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人簇拥下,张越带着嫂嫂与柔娘,恭敬的前往了甲亭外的宗祀,隆重的祭拜了列祖列宗,将天子御赐的宝剑,郑重的献给祖先,放置于祖先们的神主牌之上。
这很关键。
当年,太宗的宠臣卫绾,曾经靠这一招从先帝手下,捡回了性命。
又前往了亡兄和亡父的坟茔祭拜,然后又回到甲亭,举行了隆重的酒宴。
几乎整个甲亭的猪、羊、鸡、鸭、鹅都被热情的百姓自己主动贡献出来。
流水席一摆就是四百多席,光是厨师就请来了十几人!
甲亭的里正,亲自坐镇指挥着全村老少,参与帮厨。
而长水乡的游侠头子李大郎,也不知道怎么的忽然冒了出来,带着十几个小弟主动来帮忙。
众人见了,也没有异议。
事实上,游侠虽然素来不受官府待见,甚至不受百姓喜欢。
但士绅阶级却很喜欢他们。
毕竟,这个世界上,人不可能永远做好事。
既然名为士绅,总归是会吃人的。
但士绅又要脸面,又要维持名声。
很多脏事,士绅是不能做的。
这个时候,游侠儿的出现就完美的解救了广大士绅的需求。
从此,士绅可以唱白脸,而将红脸留给游侠们去唱。
事情搞砸了,那是家奴纵法,人品高洁的X公全不知情。
丢一个替死鬼和那个为首的游侠出来,事情就可以了解了。
这也是为何关中游侠势力,从来不衰的缘故。
有需求就有市场。
朝廷杀掉一批,关中豪强旋即又扶起一批。
此起彼伏,络绎不绝,杀之不尽,除之不绝。
张越虽然也看到了李大郎,但没有多想。
因为此刻,他正忙着将从长安带回来的礼物,搬回家里呢!
一箱又一箱,装满了绫罗绸缎与黄金珠玉等器物的木箱,被田氏兄弟和李氏昆仲们兴高采烈的搬进张家的宅院里。
很快,就在院子中间堆成一个小山。
仅仅是黄金,就多达两百金。
绫罗绸缎数百匹,绢布二十多箱!
看的人眼花缭乱,应接不暇。
而张越自己买的那点东西,自然成为了所有物资里最不起眼的。
但他还是拿了出来,先将那几匹丝绸,拿起来交给嫂嫂和柔娘,笑道:“这是我在长安为嫂嫂与柔娘买的布料……”又将那两盒胭脂塞到嫂嫂手里:“这是小弟给嫂嫂买的胭脂,听说是酒泉郡的皋兰山所出,最是好用,愿嫂嫂青春常驻!”
柔娘接到了小叔叔的礼物,高兴的都蹦了起来。
“小叔叔给柔娘买了新布料,能做好几件新衣裳呢……”她捧着那几匹丝绸,美滋滋的笑了起来。
至于,这院子里那堆积如山的华贵绸缎与昂贵蜀锦,在她眼中怎么都比不上这小叔叔给自己买的礼物。
嫂嫂拿了胭脂,却是嗔怪的望了一眼张越,道:“叔叔太破费了,妾身往日里用的胭脂就已经很好了,何必买这么贵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