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讯室里弥漫着一种诡异的氛围,跟进来做记录的孟圆都被影响到了,屁股不安地扭了扭,然后被许戈狠狠地瞪了一眼,吓得她立刻正襟危坐,连脸色都板正了。
最终,还是傅斯瑰率先打破了沉默,她的目光落在常梦的脚上——她穿了一双白色的球鞋,看起来有些旧了,但刷洗得很干净,能看出来它的主人是个爱干净的人。
傅斯瑰:“脚上的伤口处理过了吗?光着脚踩在生锈的架子上,难免会磨破皮吧。”
常梦身子一颤,脸色唰的一下变得煞白,连嘴唇都变得乌青了:“我……不懂您是什么意思……”
“我想知道,在你们夜总会上班,应该会有着装要求吧?比如说穿高跟鞋。”
常梦意识到她犯了一个错误,她垂下头去:“是有要求……但我一般下班之后会在更衣室里换装,毕竟踩高跟鞋不太好走路……”
“可是你的高跟鞋就好端端地收在鞋柜里,上面还溅了不少泥点,痕迹很新鲜,明显是刚溅上去的,而这周只有昨天夜里下过一场暴雨,你一定穿着它在外面走过路。”傅斯瑰微微一笑,“而且,你脚上的这双白球鞋未免也太干净了。石碑巷的路可不好走,若真如你所说,你在夜总会的更衣室里换过了鞋,是怎么做到走过泥泞却纤尘不染的?”
常梦连牙齿都开始打颤,她握紧拳头,勉强组织起语言:“我……是穿着高跟鞋回来的,只不过又换了一双鞋而已……”
傅斯瑰拉长了语调“哦”了一声:“那么,你可真是一个心性坚定的姑娘。丁宝月就倒在门前,血几乎流满了客厅,你只需要打开门就能看到这一地惨状。可你既没有被吓晕过去,也没有夺门而逃,而是跨过了血泊与室友的尸体,将自己的高跟鞋脱下来好好地收在鞋柜里,再换上另一双鞋——这份心理素质恐怕连你面前的刑警先生都要自愧不如啊!”
许戈适时地冷笑了一声。
常梦脸色惨白,嘴唇抿得紧紧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傅斯瑰收敛笑意,眼神锐利而冰冷地注视着面前的女孩:“昨天夜里究竟发生了什么,还需要我帮你说么?你不是今天清晨才回家的,你昨天夜里就已经回来了,甚至比丁宝月回来得还要早。你之所以会将高跟鞋收起来,不就是担心丁宝月会因此识破你的谎言么?丁宝月之所以那么轻易地就被凶手叫开了门,是因为你给她发信息称自己没带钥匙,她以为门外的是你!”
“啪”的一声,一部裹在证物袋里的手机扔到了常梦面前。
傅斯瑰居高临下地俯视着她:“你以为你删掉了两部手机里的聊天记录,警方就查不到了?”
傅斯瑰冷漠的目光宛如两柄利剑,直直地刺穿了她:“昨天夜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你踩在空调外机的架子上不是看得一清二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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