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o;这是一份被告利义务告知书,你过来看一下。&rdo;
我走上前去,秦道炯递过来一份打印的告知书,我扫了一眼,跟反贪局交给我看过的几乎一样。我交还给他说:&ldo;我看过了。&rdo;
秦道炯又递过来一张纸,说:&ldo;这是一份你被移交审查起诉的告知书,你看一下,在上面签字。&rdo;
我认真看了一下,告知书说我&ldo;因涉嫌贪污犯罪,于2002年1月18日被侦查机关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rdo;。我边签字边自言自语地说:&ldo;涉嫌贪污犯罪?真是见鬼了!&rdo;
签完字,我立即自觉退回到椅子上重新坐好。
等我坐好后,归科长说:&ldo;你没想到吧,你什么都不承认,我们一样将你移送起诉了。&rdo;
我痛苦地说:&ldo;反正你们是一家,想怎么弄就怎么弄,最后上了法庭,总得凭证据说话吧。&rdo;
&ldo;我们当然凭证据说话,并且会让你口服心服。&rdo;秦道炯冷冷地说。
&ldo;我还是那句话,我不相信没有发生的事如何找得到所谓证据。&rdo;我气愤地回应道。
&ldo;我们这次来,一是通知你已经被移送起诉,二是再给你一个坦白认罪、改变态度的机会。希望你如实回答我们的问题。&rdo;归科长严肃地说。
我对自己被移送起诉极度失望和反感,同样冷冷地说:&ldo;政策教育就免了,这是对一个无辜者的人格侮辱。有任何与案子相关的问题,你们尽管问吧。&rdo;
于是,他们按照事先准备好的提纲,仔细询问了上交11万元管理费的事,问到我为何事后补写那张6万元的支付凭条时,我重复了跟律师说过的理由。秦道炯嘲讽地说:&ldo;在检察院进公司调查之后,你组织手下修改财务凭证,这难道不是为了刻意掩盖自己的犯罪行为?&rdo;
我据理力争:&ldo;小金库的本身就不规范,面对检察机关可能的检查,对财务凭证做必要的完善是正常的举动。财务违规、违法不是犯罪,更不表示我贪污了这11万元钱。&rdo;
接下来,归科长又问:&ldo;违规转让股票的事你是否知情?&rdo;
我语气坚定地说:&ldo;你们可以记录下来,我拒绝回答这个问题。案子走到这一步,我已经彻底抛弃了一切幻想,严格遵照你们给我看过的权利义务告知书的规定,只回答与指控我贪污有关的问题。&rdo;
归科长反问:&ldo;你怎么知道股票非法转让问题与贪污无关?&rdo;
&ldo;我认为两者没有任何关系,因而拒绝回答这个问题。你们如实记录下来就行,我愿意为此承担任何法律后果!&rdo;我冷冷地说。
&ldo;好!我们今天不为难你。你在笔录上签字吧。&rdo;归科长皮笑肉不笑地说。
我走上前去,仔细看过笔录,虽然没有完整记录我说的全部内容,但跟我说的意思一样,后面股票转让的事没有做任何记录,在问完11万元管理费问题后,以一个格式化的问答结束了笔录:&ldo;问:你上面所说的是否全部属实?答:是的。&rdo;其实这个问题压根就不曾发生。
我签好笔录,向归科长提出:&ldo;能否通知我律师来一趟?&rdo;
归答道:&ldo;我们会通知到的。&rdo;
这次提审大约只用了短短一个小时就结束。
122、拒绝认罪了结的诱惑
回到监房不久,我刚刚吃完饭,邵训导开门叫我出去。因为他手中没拿手铐,我知道是一种例行谈话。据我观察,看守所对每个在押人员由刑拘转为逮捕,由侦查转为起诉,由起诉转为审理,都会由训导做例行谈话,对职务犯罪嫌疑人尤其重视,主要目的是做思想工作,避免在押人员思想波动发生喊冤、绝食、自杀等意外。
到了训导办公室,邵训导很客气地让我坐下,给我沏了一杯茶。他找出我的档案卡片,边填写谈话记录的日期,边随意问道:&ldo;今天移送起诉了?&rdo;
我说:&ldo;是的。&rdo;
&ldo;你逮捕的时候我就说过,进来了想出去是很难的。&rdo;邵训导微笑着说。
我已经认清他的本来面目,对他的为人十分厌恶,因此不想跟他多扯,小心应付道:&ldo;俗话说,既来之则安之,我已经关到麻木了。不过,我真是冤枉的。&rdo;
&ldo;进来的人谁不说自己冤枉呀。检察院为什么不冤枉别人,偏偏就冤枉你呢?&rdo;邵训导嘲讽地说。
&ldo;进来的人自然绝大多数是有问题的,但建国以来的冤假错案也不少呀。&rdo;我针锋相对地反驳道,但脸上仍伪装出一副微笑的样子来。
&ldo;你现在已经被移送起诉了,还认为自己是冤枉的?&rdo;
&ldo;当然。我不相信可以把一个冤案做死,现在侦查和起诉都是市检二分院一家,他们想怎么弄就怎么弄,到了法院恐怕就不能由他们一家说了算,最终要靠证据说话。&rdo;我坚定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