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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胆怯的野人(第1页)

回到狼窝的张小刀,简直就是欣喜异常,得到了一件粗布宽袍的衣服,他是穿了又穿,看了又看,仿佛自己这辈子都没有穿过这样的东西一样。换来的东西还有很多,靴子,布腰带,褡裢背包,火具等等。一群小狼似乎也在他身边庆祝了起来,围着他不停的嬉戏打闹。张小刀一边烤肉,一边分与众狼,守着篝火,他是大庆特庆了起来。

夜晚,繁星点点。躺在炭火忽明忽暗的旁边,张小刀枕着自己的胳膊,一个人了望起了浩瀚的星空宇宙。月影如梭,遥远的天际似乎有着无穷的魅力。闪动的星宿,飞驰的暗云,变化之时,最终还是落落的朗晴。抚摸着身边的大狼,张小刀此时的心中撩拨起了无限的感触,飘摇之间,随着晚风,他的心,似乎也飞起到了空中。……

听老猎人两人的诉说,张小刀感到他们虽然说的话很多,但是自己怎么也搞不明白他们到底说的是哪里?问问他们世界外的一些国家,他们却是全然的不知,而他们说的一些地名,还什么部落,什么氏族,什么齐格国,这些乱七八糟的,张小刀是怎么听也没有搞明白。一见他们说不明白,自己也听不明白,张小刀随即作罢,等有时间出去看看,才可自知。

有了这一次成功的交易,张小刀心中的憧憬顿开,回头再多弄些东西,用马驮着自己的东西出去卖,到时候汽车房子,简直就是要什么有什么,打开自己的毛皮骨角之路,发大财的日子简直就是挥之及来。想到此,张小刀当即大喜。摸摸自己的头发和胡须,张小刀自道:“当野人也没什么不好,呵呵,没想到还能发大财啊。哈哈。”又看了看自己身边的狼,他简直就是爱它们爱到了骨子里,心中想到,等有机会我再养点老虎,在这里当个百兽之王也不错吗!想着想着,张小刀连觉也不想睡了,竟挑高兴的想,时而大笑,时而翻腾,其样子如同被注射了一只亢奋剂,几难自持!

因为狼群而得到了自己的生活所需,张小刀对这群狼的感情迅速就升级到了至爱的程度。朝夕的相处,每每为伴,这群狼似乎也能够感受到爱的线索,双方的关系几乎就是更加的紧密,耳嘶鬓磨之间,张小刀努力的学习着狼群的语言,跟动物打交道,他是越来的越开窍了。经过交易得来的甜头,几日之后的他,决定扩大生产了。

一日。一个手执木矛,胯下一匹枣红马,尘风撩动着乱发,策马奔腾之间,犹如荒原中弛来的一道闪电。而这个人的身后,飞驰之间,还有五匹奔驰的恶狼。冲进野羊群的这个人,随即呜呜发声恐吓,驱散分离,五匹狼包抄击之。不时之后,其人出声喝退众狼,拾羊驮之。

又一日,山涧取水,真的遇到了老虎。张小刀发声将众狼呼到了身后,随即点火以喝之。两厢对峙,张小刀引狼群前进,老虎转身而跑,此次,他竟然赢得了狼王的地位。想搞个老虎宝宝,苦于找不到老虎的安居之所,并且自己有心出外,遂罢之。

最难对付要属野牛群,狼群袭击野牛,自己也容易受伤。但是张小刀自是悟了一套妙法,他发现,野牛害怕鬼怪之物,将自己的脸面涂黑抹花,给马也带个吓人的白骨面具,野牛看了,更是惊的不轻,再配合以鸣叫,吼叫,以及狼群的配合,将野牛群驱赶到水塘泥地,落单中,几乎就是一击而胜。

忙了几日,张小刀发现自己的想法真是太贪心了。一来东西搞多了,大伙也吃不了,都浪费了。二来,天天出去杀生,自己的富有恐遭天谴!随即之后,他便罢黜了自己的发财大梦,想想弄点钱,出去能有点本钱谋个营生得了。放弃了自己膨胀的欲、望,张小刀的心踏实了许多,想想自己要是靠着这个发大财,那动物就死的多了去了。于心不忍,张小刀便彻底的断了此念。

不再想着扩大生产了,张小刀一下子就清闲了起来。这时他决定,去到外面的世界看一看,还有好久没吃到什么滋味了,出去卖点钱,先好好的吃一吃,喝一喝。想着心中所想,他就收拾起了行装。狼群这时发现了他的离去之意,竟然皆在窝边的高处仰天高呼了起来。发现狼群竟然如此的不舍,张小刀几乎就是把抓揉肠。但是自己也不能一辈子都留在这里。离开之时,他与群狼亲昵万分,尤其是黑嘟,当时要不是它的那一声扭身召唤,自己还不知会流落到哪里。张小刀的眼泪第一次在这个地方流了下来。骑马间。狼群几乎送出了一百多里。而张小刀的口中,几乎是说出了无数个,“回去吧,回去吧。……”

……

离开之后的张小刀,还特意的找了个水边打扮了一下自己,洗洗身上的污泥,清理一下脸面,再洗个头,洗个脸,一切搞定之后,这时的他,却还是一个粗布烂衫的大胡子,以及长头发。

一上了有人的大道,张小刀真是惊的不轻!他发现自己所见之人,竟然穿的全都好象是古装,而且根本就没有汽车,也没有柏油路,更没有高楼大厦,还没有霓虹灯火!还有,张小刀发现自己在野外生活了那么长的时间,竟然见到人就有些害怕,害怕别人和自己说话,害怕别伤害自己,还害怕有人会抢自己的东西。而且这里还不是自己头脑中的世界,一切都是万分的陌生,这时的张小刀,一辆牛车经过,他都要挪挪路边,并躲一躲,让一让。

一路之上的走走看看,张小刀如同是傻子一般,眼睛大的几乎就没有歇下来,心中不停的为自己提着一个问题,这怎么是古代?这怎么是古代啊?……

一个月之后。

一个月之后,张小刀终于来到了那个老猎人说的齐格国,通过打听,他知道了这里是这片地域最繁华的一座都市。进了城的他,是真变成傻子了,无论如何,他也想不出自己怎么就跑来的这个地方。总之这时他确定了,这真是古代。这他吗的真是古代!想想自己是不是穿越了时空,可是咋穿的啊?真有这回事吗?这都是什么啊?我咋啥也不知道呢?想想无果,只是他看东西的眼神越来的越傻了。

城中的情景,房屋瓦舍皆是古物造型,石板石块铺路,有的庄严肃穆,有的坑洼不平。来往的车水马龙,真是好不热闹,人人皆以古装,粗布朴素居多,华贵鲜有所见。街道两面的商铺饭馆也是比比皆是,张小刀牵着匹马不是让路,就是躲着走。来到了一块敞亮地,只见这里却是热闹非凡。有卖菜的,卖肉的,卖水果,卖包子,表演杂技,杂耍,糖葫芦,小风车,烙饼的,吆喝的,交易的,吃饭的,等等等等,张小刀的眼睛几乎都看花了,而他的头脑,几乎真是转不过个了,一是怎么也不能相信自己竟然跑到了这里。二是这种地方自己以后该怎么办啊?是种地?还是跑到古代来打工啊?

其他的路人看到这个大胡子的长毛,皆是躲而远之,一是觉得他很臭。二是觉的这个人或许有病。样子像是一个疯子,唯唯诺诺的样子还或者很原始。张小刀也发现了其他人看自己的异样眼神,并且看他们的表情,都是嫌弃自己。这时张小刀本来就缺乏了一段时间的交际,他现在似乎是只会和狼交际,而与人交际却分外的陌生,再加上别人都看不起他,这使得张小刀的内心更加的胆怯,和对这里更加的陌生。

转悠了一上午,张小刀找了个有石头的墙根就坐了下来。一手牵着马的缰绳,担心别搞丢东西的他,还不停的看着对面的情景。看着对面的一个人正在吃包子,咬一口,有黄色的油水流了出来,看那人又喝了口汤,还发出了呲的一声。转脸又看别处,只见另一个人正在吃面条,淅沥哗啦的,吃的真是风声水起。看一个咽一口口水,看一个咽一口口水,最后张小刀实在是看不下去了,连忙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去啃自己咬出了牙印的骨头。

正当张小刀躲在墙角旮旯里啃从狼窝带来的骨头时,这时一个人却突然推开了掩着他身体的马匹,并来拍了拍他的后背。

张小刀吓了一跳,没有回头就先装起自己咬出了牙印的骨头,然后瞬间回头看了下来人。只见来人穿着一身干净的青衣大褂,高挽的发系,相貌堂堂,还留有一搓小胡。张小刀连忙站了起来,看来人的着装气质,似不是街头之人。而且在这个人的身后,还跟着两个伙计一样的人。

青衣大褂看了看张小刀,又看了看他马背上的东西,出言说道:“你这些东西卖吗?”

张小刀一听是想做买卖的,正愁找不到卖东西的地方,于是连忙说道:“卖,卖,这些东西都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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