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孙无忌很惊讶司马明竟然会说出这样的话,他们认识五年,第一次听到司马明轩喜欢上一个人,但他却从来没有想过这个人是自己的妹妹,他只是说了几句不可能,后来和司马明轩聊了些关于长孙惜文的事。
原来长孙丞相和隋国大将军李渊是故交,而李渊的二儿子李世民自幼聪慧过人,又善领兵打仗,有勇有谋,长孙丞相多年前见过一次李世民之后,便非常喜欢李渊这个二儿子,当时就想将长孙惜文许配给李世民。
至于李渊,自然也见过长孙惜文,他也一样喜欢老朋友这个才学兼备的女儿,更别提仙女般的容貌,早想让自己的儿子娶她过门。只奈何最近几年隋国国内局势紧张,所以两家一直没能坐下好好商量这桩婚事。
从长孙无忌的话中司马明轩知道,若不是隋国国内问题,长孙惜文或许早就嫁过去了,也知道李世民曾多次前来在顾城看望这个未来夫人,同时了解到李世民为人虽然有勇有谋,但是却特别心狠手辣,只要是自己看中的东西或是想要去做的事情,不论遇到什么风险,都一定会去拼搏,凡是阻挡他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
为了这个长孙无忌还找过长孙丞相,他是不希望长孙惜文的夫君是个心狠手辣之人,但奈何父亲决议已定,任谁都无法更改。
“那就是说我没戏呗?”司马明轩走在前往卫家布纺的路上心中想着,“抢别人的女朋友就是挖墙脚吧?那我也去挖一回,既然李世民是个心狠手辣之人,那么我泡到了长孙惜文,也算是将她解救于水火之中,同时也是帮了长孙无忌一个大忙。”
那么,司马明轩为什么要做新衣服,主要原因还是自己不喜欢古代的穿衣风格,而且自己的发型也不适合古代的穿衣风格,所以他希望可以找布纺的人制作几套后世现代的着装,到时候穿着看起来也顺眼一些,最起码自己看起来顺眼就好。
当他将自己画在纸上的短袖t恤和牛仔裤给卫家布防掌柜看的时候,掌柜都吓了一跳,当听到他说的制衣材料后,更是惊得合不拢嘴。
司马明轩这些衣服所需的材料都是这个时代没有的,或者是最下等的布料,所以价格都很便宜,但是因为款式新颖,那掌柜留着司马明轩谈了许久,目的是想要司马明轩将这衣服的款式图案卖给他。
在在顾城,不少富家子弟喜欢穿着新奇的服装,而司马明轩所绘制的服装不仅新奇,穿着方便,更可以制成短袖长袖,便于季节变换,优点非常多,所以卫家布防掌柜从中看到了大商机。
因为司马明轩持得是长孙家的令牌,掌柜也不敢欺骗司马明轩,为了买到司马明轩的衣服绘制图,他足足开出三百两黄金的价格。
这一下该到司马明轩吃惊了,虽然他从来不缺钱花,但也知道没钱不行,三百两黄金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就是天文数字,普通人家拿着这三百两黄金,估计可以养活好几代人。
不过他没有急着答应,而是不急不慢的喝着茶,双眼灵动,似乎在思考什么。
做过间谍的他就是这样,也不止一次谈判经验的他喜欢察言观色,他习惯在别人不知不觉中观察他们的变化,他知道这个掌柜已经输了,输在小瞧了自己,就因为那个掌柜以为穿着布衣的自己一定会被这个价钱吓到。
喝下一口茶,司马明轩嘴角轻挑,就算掌柜的隐藏再好,他还是可以看出那掌柜在一瞬间变化的神色。
“五百两,每卖出一件我要抽一成的利润。”司马明轩沉着冷静,缓缓说道。
掌柜一听价格被加了二百两,还要抽取利润,虽然只是一成,但还是面露难色,一时之间犹豫不定,只好试探道:“公子你这价格,是不是有点……”
“有点高?”司马明轩说出了掌柜的想法,他拿出另一本小册子,这是早些时候准备好的,小册子上写的是关于衣服的变化,以及一些他从百科中抄来的营销方式,这些都是这个时代没有的东西,做生意的人自然能够从小册子中看到财源。
果然,掌柜看了看司马明轩递过来的小册子,暗自咋舌,册子上还有另一些衣服的款式,甚至还有一些掌柜都没见过的鞋子。最主要的当然是宣传方式,他觉得上面写的宣传方式很新奇,也可行,思考片刻,也不和家族其他成员沟通,就决定与司马明轩签这份合约。
最终,司马明轩和掌柜商定的价钱为五百两黄金,每卖出一件衣服抽取一成利润,司马明轩交出了自己绘制的服装图,还和卫家的裁缝们说了些要点,但他要求服装上的图案不能和自己订做的这些衣服图案一致,这也是避免撞衫。
他自己的衣服足足订做了十套,至于五百两黄金司马明轩想来自己也没有地方可以放,就让掌柜送到长孙无忌那,说是替自己保管。
第二天下午,长孙惜文按照约定的时间来到司马明轩的住处,一辆铁车进入城北这么贫瘠的地方算是破天荒了,一些穷人家的孩子全都围着铁车打量,十分好奇。
长孙惜文则是一身素衣坐在铁车上,闭目养神,像极了堕入凡间的仙子。
因为昨日卫家布纺送到长孙府的五百两黄金,说是司马明轩让长孙无忌替他保管,她和长孙无忌二人都是吃了一惊,在她的印象里,司马明轩也不像是会赚钱的人,所以此刻她正等着司马明轩的出现,要好好问问这是怎么回事。
片刻,家丁领着司马明轩来到铁车前,司马明轩此刻已经穿上了他订做的新衣服,短t加被自己割坏的乞丐裤,脚上一双款式新颖的布鞋,周围的目光全都聚集到了他的身上。
家丁轻声叫了一声小姐,长孙惜文这才睁开眼睛,看到司马明轩的瞬间大吃一惊,失声道:“豆腐花,你的衣服……?”
自从昨晚生日的时候司马明轩说了自己字万花之后,长孙惜文就开始叫他豆腐花,因为她觉得千里飘香豆腐花特别好笑。
此刻,长孙惜文和周围的人一样惊奇,他们从来没有见过司马明轩这样的穿衣风格,完全和这个时代不同,但衬着司马明轩的身材和发型,偏偏又显得格外阳光、帅气。
“豆腐花,你这衣服看起来好奇怪,但是为什么穿在你身上又特别好看?”长孙惜文说出了心中的疑惑,问道:“这就是你和卫家布纺五百两黄金的交易?”
司马明轩并没有因为长孙惜文给他取外号而生气,而是随机摆了个poss问道:“没错,怎么样?挺好看的吧?”
司马明轩说着就坐到长孙惜文身边,长孙府家丁一怔,心想怎么会有这么不识好歹的青年,竟然和公主并排同坐,刚想出言教训他,却被长孙惜文一个眼神拦下。
“是挺好看的,就是为什么裤子会这有么多洞洞?”
司马明轩看到长孙惜文一脸好奇,先是卖着关子,等到长孙惜文忍不住想打他的时候,他才胡编了个说法,缓缓说道:“因为天气太热,所以裤子上的洞洞是用来通风的,这样凉快很多。”
“原来是因为热得关系。”长孙惜文称赞道:“以前怎么没发现,原来你还是挺聪明的,竟然能够赚到五百两黄金。”
“嘿嘿,你哥哥没被我吓了一跳吧?”
“是被你吓了一跳,还以为你用什么方法骗了人家卫家五百两黄金呢。”长孙惜文又打量了一眼司马明轩的着装,感慨道:“你前晚做了一首无题,弄了一颗神奇的时空夜明珠,如今在顾城你的大名都被流传开了,现在又弄出这么一身古怪但是好看的衣服,这下,在顾城的公子哥们,一定会纷纷涌向卫家布纺购买这种衣服的。”
司马明轩听了淡淡道:“这就叫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