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玖被军营的人抓住,带出厨房。
“这就是常来厨房偷吃的小贼?”有人似乎不太相信眼前这个灰扑扑的小毛团就是偷吃的贼。
“我们可是亲眼看见它头上扣着篮子,正在偷吃腊肉。”
余玖气的不行。
你们哪只眼睛看到姐偷吃啦,我还饿着呢!
她气愤的挥着爪子。
“哎,看它脾气还挺爆,小贼,偷吃了我们的东西还敢耍威风?”
“把它弄出去处置了吧,省得以后它还来这偷吃。”有人提议。
“说的也是,不过它也太小了,杀了可惜。”
“你还想养着不成?”
“调教好了应该可以用来看门护院的。”
士卒们议论着。
余玖浑身的毛都立起来了。
宝宝这么可爱,你们真舍得杀了宝宝么?
“先和杨千总说一声吧,总算是把贼捉到了。”有人拿了绳子来,在余玖的脖子绕了一道。
放开我!
余玖真的怒了。
她从没受过这样的待遇,就算在慕朝雨身边当宠物的时候,他也没有用绳子之类的拴过她。
我抗议,这是对我的污辱!
然而她的抗议无效,士卒们哪听得懂她的狼语,把她拴在营帐外的木杆上。
“嗷嗷嗷!”余玖不断抗议。
你们这是侵犯狼权!
“嗷嗷嗷!”
我才不是贼,你们无凭无据的冤枉好人!
有人请了千总杨绍文过来。
“最近我们的厨房总是丢东西,原来就是这个小东西偷的。”有人把拴在木杆上的小狼指给他看。
灰扑扑的小毛团,愤愤的炸毛,看着还挺可爱。
杨绍文端详半天,“这……不像是狗吧?”
“谁知道呢,反正我们进厨房时发现它在那里,把房梁上的篮子都取了下来,正在偷吃。”
那人话音刚落,地上的灰毛团嗷嗷大叫,到最后还发出一声长长的狼嚎。
杨绍文皱了皱眉,“它该不会是只狼吧?”