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林柏文,出生在京市的一个大富之家。父母的生意做的很大,给了我富足又安稳的童年生活。
虽然他们没有时间陪伴我,但是无所谓,我有很多玩具和兴趣爱好,足以打发无聊的幼年时光。
就当我以为一辈子都要按部就班,在无聊的学校和家庭混到长大的时候,家里破产了。
两个愚蠢的人,怎么会把自己的生意搞成这样?家里的房子没有了,车子没有了,我的玩具和入学资格,都没有了。
但他们并没有努力东山再起,而是一蹶不振的堕落下去。
两个人每天都衣着光鲜的出去,醉醺醺的回来。
他们一直以来,都以为我是个乖巧懂事的孩子,所以把一切家务活都丢给了我。
除了衣服不让我碰,怕我洗坏了他们仅存的尊严。
我很生气,于是他们的饭菜里经常会有我的口水。
但他们不仅不知道,还会夸赞我。
“小文的厨艺越来越好了,家里也收拾的很干净,真懂事啊!”
七岁的孩子能做出什么好吃的?无非就是把干瘪的面包,加热的更加干瘪而已。
廉价的出租屋里,除了木板床什么都没有,还需要我收拾吗?
这只是他们不想让我去上学的借口而已吧……
但是他们越来越过分,甚至……在这么辛苦的时候,还搞出了一个孩子。
难道还要我伺候孩子吗?我只有七岁而已啊!
妈妈的肚子越来越大,开始整夜整夜的不回家。
我不明白为什么爸爸对妈妈这么残忍。他趁她回来的时候,打她骂她,丝毫不顾及她的身孕,甚至还故意踢她的肚子。
嘴里说着我听不懂的话,什么“水性杨花”,什么“贱种该死”之类的。
水性杨花是什么花?好看吗?我不敢问,因为爸爸的样子好可怕。
他狰狞着脸,双眼通红。抓住妈妈的头,狠狠往地砖上撞去。砸破了地砖,也砸破了妈妈的头。
原来鲜血是这样的红,红的刺眼。
妈妈停止呼吸后,肚子里的孩子被剖了出来,是个女孩。
爸爸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入狱。后来死在了监狱里,听说是惹了什么厉害的人物。
但这些和我没关系了,我自由了。虽然没钱上学,也不能再住在那间出租屋里,但是无所谓,我自由了。
好日子没过几天,我又不自由了。一个衣着光鲜的人,在桥洞底下找到了正在和野狗抢食物的我。
他看着我的狠劲,笑出了声。
“真是有趣,那么两个窝囊废竟然养了这么一个狼崽子。”
他强制把我带回了一栋房子,那里还有一个保姆,和一个刚出生的女孩。
他告诉我,那是我一母同胞的妹妹。
呸,别以为我不知道,我爸爸说她是贱种!
但是这个贱种……和我这个坏种,相处的还不错。
她遗传了我妈妈的美貌,和她的不安分。
她年龄越长越大,也就越来越会惹事。
我不喜欢给她善后,但是那个人说,我是哥哥,应该照顾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