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日本的政治制度决定了司法系统的相当独立性。所以田中角荣要想无罪
获释已几无可能,唯一可考虑的仅是量刑轻重而已。
果不其然,1983年1月26日,在法院第184次公审中,东京地方检察
厅根据6年来的查证,提出了一份洋洋洒洒、长达30余万言的对田中“论罪
书”,要求法院判处田中5年徒刑,并追征5亿日元罚款。
在这种形势下,东京地方法院决定于1983年10月12日再次开庭,对田
中受贿罪作出一审判决。
10月12日这天,从目白田中角荣私邸到霞关东京法院,一路上戒备森
严,法庭内外更是警察林立,严加设防。国内外1000多名新闻记者蜂拥而至,
法院在庭院里搭了9个临时帐篷才把这些无冕之王安顿下来,地上的电视台
转播车、广播电台广播车和空中的采访直升机,构成了一个立体的全方位的
新闻报道系统。法院门前更是人山人海、拥挤不堪,大家都想一睹审判田中
的盛况,怎奈法庭场地有限,最后只得以抽签决定入场人员。
上午9时10分,田中面带微笑步出家门,向聚集在周围的人群频频招手
致意,然后在警察的夹道护送下,坐车前往霞关。
10时整,法院宣布开庭。审判长冈田光了在千百双眼睛的注视下宣读判
决书:“田中在任首相期间,受日本丸红公司的委托,‘通融’全日本航空
公司购买‘三星’式客机,事成后,接受了美国洛克希德公司5亿日元的贿
赂,犯下了受贿罪和违反外汇管理罪,罚款5亿日元,立即执行,同时判处
田中有期徒刑4年。”
宣判之后,根据重新保释的法律规定,田中律师团立即向法院提出了第
二次保释申请,获得批准,于是田中在交付3亿日元保释金后离开法庭回家。
日本法院实行三审制度,东京地方法院的判决是一审判决,被告如对该
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继续上诉至东京高级法院、直至日本最高法院。
所以,田中一到家就通过律师辩护团提出上诉,并表示:“我确信,无需多
久,即可通过上级审判证明我的清白。今后,我也绝不后退,我决心斗争到
底。”
对田中的一审判决在全日本,尤其在东京引起强烈反响。12日晚上,几
千名群众在目白田中住宅周围举行提灯游行,以示庆祝。社会党、公明党、
民社党、共产党等在野党纷纷举行记者招待会,发表声明和谈话,一致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