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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2页)

“不会可以学,而且rachel的批注不是摆设。”叶隋琛丢了一句,出了房门。

叶隋琛从始至终没有问过少年的名字,少年跟在他身后出来,抬头对他道:“我叫方嫌雪。‘方求白时嫌雪黑’的方嫌雪。”

叶隋琛一听,是苏轼的《书墨》。他不着痕迹地笑了,这名儿,有意思是有意思,只是女里女气的。

“叶隋琛。”他自我介绍。

方嫌雪眸子一闪,原来面前的人真的是叶隋琛。

父亲称赞“山眉海目,金玉满堂”的叶家公子,叶隋琛。

他刚进宅子的时候,就看到远远的一个人卧在庭院里的石头上,还在想那是谁。这个时间,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男性,出现在叶宅,只能是叶隋琛。

即使躺着看不清楚,叶隋琛的五官依旧英气漂亮,起身走近他的时候,方嫌雪的整个身子都有点僵。

十几年来读过的书融到一起,才能勉强形容叶隋琛给他带来的感觉:那是瓦格纳的疏狂,布恩迪亚的孤独,于连的野心,维特的自我,是无数本书主角杂糅成的一个人,身上有无法忽视的气场。

方嫌雪觉得这是他有生以来见过的最耀眼的人,底色是纯金的,举手投足都彰显着人生迄今为止全方位的胜利。

他想见这个人很久了,从听到父亲形容的那一刻就想见,但他一直以来只能在学校听到叶隋琛的妹妹叶隋璐的名字。

私立学校富家子弟很多,嚣张跋扈的有之,拉帮结派的有之,但叶隋璐是其中最不一样的。整个学校,初中部加上高中部,没有一个人不曾听说过她。

方嫌雪对读书以外的事情都没什么兴趣,但是他每个早上也能注意到叶隋璐穿着昂贵精致的制服裙从豪车上下来,带着干净无暇的笑容踏进学校。那笑是从小被家里人用优渥的物质、充沛的宠爱富养出来的人才有的,没有一丝阴霾。

班上的男生时常会聚在一起讨论,得出的结果永远一致:学校里最漂亮的女生,是叶隋璐;性格最招人喜欢的女生,还是叶隋璐。

原来这就是她哥哥,不算辱没了父亲的夸赞。

方嫌雪的目光有些灼灼,自作主张叫了声:“琛哥。”

第8章他的教养

“嗯——你怎么没去上学?”叶隋琛忽然拿出哥哥的派头。

“今天周末。”

“哦。”叶隋琛日子过昏了头,忘记叶隋璐今早出门前说和同学逛街去了。

“叫管家送你出门?”

“琛哥,能带我参观一下你家吗?”方嫌雪突然说。

叶隋琛愣了愣,看眼还没西斜的日头,心里的确也想做点什么打发时间,点头道:“可以啊,你第一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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