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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剑在手跟我走杀冒顿(第1页)

冒顿骑着黑色骏马,走在最中间。

骏马头面平直而偏长,耳短四肢长,肩高丈许,四肢发达有力,两眼距离大。披着乌黑透亮的皮毛,在诸多戎马中显得是鹤立鸡群。匈奴有着天然的牧场,水草肥美,饲养的战马在中原也都极其出名。

按理说他是能乘坐马车的,只是被他给拒绝了。他们是天生的勇士,是在马背上长大的战士!儿能骑羊,引弓射鸟鼠;少长则射狐兔,用为食。他更是匈奴太子,为草原上的雄鹰,怎能乘坐马车?

头戴银羽毡帽,马背上挂着稠木弓弩。

着皮甲,腰负剑。

冒顿知道,他回去这条路必定极其凶险。他带了足足上百位奴仆,全都是忠心耿耿的死士。这些都是他暗中栽培的,他们甚至会违背单于的命令,也不敢忤逆他。

“太子。”

“嗯?”

说话的正是土狼,他们现在用的是匈奴语言。

“我们已离开咸阳境,正朝着北郡方向而去。如果不出意外,半日后便会抵达至银狼谷。只要出了银狼谷,便是宽阔大道。”

“切记,要小心!秦人素来言而无信,背信弃义的事更是干过多次。昔日楚王被结盟之名诓骗,客死异乡。赵国奸臣郭开助秦灭赵,最后虽说被封为上卿,却是被流匪所杀。这流匪,怕是就他们自己。还有那齐王建,以为结盟便可无事,结果被活活饿死!”

冒顿自幼便对中原极其感兴趣,特别是各国名将。他成长过程中,看着秦始皇挥剑灭国开疆辟土。他更是将秦始皇视作自己的目标和偶像,连他爹他都瞧不上眼。

守着头曼城那一亩三分地,沾沾自喜。

就头曼城,还没泾阳大!

要做就做最大的!

“土狼。”

“在!”

“终有一日我冒顿要统一草原,建立起属于匈奴的帝国。这一天,不会太远的!”

冒顿勒紧缰绳,目露精光。战马似乎都能听懂他的话,哕哕的嘶鸣。这是他最爱的宝马,血统纯正优良,曾经有齐地商贾开价百金,他都没卖。几乎可以说是陪着他长大的,正值壮年!

“太子,其实属下有件事不太明白。”

“什么?”

“秦国地大物博,同样也有天然的牧场,老秦人更是以养马立功立足的。为什么他们战马始终这么稀缺,甚至不惜与戎狄结盟交易?”

“马量三物:一曰戎马、二曰田马、三曰驽马。秦人饲养战马的确也有些本事,也有草场。但是,他们的土地并不平整。上好的戎马经过长途奔波后,可能不到几年,就会因为马蹄磨损严重而沦为田马乃至驽马。”

说着,冒顿还专门指了指地上的碎石。草原上土地柔软,鲜少有碎石。马蹄磨损减缓,戎马数量只会越来越多。只要有足够的牧草,他们就不会缺马。

土狼顿时恍然大悟,点头颔首。

“秦弩锐士的确是厉害,可草原终究是马背上的天下。吾胡儿三岁便学习骑射,骑羊射鼠。经过多年的练习,马上的本事可不是他们能比的。昔日赵国学习我胡人骑射,便是这道理。”

冒顿其实对中原很了解,他对中原文化也很感兴趣。这些事他都是听各地商贾所提,有时候他还会专门设宴款待,邀请他们讲些中原的故事。他甚至还释放了几个诸夏俘虏,拜他们为师,专门学习诸夏礼节雅言。

他以双腿紧紧夹住马腹,侧身看了过去。依稀能看到马蹄有些磨损,冒顿当即摇头叹息。就如他揣测的那样,他这匹宝马不适合在中原奔走。仅仅月余的时间,马蹄磨损的便极其严重。

……

屠睢听着他们言语,眉头微蹙。他并不懂胡人的语言,这次也没带个行人过来翻译。刚开始接到这任务,屠睢其实是拒绝的。

他好歹是堂堂九卿卫尉,爵至大上造。护送匈奴离开秦国,这若是传出去他今后还如何立足?他屠氏一族,今后怕是都没法抬起头做人。

后来经过蒙毅解释后,他方才明白过来。

这次护送是假,杀敌是真!

皇帝接到密报,六国反贼会派遣狙杀冒顿。并且,地点就在银狼谷。到时候他们无需保护冒顿,必要时刻甚至得动手杀了他。另外,不能放走一个反贼。他要让这票人悉数葬身于银狼谷,一个不留!

高!

屠睢对此是深表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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