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发生了很多事,冯家的酒局还在继续,意犹未尽的杨稷说道:“冯姑再来。”
冯文君说道:“已做过令官了,自然是老爷们请行。”
“不必自谦。”杨稷一边挥手吩咐再换一桌席面,一边说道:“你先做了令尊,就该继续做下去,好事成双嘛,只求容易些的。”
徐灏擦干净了衣服,他越来越体会到杨稷的性格,就和李太等类似的浑人一样,天性有好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心情好的时候他很谦和,人当面骂他也不以为意,能顺手做些好事,对待人也很热诚。
心情不好的时候或为了得到某一件东西,不把人命当回事,就像呆霸王薛蟠一样,总之人是最复杂的生物,最十恶不赦的恶人也会有善良的一面。
这时杨稷忽然又提议道:“咱们今天做这么风雅的酒令,也别在这里了,去雨花台,听说那里有京城最有名的雨花诗社和寒梅诗社,如何?”
邬斯文笑道:“大善!”
雨花台距离冯家并不远,徐灏想了想也同意了,冯文君本不愿意出门,但被她娘郝氏轻轻点拨了一句,身子轻轻一颤,露出惊讶的表情来。
如此一行人转移到了雨花台,雨花诗社今日不开社,他们都不乐意在大老爷们常聚的寒香轩饮酒作乐,非要去正在开社的问梅阁。
问梅阁不是私人的地方,按理说并不禁止他人前来,可一群高官家的姑娘在这儿吟诗作赋,等闲谁敢闯进来?
杨稷就敢,谁让彼此的老子们同殿为臣也算是世交呢,兴冲冲的走了过去。
徐灏等人在后面慢慢走着,欣赏着雨花台的美景,大冷的天问梅阁周围聚集了很多文质彬彬的读书人。三三两两的品评诗作时事,大概是希望来一场才子会佳人的艳遇,好少奋斗个二十年。
青霜挑起来的文比无疾而终了,大抵各地名妓云集京城,好似在争夺天下第一的花魁,朱高炽不想成为荒唐皇帝,遂命贡院把榜文撤了。
主持诗社的内阁大学士胡广女儿胡书萱无奈点头,杨士奇的公子要占个地方,于情于理都不好拒绝。
当下三楼大厅的中间拉起了一道帐幔,谁也不影响谁。邬斯文和唐富贵非常开心,终于品尝到结识杨稷的好处了,要不然再有钱也没资格和官宦千金们同处一楼。
当然以他俩的年纪又是已婚妇男,对这些名门千金没什么想法,见到漂亮丫鬟也不敢直视人家。
女孩们也免不了扶着栏杆好奇打量着一行人,鹤立鸡群似的徐灏令她们眼前一亮,但也仅仅是一亮而已。
徐灏拾级而上看了看楼里的环境,青霜没少提议组团过来踢场子,都被其她人以文无第一给阻止了。
说实话徐灏很佩服三兄弟偏向虎山行的勇气。三脚猫的才学也敢过来丢人现眼,而他一样没有任何底气,好在老婆都娶了儿子也生了,不在乎被外人笑话。
下人们把带来的酒菜摆上。除了姚远和李冬外,其他人都得去外面呆着。
冯文君仰着头精神奕奕,听代目介绍此地乃名流仕女的诗社,就好似草根少女遇到了白富美。战意昂然,战斗力指数瞬间飙升到了一万八。
耳听隔壁在讨论时下才子的诗作,冯文君说道:“这回要两句诗。落脚要一东字。”
稍一停顿,朗声道:“蝼蚁也知春意好,倒拖花瓣过墙东。”
杨稷小声道:“怎么越发难了?咱换一个好不好。”
不想冯文君板着脸道:“罚一百杯,可换。”
“那算了。”杨稷悻悻的直摇头,扭头问邬斯文道:“贤弟有了么?”
“此等诗多乎哉多乎哉,兄试思之。”邬斯文似乎胸有成竹,声音很大,“予腹中久记之。我言之而兄听之,看妙乎否也?文昌八座同,凤台陆起东。”
杨稷很高兴,二弟给他脸上添了光彩,笑道:“妙妙,好文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