真就能让她见到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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