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床,抱着四爷坐在沙发上,慕斯摊开笔记本,回忆十一年前的失踪案。
慕斯记得很清楚,当年她和安德烈分开是在下午四点,意识到安德烈可能出事却已经是第二天。过去安德烈也时常离开很久才回来,所以一开始慕斯并未在意。
这才错过了最佳的营救时间。
何炳的死应该看见了案发经过,从这点推测,案件应该发生在当年何炳的所在地。
慕斯去查了,那天是周三,何炳值晚班,但因为另一个门卫家中有事,所以他下午三点就到了。学校要求,门卫值班的时候不能随意离开,一旦被发现就要扣工资。何炳是个顾家的人,一定不会到处乱跑。
那么‐‐
何炳只可能在一个地方目睹安德烈的事情。
学校?!
说来,当初搜查的时候,警方对学校几乎没有多加注意。因为在大家的概念中,学校是安德烈最讨厌的地方,而且当时已经下课,安德烈怎么也不可能来学校。
但不可能来学校,不等于案发时安德烈没有经过学校。
可安德烈明明是帮着慕斯买杨枝甘露去的,他忽然去学校做什么?
看看时间,快上班了,快速洗漱,慕斯将四爷丢进了警犬队,并且告诉他,要从学习叼着饭盆领午餐开始做一只好狗!
将安德烈的事情压在心口,慕斯今天的任务是盯梢邹启。
她和阿强商量过,一人盯上午,一人盯下午。不盯人的时候就可以调查。
慕斯选择了下午盯。
清晨她去了一趟母校荣恩中学要了事发当月的所有档案。万一,能发现一些什么呢?虽说这种做法是大海捞针,但至少海里还有一根针可以捞。
之前波姐来电话,说虽然不确定第三名死者身份,但从健康状况等来看,怀疑第三名死者也是流浪汉。所以,慕斯去找流浪汉,以确定是否还有人忽然失踪。
四名死者中三名是流浪汉,会不会之前她钻了牛角尖,案子和十一年前的失踪案无关,&ldo;流浪汉&rdo;才是凶手选择的标准?
查了一上午,无果。
午后,阿强打来电话,告知了邹启现在的位置,邹启今天上晚班,眼下有空闲,正带着才放学的妹妹在外面玩。
听见那个地址的时候,慕斯有些疑惑,却还是去了。
她到的时候,邹启正带着妹妹在小店里吃午饭,有小孩在身边,邹启应该不会犯事。
慕斯买了个面包藏在暗处盯梢,思考的却是另一个问题,为什么邹启要来这里?
这一带有一家卖机车配件的小店,机车爱好者在这里可以找到很多配件。以前慕斯和安德烈、粉仔经常来这里。所以很清楚。
但邹启为什么会带妹妹来这里?
难得的可以陪着妹妹玩耍的下午,为什么要来这种地方?
这一带根本没有适合小孩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