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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要取我性命之人(第1页)

高继辉吃饭不说话,这是规矩。直到吃完了一个韭菜盒子,才放下筷子。

“这个韭菜盒子面皮脆香,馅料鲜美,谁发明的这种吃食?你的师傅是谁?”侧过脸盯着南笙。

刨根问底的,有意思吗?还想查什么?

“好吃就多吃点儿,现在不是提问的时候。”

桌子底下狠狠地踹他一脚。“啊!?好的。我再尝尝豆腐。”

声音有些高,南笙差点儿喷出来。臭小子,吃东西都堵不住你的嘴,找事儿?他就是故意的。

一顿饭,大家伙吃到嗓子眼,都撑着了。

“大哥哥,我把晴1号和晴2号都吃了,还吃了个大的,我吃了三个,我厉害吧!”

“厉害!厉害!晴儿要长大个啰。”

“四的呀!晴儿先追上清姐姐,追上大哥哥,再追上娘亲,最后我要追爹爹。我就长,长那么高了。”

小手比着往上抬,那动作软萌软萌的,声音是一声比一声高,把大家都逗笑了。

“晴儿,你还看出你清姐姐比我矮了,一个个的往高个子排。”南笙喜欢地摸着她的小脑袋。

又到大舅妈陈平跟前,用手语和她说,“晴儿太聪明了,等你病好了,我准备给她课本,启蒙她,你最好能跟她一起学习。

这样,你也识字,将来能帮我做很多事情,你可愿意?”

“好,我愿意,太感谢南公子了。我还要帮助像我一样的病人,把你对我的帮助再转给他人,让更多的人生活好起来,快乐起来,有奔头。”

“对,生活有奔头。我有一首手语歌,过些时日教给你。

它很好听,名字叫‘感恩的心’。我希望有朝一日,你能唱着歌,打着手语,让歌声传遍我们德川国乃至更远的大江南北。你可有这个胆量去做。”

“是真的吗?我,我可以的。我要向这个目标努力,太感谢你了,我真的太幸运了。”

“是啊!你很幸运嫁给郑大和,才认识了我;你很幸福有晴儿这个聪明漂亮的女儿。

一会儿,我们接着治疗。不过今天晚上好像你们两个都吃了不少的河鲜,往后吃药时不能再吃了。别怕,这一天没事儿。”

南笙得提醒她,没有大舅就没有她的日后。南笙怕她前程一片大好,嫌弃大舅。

虽然她不可能是那种人,这个世界也不敢弃夫,但该说的提前说好,是有必要的。

所以,她要把大舅舅也拉高点儿,让日后的他们差距缩小。

因为,她看出了陈平是个潜力股,有大大的提升空间,她必须成为我南笙麾下的一员。

南笙和陈平的一番操作,不知道的几人看得眼都直了。只觉得那手语是特别好看,生动,宛如舞蹈一般。

尤其沈锐,他可以说学识,在这些人中算最好的。除了南笙,高继辉也不如他。

南公子是何许人也?怎么什么都会。

他不动声色,暗自思忖。

还有这个高继辉下棋的路子怎么那么熟悉?

如果是~那岂不是太子殿下?太子怎么会来这里?又怎么和南公子如此交好?

看他们相处的情形看,好像太子挺听南公子的话,这又是为了哪般?

正在思考的沈锐,被南笙打断,“沈大夫,一会儿去我的马车里,没办法,连个说话的地方都没有。”

南笙对沈锐总是很客气,把他当长辈、先生来对待。

“我不介意,你也别客气,把沈某当自己人看,我们之间不用拘于礼数,还是随便点儿更好。

入乡随俗,我已经把自己当成林家村的一份子,没有什么高人一等,优人几分的存在。

有的只是学识上比村民多些罢了,但在南公子面前真不值一提。”

“您太谦虚了,行了,先去马车那边等我。”

和沈锐说完,南笙过来高继辉这边,“你怎么还不回去?真要住在这里?你这样只会招惹一些没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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